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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监管体制较为全面,主要监管部门为教育部及各级教育厅局;
2、民办教育政策演进规定民办学校性质, 提升民办教育地位,鼓励民办校盈利,促进行业发展;
3、民促法规定民办教育准入细则,为民办教育优惠措施提供政策支撑,民办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4、进一步细化民办教育的管理建设,鼓励民办教育成为中国教育的重要增长点;
5、广东、山东、上海、浙江、北京等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政策,促进当地民办教育发展。
以下是正文
民办教育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是教育部和各级教育厅局。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经过一系列演进,政策格局基本形成。总体来看,《民促法》等政策法规在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动政府转变教育管理观念、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办学形式多样化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相关规划进一步对民办教育进行分类管理,为民办教育发展提供动力。
1、行业监管体制较为全面,主要监管部门为教育部及各级教育厅局
民办教育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是教育部和各级教育厅局。教育部负责对全国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厅局主要负责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指示,完成辖区内教育事业规划、教育工作管理和改革、经费筹措与管理等。民办教育监管体制还包括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的行业自律组织如中国高校远程教育协作组、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等,以及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民办教育政策演进规定民办学校性质, 提升民办教育地位,鼓励民办校盈利,促进行业发展
中国政府针对民办教育性质与定位随着时代而经历了多次的变迁,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通过的《宪法》中首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随后,教育部先后颁布或修订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进入2000年后,针对民办教育的立法也有了新的突破,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在这部新教育法规中也首次删除了“不以营利为目的”这一表述,政府允许办学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取得合理回报。
201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此后,拥有丰厚教育资源的高校引入更多市场化的运作,一些涉及教育产业的高校企业在政策和法律上获得更大的支持。
截至目前,我国出台了多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旨在进一步提高民办教育的发展地位,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其中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了民办学校的分类性质,提出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从法律的性质赋予了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
3、民促法规定民办教育准入细则,为民办教育优惠措施提供政策支撑,民办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民办教育准入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其主要内容如下:
从国家对民办教育扶持与奖励措施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提出对民办教育办学的主要优惠措施包括:
4、进一步细化民办教育的管理建设,鼓励民办教育成为中国教育的重要增长点
目前,我国出台了诸多民办教育的规划。总的来说,方向是在对民办教育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民办教育的管理建设。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对中国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和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这不仅给中国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而且也将促使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产生全新的面貌。
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规划》对中国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和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这不仅给中国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而且也将促使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产生全新的面貌。
5、广东、山东、上海、浙江、北京等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政策,促进当地民办教育发展
广东是经济大省,也是全国民办教育最大省份。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民间涌现出巨大的举办教育的积极性;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广东省民办教育得到迅速发展,吸引了一大批省外的公办教育工作者来广东并融入民办教育的发展高潮。目前,广东省民办教育已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及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办学形式包括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模式有产学合作和国际合作等等,形成了多领域、多样化、多层次的完整的民办教育体系。目前,广东省民办教育行业的主要政策如下:
上海民办教育最根本的发展基础来自于市民的需求和社会的需要,而目前乃至将来上海有着现实的客观需求,在解决入园、入学高峰和外来民工子女入学上,民办教育仍然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而上海市外籍人员、高级白领、普通工薪阶层等不同人群的多层次需求,更为当地民办学校的发展打开了通道。目前,上海市民办教育行业的主要政策如下: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办教育起步较早。多年来,浙江省相关部门通过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办学,对民办学校采取相对宽松的收费政策、重视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管理等一系列举措。
北京民办教育在全国起步较早,1978年出现了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补习班,1982年成立了标志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开端的第一所民办大学——中华社会大学。近年来,北京市积极扶持民办学校发展。民办学校在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正在逐渐享受与公办校同样政策的支持,主要政策如下:
山东省民办教育发展规模和人才培养质量居全国前列,在推动山东省深化教育改革、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提供教育多样化选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山东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山东省民办教育行业的主要政策如下:
拉动教培行业的有两辆马车,一是市场,二是政策。政策的出台代表着一个行业的形成,也代表行业中某些规制,更代表了教育的整个宏观发展方向。从以上政策可以看出,教育行业依旧是最值得投资人关注的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