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拟播布美术意见书》

鲁迅(1881-1936),生活于清末至民国年间,他是思想家、文学家,也是设计师。关于他,不必赘言,相信每一个读过小学课本的人对他都不会陌生。

提到鲁迅,首先想到周树人一名,而后想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少年闰土》、《孔乙己》、《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再想到新新木刻,想到独具鲁迅特色的书籍装帧设计,一度让人感慨。读大学之前,以为鲁迅只涉足文学领域,何曾知道在美育、在艺术上还曾有其名。

本篇文章分为四个部分,一、何为美术;二;美术之类别;三、美术之目的与致用;四、播布美术之方。

作者认为,人类具有两种属性,“一曰受,二曰作”,受即是感受,作者举了两个例子,曙日出海,瑶草作花,这般景象,只要不是白痴,都能领会受到感动。有了领会、感动之后,有那么一两个少数有才华的人,能使其再现,成为新的作品,这就是“作”,也就是创作。因此创作者在这一过程中是经过了思考的,没有思考也就称不上是美术。但自然界的事物,总不是圆满的,因此创作者将其美化,如果没有这一点也无法称之为美术。作者总结:美术有三个要素:“一曰天物,二曰思理,三曰美化”。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三点,美术和其他东西的界限十分严格,在作者看来,用玉刻成的叶子,用核桃、象牙做成的雕刻,实用的几案、什器都算不上是美术。美术,是用思理美化天物。笔者认为这里作者想要强调的就是“思理”二字。

谈及美术的类别,作者提到区分之法始于希腊柏拉图,一是静美术,如雕塑、绘画,二是动美术,如音乐、文章。后来法国人跋多(巴德)将艺术分为三类,而德国人黑智尔(黑格尔)承之,即目之美术(绘画雕塑)、耳之美术(音乐)、心之美术(文章)。而英国人珂尔文提出的另三种区分方式是:形之美术(绘画、雕塑和建筑)和声之美术(音乐、文章),模拟美术(雕刻、绘画、诗歌)和独造美术(建筑、音乐)、致用美术(建筑)和非致用美术(雕刻、绘画、文章、音乐)。作者在此也提出中国的文章之美,形与声兼具。至于为何有此说,还请暗自思忖。

第三部分讲的是美术之目的及作用。鲁迅认为,“主美者以为美术目的,即在美术,其于他事,更无关系。”而“主用者则以为美术必有利于世,傥其不尔,即不足存”,这二者之间鲁迅显然支持的是主美者的观点。只不过因为后者颇合当时的国人的意向,因此在文中作了简述(可见鲁迅的真性情):美术可以表现一个国家的文化,美术可以辅道德有教化之作用,美术可以救援经济。有一句话我想单独拎出来,:“然品物材质,诸国所同,其差异者,独在造作。”这句话放在今天也依旧适用啊!

上文提到美术之用有三,其本有的目的则是与人以享乐。因此,作者认为实现这些目的的方法即在于播布。“播布云者,谓不更幽秘。而传诸人间,使与国人耳目接,以发美术之真谛,起国人之美感,更以冀美术家之出世也。”至于如何播布美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建设事业(美术馆、美术展览会、剧场、奏乐堂、文艺会),保存事业(著名之建筑、碑碣、壁画及造像、林野),研究事业(古乐、国民文术)。

读过此文,感叹鲁迅真正算得上是一位教育学家,胸襟宽广的教育学家。中国近代得有此人,国之幸,民之幸。


参考文献:

凌继尧《对鲁迅“美术之类别”的阐释》,《扬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六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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