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祭祀舞—羌姆》有感

    跳神法会是藏区的一道亮丽的文化风景, 每年藏历年或农历年前后,许多藏传佛教寺院举行一年一度的法会,届时成千上万的信徒聚集在寺院观看跳神演出。许多观众是从遥远的乡村长途爬涉而来,这种舞剧,为何有如此的吸引力?为啥如此久演不衰呢?我似乎也说不清,不过我试一试

    关于名称、 “羌姆”是藏语,是跳舞或跳神的意思,汉语翻译成“跳神”或法舞。各地藏语叫法也不尽相同,云南、四川藏区叫"麻羌";青海叫"跳跹";蒙蒙古地方叫"查玛"。北京雍和宫叫"跳布扎”,都含有舞蹈或表演的意思,也许这种舞剧原本就没有像内地的“京剧”、“豫剧”“越剧”那样的正式名称。

    关于举办时间、羌姆实际上是一种具有戏剧性的宗教舞蹈或舞剧,各大寺院羌姆表演有特定的服饰、情节、音乐和唱腔,以鼓、唢呐、海螺、法号等伴奏,一般都在寺院广场表演。 由于各地各教派因其信奉的本尊和护法神有所不同,因而举行跳神法会的日期、程序、舞蹈、服饰也有所不同,拉萨地区跳神法会的时间是每年藏历十二月二十九日。届时,大昭、木鹿、布达拉宫等黄教寺院都要举办一年一度的跳神法会。据说布达拉宫的跳神演出在仁乃贡萨殿举行。释迦摩尼诞辰日各教派都举办跳神法会。

    不是所有藏传佛教寺院都举行羌姆演出,是大寺院和较大寺院才能举办羌姆演出。如西藏的哲蚌寺、札什伦布寺、桑鸢寺、青海的塔尔寺、甘肃的拉卜楞寺、内蒙的五当召、北京的雍和宫等,都要举行盛大的“羌姆”活动,除了这些大寺院之外,一般较大寺院也举办跳神法会,比如甘南州一百来个寺院,举办跳神法会的有近二十个左右。

    羌姆的由来,藏文史书《巴协》中记载;“八世纪(公元779年)吐蕃赞普赤松德赞修建桑耶寺时,莲花生大师为调伏恶鬼所行轨仪中率先应用一种舞蹈”。这种舞蹈就是藏传佛教寺院跳神“多吉嘎羌姆”(金刚舞,简称羌姆)的起源。羌姆是在藏族原始苯教巫师祭祀自然神仪式的基础上,吸收民间土风舞演变而来的新的宗教仪式舞蹈。开始羌姆完全是在寺院里为僧人表演,后来传入民间,僧俗人众均可观看,逐渐成为僧人和俗人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具有一定娱乐性的宗教舞蹈。此外,在林芝还有一种与寺院完全无关的“米那羌姆”(俗人跳神),是为引回“村宝”进行驱邪迎祥而创立的民间祭祀舞蹈。其中象征喜庆、幸运和吉祥的男性侍佣神跳的“波梗舞”,也被寺院跳神萨迦寺卓玛颇章“孜玛尔多加”羌姆和藏剧《白玛文 巴》所吸收。

    至公元15世纪,藏传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大师为纪念释迦牟尼神变伏魔,弘扬佛法,保护众生平前 安,在拉萨举行祈愿法会,将原黑衣舞qian改编完善后成为祈愿法会的一大仪式,并延续下来。明朝末年,法舞传到北京。到清代,许多内地的藏传佛教寺院都举行法舞表演。皇宫正殿每年举行这一仪式,清人福格所著《听雨丛谈》这样描述:每年年终集喇嘛于中正殿,建诵经道场,祈福送祟,羽葆幢幡,鼓乐跳舞。驱除邪恶,祈愿天下太平。

    羌姆的文化内涵,跳神法会不是一般的舞蹈娱乐活动,而是一种宗教仪式,其目的是宣传佛教教义。“羌姆”舞蹈,包括民间“鸟冠虎带击鼓”的大型“巫舞”。舞蹈多由“拟兽舞”和“法器舞”混杂而成。表演”主要表演有具有专题宗教内容的神祇舞蹈,如突出显示神灵无上威力的“法神舞”、“凶神舞”、“金刚神舞”,表现地狱中小精灵们相互玩耍、嬉戏的“骷髅舞”,为人间带来福禄的“鹿神舞”,宣扬乐善好施、长命富贵的“寿星舞”、“仙鹤舞”,以及表演佛经中“舍身饲虎”、“因果报应”等佛经故事的舞段。

    各地“羌姆”活动的程序大同小异,首先是入场式,而后是正式演出,最后部分为“驱除恶鬼”。在全部驱魔仪式进行完毕之后,各路神灵把大、小鬼怪集中到用酥油和糌粑粉制作的鬼首“朵玛”身上,鬼首“朵玛”便在众神兵天降的押解和众多藏民的拥簇下,移置到距寺庙外有一定距离的空地上,架起柴火焚烧“朵玛”为灰烬。至此,完成了使庙宇和民众驱逐未来一年中所有邪恶,迎来人间祥和与福顺的“羌姆”法事活动。

