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这样的一生更加荒谬

                            ——读《异乡人》有感

  提到存在主义,总绕不开加缪与萨特,他们曾亲密如兄弟,又决裂成陌路。如果硬要把作家机械地分为“写得好看”与“活得好看”两类,加缪属于前者,而萨特属于后者。相比萨特坚硬而犀利的文风,加缪的文字有一种冷静的柔软。此次读加缪的经典著作《异乡人》(之前它的译名叫《局外人》,虽然我欣赏张一乔先生流畅的译笔,但基于故事的内涵与文气,似乎《局外人》更为妥帖,后文还是按原名称呼它),那是怎样的一种荒诞人生。在表达荒诞意义上,加缪的功力大抵如此体现:没有极端的悬崖式或史诗式宏大场景,只有细碎的生活琐事和莫名其妙的戏剧冲突,云淡风轻,却讲了一个残酷到骨子里的故事。

  《局外人》是一个由第一人称讲述的故事,尽管加入了颇多内心独白,却冷静到感觉是另一个人在诉说一个不相干人的故事。主人公默尔索只有一个名字,没有姓氏,没有过多的背景介绍,哪怕在审判的现场,这个被称为十恶不赦冷血杀手的人的名字,也几乎均用“被告”、“这个男人”来代替。而审判的重点却并不是案件本身,而是对于主人公灵魂的审判,尽管如此,他只是一个代号,却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审判的本身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荒谬。

  默尔索的生活像一串珠子一般被串起来,他生活中为数不多的交集人物都悉数出现在证人席上,然而,法官不断地打断他们的证词,只是由着既定的节奏得出了可怕的结论:因为对于母亲的无动于衷,这位罪犯必然是一位有预谋的杀人犯,他的罪行不可饶恕,一切早已成为定局。这点上我十分同意赵晓力教授在导读中得出的结论:“在殖民者的法庭上,只有当检察官将默尔索在肉体上杀死阿拉伯人的行为,转化为在精神上杀死自己母亲的行为时,默尔索的罪行才变成了真正的罪行,可惩罚的罪行。”

  回望主人公默尔索的一生,实在是诠释了荒谬的局外人含义。一切发生在一个炎热到让人失去理智的夏天。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事不关己者,即使在母亲的葬礼上,他也表现地足够无动于衷,甚至比养老院那些不相关的人们,更像是例行公事的模样,完全游离于状况与情绪之外。他的生活太过波澜不惊,仿佛过着另一个其他人的人生。他表现出无欲无求的生活状态,却对诸如公司内擦手巾湿透不够舒适这样无关紧要的小细节而挂心。另一方面,默尔索却能忍受和不爱的女人约会,并打算结婚,帮助一个并不熟识的朋友写信并以之为导火索在莫名其妙的状况下与对方的死对头相遇,毫无征兆地杀死了对方,甚至在监狱中,他表现出了习以为常的冷静,在他的眼中,一切不过是一场游戏,自己只是一个观摩者,却不能很好地参与。在决定他命运的审判法庭,默尔索亦不能为自己辩护,只能听由他人决定自己的命运。他的生活一路支离破碎,没有情感,甚至也无理智与逻辑,一路都无从寻找到生命的意义。

  就是这样一个情节起伏寥寥的故事,读完却让人一阵唏嘘,甚至同情起这个局外人来。他在这个世界无处容身,却坚信自己过着对的人生。封底上的那段概括,勾勒出了整个故事的精髓:“他们说,妈妈死了,我没哭,该死;隔天就和女友厮混,该死;挑拨朋友仇家互斗,该死;我合该天地不容,人神共愤,但你们企图用来拯救我的那一套,又算什么?我杀了人,只因夏日阳光太刺眼……”

  的确,尽管他的人生看来如此荒诞,我们又有何资格,审判他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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