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识: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条件的无效即以撤销权人行使其撤销权为前提条件,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绝对、自始、当然无效,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也无论双方是否有争议,它都是无效的。

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始终没有约束力,也不可能转化为有效;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撤销权消灭后,对当事人转化为有效。

3.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都可以主张无效,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享有撤销权的人才可以主张其无效。

你可能感兴趣的:(法律小常识: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