    在这诸多的神兽舞蹈中,要数“骷髅舞”和“鹿神舞”最为活泼可爱、舞蹈性最强,也最受所有观看者的喜爱。虽然这两个舞蹈也是宗教舞蹈,但却丝毫没有宗教桎梏下的肃穆、阴森感,而是赋予了人们精神上的欢乐、祥和,对未来充满着无限希望。这些内容不同、舞姿廻异、面具与服饰制作精细的舞蹈段落,一个个紧密相连。为了活跃气氛,在连续的节目间隙,时而还插入由僧侣们进行摔跤、角斗等表演兼比赛的活动来娱乐民众。有的寺院由僧侣仪仗队开道,莲花生八号(释迦狮子、莲花生、日光、狮子吼、忿怒金刚、莲花王和爱慧)和师君三尊(亲教师静命、执范师白玛桑菩瓦、法王赤松德赞)、大译师班智达佩若杂纳相继出场;男鬼卒、女鬼卒出场,向师君三尊唱赞歌,跳五部英雄舞;随后10名戴铜面具者边跳边回首,以示结束。

    羌姆大都戴面具表演。其动作表情,大多源于佛教经典中描绘的形象,以稳定控制、双膝屈伸、弹腿纵跳为特征。其舞蹈技巧,上身有鹿头、下转指、狮子头、双飞燕、双摆手 双绕推手等手势变化;动作有弹腿纵身前跳、跳十字、跳喜旋、正反跨腿旋转、拉弓射箭及高举腿(勾脚外开)等等。羌姆的表演场面肃穆威严,气势恢宏。虽然有时出现一会儿嬉戏场面,但更多的是恐怖氛围,令人毛骨悚然。

  藏传佛教寺院跳神的目的主要是显示佛法的威力。跳神时出场的法王和马首金钢等护法神,皆呈愤怒狰狞之态,做出各种降妖的舞姿,表示以武力消除佛教徒们修习正法时的种种不正确方式,降伏一切危害佛教的邪魔外道。按藏传佛教的说法,魔有内外之别,鬼怪、行为不善者,可视为外魔;心存不轨、凡心未净、体内生病,可视为内魔。护法神对内外魔均有镇慑作用。跳神面具那恐怖的外形,给人心灵以震动,给品行不端者以警告,给体内生病者以刺激,同时唤起相关的愤怒,以战胜疾病。佛教的一切活动,都是以净化人的心灵为终极目的,降魔除妖,摧毁敌人,只能理解为理念的、人格的,不必有其实体。 

    关于法舞面具、法舞表演最突出的看点是各种面具。不同形态的面具揭示了人世间的美好与丑恶,使人间的真善美和假恶丑以艺术表演的形式直观表现,受到人们的喜爱,久演不衰,传承千年。可以说,每尊面具都蕴涵着一定的精神力量。所谓邪祟,主要指人类自身的弱点和恶念,包括贪、瞋、痴等烦恼。从佛教义理来讲,舞蹈本身是“上求菩提、下化众生”的菩提行。跳法舞者以圣者及众多护法眷属的身份,消灭魔障,弘法利生,表现出僧众禳除邪恶,祝福天下太平、百姓吉祥幸福的心愿。

    羌姆面具不同于藏戏面具,羌姆面具属于“益西巴”护法神之一。这类护法神较为繁多,神祗多为佛和菩萨的化身,在造型上多为身着骷髅花蔓或缠绕毒蛇,常以人头骨、心脏、鲜血为装饰,被称为“本尊护法忿”。其中吉祥天女、大黑天、大威德金刚等八大护法神的造型在佛经中有较严格的规定,面型大多男方女园,额开慧眼,三目圆瞪,毛发直立,须目赤黄、炽热如火、张口呲牙、以骷髅为冠,造型夸张,粗狂怪异,给人以威武、凶猛、威严,甚至狰狞与恐怖。跳神面具无论是善相还是恶相,都是宗教内容的描述,离开寺院和宗教祭典,将无从了解它的内涵及意义。羌姆表演的唱腔和舞步都是按照密宗教义设计的,程式非常严格,一招一势都表达一定的含义,演员不能随便表演,绝不允许演员临场发挥,否则便被视为亵渎神灵,要受到教规的惩罚。

    羌姆表演之所以经久不衰,除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及表演形式外,宗教因素是最重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古老的羌姆表演,也在逐步“与时俱进”,舞蹈道具越来越漂亮,现代的音响设备早已搬上了舞台。另一方面,年轻人时尚流行歌曲舞蹈,宗教的淡化也是大趋势,如若羌姆表演继续久演不衰,还得进行必要地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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