教育者的机会与责任|《陶行知教育名篇》读后感(五)

今天读了《陶行知教育名篇》中的《教育者之机会与责任》。教育者的机会是什么?责任又是什么?二者之间相互关系怎样?这些机会和责任所要告诉我们的人道理仅仅存在于教育本身么,是否能够反射人生呢?带着一连串的问题,开启了今天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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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者的机会大约分为四种:

一是有可教之人。这个就很好理解了,有了学生,你就可以当老师教他们,没有学生你给谁当老师呢?

二是可交者未能完全交。意思就是应该学习的人有很多,但并不是所有人能走进需要源,来到课堂进行学习。若干年前陶先生就发现了中国教育的不均衡,即女子教育,乡村教育,老人教育。就目前来看,这样的不均衡还依然存在,而正因为存在这样的不均衡,才能够给你提供教的机会。

三是可教者未能平均教。学生有好有坏,学习成绩有高有低,也正是因为有如此现象,才为教师提供了教的机会。成绩好的,要想着继续让他提高成绩不好的,要想着如何让成绩提高,这为你提供了教的机会。

四是已受教而未能教好。在日常教学中,我们常常功利差生而头疼,正是因为有了差生,通过较差生而大幅度提高成绩,才让你获得成功感。

教师的责任又是什么呢?教师的责任就是把握住机会,当一个孩子来到你的面前,你就要认真教努力的教,因为这就是你的机会。教师应该我应该不负机会,利用机会用千里镜找不到机会,你会拿灵敏的手抓住机会,这才是真正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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