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文:一个女孩子的改变

一个女孩子的改变

和现在的勤奋相比,大学时的我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我超重、邋遢、堕落心强,缺乏对未来精美的计划。
我羞于向人展示的寝室里,书桌上铺满了散落的文具和课本。
上个星期的变质面包来不及扔掉,大大的电脑屏幕污迹斑斑,键盘缝隙里装满清晰可见的饼干渣,床铺上挤满毛绒玩具和化妆品,被褥在整个学期里有一半的时间懒得叠起,没有清洗的咖啡杯放在阳台上四个月差点培育出毒蘑菇。

我经常逃课,把在寝室看美剧和日剧当作“我在自学啊”的安慰,靠一点小聪明用突击复习法把期末考试蒙混过关。

我做事缺乏条理,忘记去图书馆还书欠出八十五块的罚款,永远把作业拖到最后一秒去完成,也时常把一些事情本末倒置。

我渴望舞臺却惧怕成为焦点,从来没有参与过什么社交活动,习惯一个人窝在寝室里和自己的坏情绪做伴。

更可怕的是,我用火锅和烧烤消磨一个个寂寞的晚上,啤酒填满青春的迷茫与慌乱,导致每半年照片里的自己都要大上一个尺寸。

我的决心深厚,毅力单薄,总是在做一些持续性很差的事,比如突发奇想去操场上走十公里,却在第二天蜷在被子里边吃薯片边看一整天电视,还要在微乎其微的效果前委屈地抱怨:“为什么别人的改变看起来都毫不费力呢?”

在那些最美好的日子里,我尽情地做梦也尽情地辜负自己。我想成为期末考试中的佼佼者,却连每个晚上两个钟头的自习也不肯坚持。
我想穿着礼服在舞台的聚光灯下唱歌,却连报名参赛的申请表也不敢填一份。
我想找一份“牛逼”企业的实习工作来做,却连份像样的简历都没准备过。
我想成为纤细的美人,却从来不肯做一点流汗的运动。
我想成为一个作家,却半个月也懒得动笔一次……

我做了那么多徒劳的白日梦,却从来没成为梦想中的那个自己——事实上,我连一丁点儿机会都没有给自己。

毕业之后受到一次感情上的重创,犹如浑浊天空里划过一道闪电。
虽然痛彻心扉,可那道强光却把我的世界都劈亮了,让我除了忙着痛恨渣男,也渐渐发现,我在自我建设上的失败的程度,比渣男的道德败坏还要严重,是我先背叛了自己,他才来背叛我。

我一直活在这么多的问题里,迫切地需要一场改变,也情愿付出努力,期待自己成为好一点的人。我急功近利,恨不得在一夜之间就把所有的坏毛病全部剔除,软件硬件一个不落地统统升级完毕,而日积月累下来的惰性习惯,并不是非常容易就可以舍弃的。

人们从一种堕落的生活中逃离,往往需要来自外界的强烈刺激,比如失恋、离异、亲朋好友的背叛和嘲讽,如此变故常常会令人衍生仇恨,以此去支撑一场动力十足的自我变革。

可是我必须说明,在最初改变的时候,我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复仇的计划。关于一段越想越气愤的感情,我心里分分秒秒在对自己讲:“他给我多少痛苦和委屈,我就要用这些为自己赢得多少光鲜。”

那时在看的《致加西亚的信》中写道:“世界上再宏大的工程,也都可以分解成细小的具体事情,要想做成大事情,就必须把分解后的每一件小事情做好,所以任何事情都要从一开始做起,只有从一做起,才能做到二、做到三,才能最终成功……”对此我十分赞同,任何一次下定决心的改变,都要从一件看起来比较难的事开始,而为了给自己的改变寻找一个突破口,我决定,早起。

对于一个把闹钟定在七点钟,而时常在八点半不得不起床的时候才一跃而起的人来说,把闹钟设定在六点钟逼迫自己一定起来的感受,是头脑中两种声音的激烈争辩,一方说“太累了再睡一会儿,实在是爬不起来”;另一方在说“快起来,昨晚睡前还发誓一定要六点钟起床呢”。

在你连续两天听从前者的声音,依旧八点半才睡眼惺忪地醒来,那我相信你一定逃不掉自尊心的责怪。一个连自己的决心都要辜负的人,就别指望有什么成功的人生了。

而当你最终说服自己,可以每天准时早起,那么这是一件有多么好的事呢?在每天为自己多争取的两个小时内,我能够为一整天做个详尽的计划,处理掉一周的全部邮件,写一小段故事,专心读一百页的书,有时还能看完一整部电影。一整个月下来,往往可以写出几篇文章,看完近二十本书、七部电影,和远方的朋友保持邮件联络,这些作为持续的积累,放在我的人生里,就是长久的优势。

