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表象,救亡为先——《娱乐至死》

昨天花了六个小时,打了四款游戏的我,今天在读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实在是有点讽刺。不过,作为新技术的乐观主义者,对于作者的悲观主义论调,我还是难以完全赞同,他认为“我们传统的理性的以阅读为基础的文化即将演变成一种以娱乐业为核心的基于电子媒介的不良文化。”毕竟,当激光照排取代铅字印刷的时候,也有人说那不是个好东西。新事物取代的旧事物的时候,总有人发出“这种玩意将毁掉人类的论调。”可是新时代从来不是靠前怕狼后怕虎的人书写的。

《娱乐至死》想告诉我们的是赫胥黎的预言:毁掉我们的, 不是我们憎恨的东西,恰恰是我们热爱的东西!对个人来说,毁掉是有可能发生的,但是作为人类的群体来讲,新技术的产生一定是利大于弊的。我们从口语传播时代过渡到书面时代,再到有了广播电视,到现在互联网的普及,技术的革新,随之带来的是交流方式的变革和传播的多渠道,声音,画面,3D,虚拟现实等等,当你通过新技术的手段获得了新知新识,拥有了见识世界的新视角和新途径,你就不能同时咒骂它毁了你的人生,这样做,未免太双标。

本书中具有启发性的论断在于“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此论断条件成立,但得出受众成为娱乐至死的物种,却忽略了一个前提,那便是受众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在大众媒介面前,受众没有“死”,他们不是魔弹论中应声击中的靶子,手中的反省批判能力,他们的文化价值对于外来文化操纵与“洗脑”功能的抵抗,往往比想象的要高得多。

举一个例子,现象级国产电影《我不是药神》在暑期档座无虚席,口碑爆棚。这样有责任感,唤起多方思索和观点碰撞的电影能够上映并收获美誉,其实是大众责任意识、审美能力提升的表现。冯小刚曾经开炮“因为有很多垃圾观众,才形成了这么多垃圾电影,我们不是不会拍好电影,而是拍了也没观众看的懂。”冯爷现在是不是觉得被啪啪打脸呢?娱乐至死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受众,而取决于生产者和把关人,良心媒体人,金牌电影人多一些,娱乐至死的情况就不会发生。

因此娱乐至死不是关键命题,迫在眉睫的,是,娱乐救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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