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妈宝男提“结婚要签婚前协议,婚房需AA!”女生怒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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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和马天宇主演的电视剧《亲爱的婚姻》,剧中的刘涛和马天宇饰演的是一对即将结婚的情侣,然而男方母亲要求:结婚必须签婚前协议,婚房的钱要两人各出一半合资购买,女方只有达到了她的要求,这门婚事她才同意。

所以电视剧一开始,就是刘涛拿着自己部分的首付钱,准备和马天宇一起去买房子,然后因为各种原因,房子最后只写了马天宇一个人的名字。

那么,对于正在谈恋爱或是准备结婚的情侣来说,你能同意结婚买房双方各付一半首付吗?


95年的爽爽在亲戚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89年男生,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两个人感觉都不错,于是顺理成章谈起了恋爱,根据相亲的速度,恋爱几个月如果双方都满意的话就可以商讨结婚的各项事宜了。

提到结婚,就扯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婚房买在哪里,要买多大平方,钱怎么出?男生的意思是:既然这是我们婚后一起住的房子,所以钱当然应该各自付一半,万一以后要离婚财产也好分割,谁都不会觉得吃亏。理是这个理没错,但女生总觉得哪里有问题,先不说一开始就想着离婚后怎么分配是否合理,但就男生说的“吃不吃亏”的问题,爽爽自己考虑了一下,怎么着都还是自己吃亏。


因为结了婚之后自然是要生孩子的,女人生孩子之间的痛还有各种营养费,不是用钱就能解决的,这个时候光有钱还不行,还得有爱,不然女生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忽视,情绪也会发生变化。

再则根据中国的传统,生了孩子自然是要跟男方姓的,那既然这都是遵循了旧时的思想,按道理来说结婚买房男方负责也是在情理之中,而男生提出各付一半,其实摆明了就是在占女生便宜。

除此之外爽爽还因此联想到对方对自己的爱,她听过男生因为喜欢一个女生,自愿在房本上加对方名字的事,可眼前这个人还没结婚呢,就算计着她的钱,是真的因为爱她才想娶她,还是仅仅是也因为两个人合适结婚罢了。


有人说,谈恋爱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但结婚一定要找合适的人。其实我觉得这是不对的,因为合适这个词,指的是一类人,并不是一个人。说白了,只要条件合适,性格匹配,他和A可以结婚,和B也可以。

但喜欢却是很个人的,很有可能只是因为你的长相,你身上的某些特质,它是那种只有你可以,除了你别人都不行的“独一无二”。

也只有在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时,才会愿意为她做一些自己曾经不屑的事,更会想她所想,如果婚姻中没有爱作为支撑,婚姻要过到最后其实挺难的,因为婚姻里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我们都是在冒险中赌明天的幸福。


再说回共同买房这事,如果在条件都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各处一半,作为这个房子的持有人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妥,但这个事不应该作为结婚的首选项,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对方不出这个钱,就拒绝她进门。

这其实就变成了利益交换,对于这样的人来说,感情是冷冰冰的,他不会也不愿意为了感情去多付出一点,他在事事求公平的同时,反而错失了感情的温度。

在感情里很多事原本是没有对错的,但因为计较的人多了,慢慢就成了谁的错,谁的不是,有什么话坐下来一起好好说,什么难处摆面上让对方知道,说实话如果她真爱你,并且能力也允许的范围内,或许不需要你挑明她也会伸出手,但如果你用一种理所当然的态度,非这样不能的拽劲,那这个婚其实也真没什么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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