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学数学这样教》12.7

小学数学的学习内容依据其作用分成了三类:

(1)规律性知识: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就是指对数学中某种客观规律的描述,比如加法交换律等各种元运算定律;三角形的三个内角和等于180度。

我想到的:两条直线相交,对顶角相等;同一个圆内所有半径都相等;

(2)规则性知识:为了适应某种规律而指定的

是指依据数学自身逻辑发展的需要人为规定的内容。比如:除数不能为0;余数要比除数小;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这种规则性的内容是人为的,是为了数学自身逻辑发展的需要。

(3)规定性知识:为了人的某种需要而作出的规定,具有可变性和多样性

是依据人的某种需要或者习惯人为规定,约定俗称的内容。比如笔算的方式,这种知识其目的是为了简便。

你可能感兴趣的:(读《小学数学这样教》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