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斌事件给我们的启示

半个月来,林生斌对互联网民来说是耳熟能详。当年杭州保姆纵火,他痛失妻子与三子,此后四年悲苦深情,仍不忘助人助学,赢得了民众一众好评。近日却被曝名下基金会并未成立,涉嫌诈捐和非法集资;隐瞒新婚生子,借深爱亡妻人设开店牟利,并偷税漏税;亡妻遗产分配不公,引姑舅网络发声。

这样的惊天逆转在网络并不少见,后续进展我们可以静待官宣。一二深记一句明言:“听别人的话,想自己的事。”如今各路人马都在网络发表自己的观点,应接不暇,我们不必急于选择该站队哪方,而是思考这件事情对我的启发是什么?

1.爱情和道德不是一回事。

想到真爱,我们很容易想到相濡以沫至死不渝,这是一种美化。实际恋爱时大脑强烈分泌的多巴胺会使脑部产生疲倦感,导致多巴胺的分泌逐渐减少和消失,这样一个过程通常维持一年半到三年,此后激情变为平静,有些恋人因此感情变淡或分手。

那如果继续维持感情靠什么?道德、利益、亲情、习惯,总之,不再是纯粹的激情之爱,不再是冲动迷狂急切地向往对方,产生类似上瘾行为。

所以爱情冷却之前,你想好凭借什么继续维系好这份感情了吗?你的心态与谋略都调整好了吗?人生不能靠赌,赌这个人的良心、底线,他可能交给你的是负值。人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自爱之心,想好你的底线是什么,在此基础上去争取自己能拿得住的,去精进自己,不断给自己增加附加值,你的底盘稳了,也不惧对方变心。过程中尽量不让对方反感,合作共赢,让对方舒服也是本事。

谨记爱情和道德不是一回事,不要指着当初的甜蜜不甘现在的背叛,女人要学会拿得起放得下。并非世界上就永远没有至真至纯之爱,要考虑自己的现实性。拿概率赌自己的人生很不值。看到报道中浓情蜜意、恩恩爱爱、羡煞旁人的一对,就要求自己一定要找到这样的人,恰巧对方不是,就不满委屈做作是可爱也可笑;看到盖茨离婚、林生斌翻车,就觉得男人不可信,婚姻不可靠,在多疑恐惧焦虑中度过自己的人生是可悲可惜。

爱情永远是两个人的事,从开始到结束。但婚姻不是,婚姻需要受到更多的社会约束,是社会关系网中一个基础而重要的单元。它背负的责任与义务有《婚姻法》的保障,它养育的社会成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监督,它是推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一环。意识到了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林生斌在新婚生子后遭遇的漫天批评。对婚姻的忠诚已经不是个人的事,它接受全社会以及道德法律的监督、保护与制裁。

人说“没有不道德的爱情,只有不道德的婚姻。”要看你站在关系中的哪一方去理解。希望爱情、婚姻、道德能完美的融合到一起,是一个朴素的理想,回到现实,如何在婚姻中保障自己的权益,如何在爱情中享受激情并长久维护或者好聚好散,是我们需要认真面对的课题。祝愿我的每位读者都能求仁得仁、活得通透。

2.公众人物的权利限制。

如果你认为林生斌是网络红人,那么他和明星一样,都属于公众人物。公众人物还包含高级官员、知名企业家、媒体主持人,甚至不想出名但偏偏和一个重大新闻事件关联并传播开的人,即非自愿性公众人物。

上世纪美国艺术家安迪.沃尔霍就有句名言,叫“15分钟定律”:未来社会媒体无处不在,“每个人都可能在15分钟内出名”;“每个人都能出名15分钟”。

公众人物享有的社会资源中,就包括了媒体资源。他们比普通人更容易利用媒体实现目的。但是如果公众人物的行为关系到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人民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媒体在报道与公众人物有关的公共事件时,“该公众人物对报道可能对其名誉造成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忍受。”有学者认为,公众人物对媒体提起名誉诉讼权的资格应当加以严格的限制。

凡事都有利弊,尤其是做公众人物。对林生斌也是如此。通俗点说,做人不能双标,什么好处都占。你利用媒体资源营销深情人设与生意挂钩,不能等到民众要监督你可能的违规违法行为时就后会无期。权利和义务对等,公众人物占有更多社会资源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成为遵守社会公德的模范,更需守住不违法的底线。林父也不要奢望舆论监督不再给“儿子造成极大的心里负担”,只要不是诬告、造谣中伤,公民就有权利发表意见、表达信念和态度。公众人物也有义务接受比普通人更严格的社会监督。

这也警醒那些一心想当网红的人,名利是把双刃剑,要想拿得稳,首先提高法律意识,不做违法犯科毁前程的事,其次增强道德意识,不做有伤风化毁名声的事,防前防后不如身正行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林生斌曾取微博名“老婆孩子在天堂”,但中国人是不讲天堂的,中国信奉的是天庭、天界、神界,天庭由玉皇大帝掌管,即使是神仙,失了职,也要被打落人间受轮回之苦。做人,还是要有敬畏心的。

你可能感兴趣的:(林生斌事件给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