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niuniuniu给我发来《杀人之门》一段。
(舅舅向和幸解释什么是死亡)
我忘了当时看这段的时候是什么感受,是不是也像niuniuniu一样的反应。但现在再看这一段时,没有特别强烈的感觉。
只是觉得小孩子对死亡的理解相比成年人更机械,不带任何感情的纯粹。
之前会认为随着年龄的增加,感情世界的丰富,面对死亡应该会越来越难以释怀。
现在看到这个话题,突然间改变了看法,猜想大概面对死亡人一生接受程度会遵循弧线轨迹。
童年时面对死亡以最简单的方式接受。然后慢慢进入青年中年,对于死亡,情绪会由最高峰开始往下滑落。
经历过最疯狂难以释怀的死亡感受,再往后转为悲痛之余的隐忍。
之后由中年过渡到老年,面临的别离越来越多,对死亡的接受会趋于平静,由之前的明白道理但就是做不到,转为既明白什么是死亡,又能以合适的方式接受。
达到真正意义的直面死亡。
没有哪种面对死亡的方式是错误的。只是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特质而已。
但是对待死亡不管哪个时期都该有一种相同的态度,就是“敬畏”。
毕竟无论何时何地最大的事情就是活过。
与其说对死亡那一刻的敬畏,更可以换成对生命的敬畏,死亡的敬畏只是对生命敬畏的最后一种表现方式。
死亡是一条生命的消失,可以包含在其中。
要不然为什么人死了要举行葬礼这种仪式,他都已经不存在了,干嘛还要做一些“无用功”。
1
最近19岁少女跳楼,起哄者被刑拘,很多人表示支持。于情于理这么做都是合理的。
法律层面,他们的行为干扰了消防员的营救工作,就该处罚;道德上来说,道德两个字在起哄者身上看不到,只能看到因为猎奇、冷漠盼着一条生命像演戏一样陨落。
这群冷眼旁观起哄的人对待生命没有丝毫敬畏心,看人跳楼就像是在看热闹。
想想那一时刻,在楼顶上即使站着的不是一个抑郁症患者,是一个正常人。看到起哄人的嘴脸估计都会觉得很无望,然后印证那句“人间不值得”。
2
对于女孩的死他们是导火索也是变相的凶手。
估计也只有换成是自己的亲人,他们才不会对死亡充满了期待、对生命满是轻视。
这种方式的刑拘是第一例,却很有必要,如果凡事全靠道德,全靠所谓对生命的敬畏,那只有两种结果,要不就满是杀人犯,要不就没有杀人犯。
正是道德上约束不了的才依靠法律。
道德上跟不上就需要依靠强制手段来执行。
心不正是吧,好啊,那就用强制手段教你正,不为让你自己变好,只为不让你伤害别人。
这更像是大护法里:“既然不做好人,那就不要做人好了”。
没有制约,全凭自觉,不论是精神还是物质层面的乌托邦都不存在,因为有一个东西叫“人性”。
罗生门里一篇,地震发生时丈夫看着被压在房梁下的妻子,几次拖拽无济于事,后面熊熊大火又在燃烧。难道要让妻子活活烧死?
男子用石头一次次砸向妻子的额头,他把妻子杀害了。
这件事没有和任何人说,他宽慰自己不能让妻子活活烧死,应该早点终结痛苦。
可是他内心里又知道,他不喜欢妻子,本身有着要杀她的念头,这次天灾刚好是个机会。
他也和这个机会握了手。
可是当听到同事说谁谁妻子被压在房梁下,最后火烧起来把房梁烧断了才幸存下来,这时再也找不出任何掩饰的理由。
在各种突发事件、群体等等掩护下,人性跳着美丽的华尔兹。
生命最大不再是唯一信条。
3
如果说他们是最后扣动扳机的。
那么把枪指向少女的“人”却还没得到应有的惩罚。
女生患有创伤应激障碍。之所以会患有这种病,是因为其班主任。
高中班主任借着询问女生病情,对女生实施亲抱行为,直到另一位教师闯入时才被制止。
最后班主任以猥亵罪被拘留十日。女生父亲不满判决结果,提出行政复议,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之后立案侦查为刑事案件;侦查结束后区检察院又做出不起诉决定,女生父亲又到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最终市人民检察院也认定不起诉。
李某某父亲: 5月18日,市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对当事人吴某不起诉的决定。当时女儿知道后,对这个结果就很不满,就不再愿意跟我就这件事情再进行任何交流了。“爸爸,两年了,你还问个啥,哪里还有个公理呀?”她说,自己现在像个神经病一样,都是那个老师害的。
女儿坠楼身亡之后,我就再也联系不上她学校的任何人了。女儿就希望学校能处罚那个老师,替她排除这个干扰,让她可以安心学习,她想要学校一个道歉,但一直没能如愿。
这期间,学校曾几次质疑她小题大做。后来我去找教育局,教育局开了个协调会,结果是让我签一个协议,给我35万,这个事到此为止。我是需要钱,可这个协议能签吗?这是多么屈辱的一件事。那个老师我一直没有见过,他的妻子曾找过我,说她也是受害人,她也是教师,有教育教学经验,她也是女同志,希望我允许她见我女儿一面。我当时已经不再敢相信任何人了。
女生父亲表示,他的要求是处理当事人,解开女儿的心结,但直到女儿去世也没有收到回复。
学校、教育局的做法让人不齿。
庆阳市委宣传部又是怎样的反应呢?
一位工作人员称,李某奕是先患上抑郁症之后才被其班主任吴某厚猥亵的,“我了解到这个女孩原先就有抑郁症,他们老师在照顾她的过程中没把握住自己的行为”。
一个曾经活泼开朗的抑郁症患者突然要跳楼自杀?就是因为老师“没把握住自己行为”?宣传部不愧是宣传部,语言运用能力和颠倒黑白能力一样强。
4
学校、教育局甚至包括检察院都认为小题大做,别人眼里的正义在他们看来那么无足轻重,牵涉的名声、利益、影响等等,这些都可以依次排在对生命尊重的前面。
选择无视只因为一方是个人,一方是团体?
大概也不是,只因为一条命比不上那些名词,成年人的世界得过且过变成常态。
他们或许天真的认为:“一条命不应该用来享乐吗?用来自杀多不值当。”
轻视一点点,再轻视一点点。
往大楼边缘走近一点点,再走近一点点。
看看天空,公道没什么意义,因为不存在。
看看下面,人人都过的好开心,开心到我也变成了他们谈笑的一部分。
另类果然不适合呆在这个世界。
5
到最后,所有人都对生命达成了和解。
女孩:公道不存在,命不该以这种方式存在;
学校、教育局、老师:这都不是事,干嘛要斤斤计较,命不该以这种方式存在;
围观群众:要跳早跳了,光说不练,命不该以这种方式存在。
该庆幸?所有人都对生命和死亡表达了自己的“敬畏”。
这么一想,我才发现死没什么大不了,只是坏了,不想修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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