我的意见是,当你决心早起,也拥有六点钟起床的毅力时,你一定要清楚“我为什么要早起”。你每年比别人多出的2乘以365个小时的时间,不是拿来聊天玩游戏无所事事的,这样争取来的时间,要做一些对未来有贡献的事,可以在一段时间的坚持下为你的人生或事业提升一个新的高度。

当我意识到我还可以为生活做出更多的改变时,我开始试着跑步。这一次不为别人,只为自己。

而在开始谈跑步之前,我必须感谢文学的力量。有人常常质疑读书的意义,觉得市面上的小说都在讲爱情纠葛、家庭秘密或是职场的钩心斗角,这类闲书怎么会对人有鼓舞意义呢?然而在跑步的最初,我接受的动力恰恰来自一本“没营养”的言情小说,里面讲一个职场女人的历练,凡事对自己都有恰到好处的节制和约束。由于坚持每日五公里的慢跑,一次在和领导打球时,被大加称赞,促成了一桩合作的机会。她骄傲地想,十年间每天晨跑几公里练出来的体力,一般人一时半会儿还真达不到这境界。

而当我看到三十几岁的刘瑜在书里欢畅地写道:“我原谅上帝让我长到105斤……”我郁闷地想,什么时候上天让我变成105斤,什么时候我才肯不计前嫌地原谅他。

所以跑步之初,除了抱着锻炼意志力的目的,我还希望可以塑造良好的身材。

半年前我开始每天去健身房报到,最初在跑步机上快走一个钟头,顶多跑上两百米,然后气喘吁吁地继续走路。

两周后,我尝试跑步,从两百米气喘吁吁的状态,可以支撑到八百米,并且以此为荣。

四周后,我把跑步当作一种信仰,进步神速,可以持续跑1.3公里、1.6公里。

六周后跑三公里,三个月后五公里,三个半月后达到六公里。

而半年后的现在,我减掉五公斤的体重,身体和心理非常健康,尝试过连续十公里的慢跑,如今保持每天七公里、每周不低于45公里的成绩。

长距离的慢跑有着非常奇妙的作用,它让生命中的其他问题都显得简单,你开始觉得每星期收拾一次屋子不再是负担,你开始觉得拒绝油炸食品和荤腥没有那么艰难,你开始觉得工作上的不开心有了发泄的渠道……

生活中还有那么多的可能,一个人能够从两百米跑到十公里,那还有什么难题是解决不了的呢?跑步令我的每一天都有新的收获,改变成为一种挑战,这是非常持久的乐趣,而我在青春里拖欠了许久的努力,如今终于可以加倍做出偿还。

在我跑步的过程中,我的精神力量大多来源于村上春树,他是我十分敬重的一位作家,因为很少有靠脑子去生活的人,也能把身体用得如此充分。关于对他跑步的访谈,我打印了一份放在桌面上,作为永久的激励。

他坚持每周六天的跑步,每一天跑五公里,每年跑一次十公里赛、一次半程马拉松和一次全程马拉松,甚至在1995年参加了一次一百公里的超级马拉松,花了11小时42分跑完全程。

他说,跑步让我知道自己努力的极限在哪里,又打趣道打算在自己墓志铭上写下:至少他是跑完而不是走完的。

无论把何种运动作为改变的开端,都是不错的选择。

直到现在有人向我抱怨生活的苦闷,我還是会给出这样的建议:去跑步吧。

的确,跑步是无需任何成本的投资,也提供了最好的思考状态,当你脚下保持着频率不变、向前做着重复的动作时,你脑中的思绪也渐渐地清晰起来。这是毅力多于速度的比拼,你会在这样的节奏里为生活的难题一一找到解决的方案。

村上春树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到是如何给自己鼓劲才能每天坚持出门跑步的,他这样回答:“天气有时会太热,有时太冷,有时又太阴沉,但是我还是会去跑步。我知道,假如我这一天不出去跑,第二天大约也不会去了。人本性就不喜欢承受不必要的负担,因此人的身体总会很快就对运动负荷变得不习惯,而这是绝对不行的。写作也是一样。我每天都写作,这样我的思维就不至变得不习惯思考。于是我得以一步一步抬高文字的标杆,就像跑步能让肌肉越来越强壮。”

我想,就算村上春树一直“陪跑”诺贝尔文学奖,他也早已经在读者的心中收获了那张奖牌。

就从今天开始吧,别再抱怨改变的艰难。从一件用毅力打败体力的小事出发,为自己在岁月里信守一个诺言,你会经历枯燥而乏味的过程,可是总有一天会感谢自己的坚持,因为那时的你会发现,这世上除了自己,再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

你可能感兴趣的:(转文:一个女孩子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