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饶金祥律师,厦门刑事律师,刑事辩护、控告业务为主
当年刚认识温医生的时候,她并不是太清楚律师是做什么的,在她的认知里面,律师是如港剧那般,在法庭上唾沫横飞,为正义一方滔滔不绝,法条机器一样,妙语连珠。
然而事实让她很失望,现实中没有滔滔不绝的口才,法庭上也是枯燥的陈述内容,一字一句,字斟句酌,和电影、电视里看到的大相径庭。
甚至于,在某次交流之后,她才发现律师原来都是“反派”角色。
某年月日,温总医院所在派出所通报了一起诈骗案例,她发给我看,是一起冒充公检法行骗的案件,被害人住在万某广场。
随后,问我,这是不是你们要接的业务,替被骗的人追回这些钱。
我开玩笑说,我恐怕更多地是管骗人的那一方,因为他或许更需要我们辩护。
温总不解,你们不是应该要查到被骗的钱,然后把坏蛋抓起来吗?
我告诉温总,这是警察的工作,我们不做这些,我们是替诈骗犯辩护的。
“啊,原来你们律师是大反派!”
是啊,我们的确是“反派”,但是我没有继续解释,其实针对被害人一方,我们律师也可以代理其控告等相关事务,一直伴随到案件结束。但是,在诈骗犯罪中,特别是电信诈骗这一块,律师为被害人起到的实际作用极为有限,主要还是依靠人民警察去侦破。
至此,我的形象就被定为“反派”角色,不是在为诈骗犯罪的人辩护,就是在去会见开设赌场的嫌疑人,又或者拼命为“洗钱”的家伙“洗白”......
知道我天天在干的事情之后,温总大跌眼镜。
我们刑事律师的宿命,就是被误解,之前我还很幼稚地去拼了命向周围的人去解释,后来发现完全无济于事,只能作罢。
如今,我经历过几十起各类刑事案件的协办、主办工作,见过形形色色的案例,遇到理性和非理性的人群,已逐渐淡然。
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看到“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辩护”的全民普法热,说的理,举的例,都很对,可是更多还是行业内的狂欢。
那些认定我们律师是“反派”的人,如果不出意外,会一直认定下去。
刑事律师其实并不是完全没有正当地挺直腰杆的时候,比如,前几年邓学平律师代理江西张扣扣案件,被告人张扣扣因为“血亲复仇”,引来社会上广泛的同情,当时这个案件争议极大。
而作为张扣扣的辩护律师,邓学平律师在“辩无可辩”的情况下,采取了另一种思路撰写的辩护词,在互联网上大面积传播和讨论,引起了很多共鸣和支持,也招来很多抨击。
而比如劳荣枝案件,涉及的辩护律师也自然引发争议,很多人不解其为何要接受家属委托去代理案件,尽管最终还是被法律援助律师代理。
所以,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将会是伴随律师辩护制度存在的,永恒的话题。
我曾经也有“高光”时刻。记得许多年前,在一起故意杀人、非法持枪案件中,我第一次作为死者家属的代理人,参与了福州中院的案件审理。
当时福州中院开庭是放在基层法院进行,彼时法院提供了最大的法庭,简陋的大礼堂式的法庭内,台下乌泱泱坐了被害人家属朋友、被告人家属朋友,及其他不相干的人,可能有四五十号人。
面对那种场景,尽管我的工作相对简单,准备较充分,庭前还演练过多次,只需要配合公诉人的刑事控诉的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完成审理就好,但还是在开始前陷入短暂的紧张之中。
随着庭审开始,我迅速投入到自己的角色中,把被害人家属想要表达的诉求,及些许情绪,较为完整地表述给了法庭,及在场的人。当时越来越自信,因为我相信这场“事先张扬且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故意杀人案件,我们是正义的一方,我们的诉求,也是正义的。
庭审结束后,我和死者家属等一并走出法庭,身后听到一些谩骂,这边死者家属的几个年轻人也回头,互骂回去,然后被其他家属拉走,离开。
当时我在想,说到骂人,不是应该我们骂他们?简直没有了天理,对方还来骂我们。
后来,我又代理来厦门中院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害一方的案件,就再也没有最初的慌乱和不安,内心的确信让自己可以较为轻松闲适地参与整个诉讼活动。
不过,代理被害人一方的案件,毕竟是少量,刑事律师的主要业务,还是为“涉嫌犯罪”的人进行辩护。
在辩护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被看不起,被辱骂,甚至威胁,也是时常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