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陪葬 1926年,冬。 天津的大街上没有几个人,天色渐晚,灵珠从和平路出来上了轿车,车内只有司机。 司机是陆先生的人,穿着笔挺的白色正装,戴着军帽,却长着一张娃娃脸,回头和灵珠说话:“金小姐,是不是回陆公馆?” 司机的眼里是个穿着时髦礼服的女人,女人化着淡妆,清雅又高贵,一双眼尾微微上挑的眼睛,仿佛是铺着一条银河,睫毛纤长浓密,发如泼墨,是个让男男女女都一见倾心的人物。 司机愣神片刻,像个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但很快就又感觉不礼貌,低下了头,不太好意思:“金小姐,陆先生说今晚公馆有您喜欢的戏班子,他专程请过去的。” 灵珠的舞厅依附陆先生的势力生存,平日要不是有陆先生护着,指不定早就被这十里洋场埋没的影子都看不见,更别提现在如此的风光。 要说以前灵珠自然是要去的,她要陪着陆先生做一些像是女伴该做的事情,过去像个漂亮的高级品让陆先生展示给众人看。 但是她看了看手里头的信,烦躁的将信捏成一团,紧紧的拽在手心,她掏出精致荷包里面的香烟,点燃,火光将她的眼睛照亮成一片璀璨的橙色,说:“回家。” 司机‘嗳’了一声,启动了车子,开往五大道。 五大道的房子不是灵珠自己的,她还买不起这里的公馆,从北平出来到如今都十年了,灵珠看着风光,其实什么都没有,她处处掣肘,永远都只是别人的棋子,是个好看的玩意儿,也正因为是个好看的玩意儿,所以卷入那些富人们的争权夺利中去,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司机抽空从后视镜看了一眼,只看见了金小姐涂着浅色口红的唇,那唇瓣微微嘟着,形状极富有吸引力,像是永远都在索吻。 这般好看的人,也不奇怪为什么陆先生和白九爷那些人都喜欢了。 实在是,让人心动。 司机把金小姐送回府上,车子就一直停在金公馆的大门外头,时时刻刻等待吩咐。 金灵珠裹紧了身上狐毛领子的披风,一下车就被风吹的长发乱舞,管家连忙开门,灵珠走了进去,低声问:“人呢?” 管家也是陆先生送过来给灵珠用的,这管家姓陆,为人比灵珠傲气,平常人爱答不理,但是那些富人们一听说是陆家派来的管家,倒也都没有什么怨言。 灵珠怀疑陆家来头比较大,虽然在租界住着,可是手底下的的兵可不少,来往生意更是大的可怕,那些日本人见了陆先生,态度也好的很,可具体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也没有渠道了解。 陆先生当年收留她,估计就是不知道从哪儿知道她曾经是王府的七格格,养来有面子吧。 那些怪物们的心思,灵珠此刻没有办法也不想了解,她只是继续往回走,在听管家说来人在客厅等自己的时候,她的脚步越来越快,心里也总像是有一把刀悬挂在上头,不给她个痛快。 ‘砰’的一声,灵珠推开客厅大门,入眼便看见了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佝偻着腰站在客厅里,也不坐下,拘谨又尴尬,这种尴尬在看见灵珠的时候分外强烈,那男人甚至不敢抬头,却又因为不得已的原因,他艰难的露出一点笑容,说:“七妹,你看你,我都快认不出你了,真是比以前更好看了。” 灵珠也是愣了一下,又四周看了看,说:“就你一个人?” 那男人笑的勉强,说:“嗯……” 灵珠走过去,手都在颤抖,坐在沙发上,心里有了很多不好的猜想,然而猜想需要得到认证:“爹呢?” 那男人还笑:“五年前在金陵死了,他跑的不够快,反正很乱,大家都走散了,我一路讨饭过来的,偶尔也给军官们擦鞋,擦一次一个铜板,反正也勉强能够饿不死。” 灵珠看着眼前的男人,这个人在十几年前还风光的很,北京的纨绔子弟中就属这人最嚣张,小世子爷啊,哪怕皇帝都退位了,这些满清贵族依然有着荣誉的光环,因为有钱有势,平常百姓对贵族依然有忌惮,所以无法无天,可这样混日子下去,就算没有军阀过去抄家,灵珠都觉得自家王府会完蛋。 “七妹妹。”曾经的世子,明珩,脸臊的通红,说,“其实我也不想过来打搅你的,只是那个白九爷说你可能会想见到我,所以就把我绑过来了,我没办法。” “而且,我这穿的鞋子脏,弄脏你地毯了。” “我不是故意的……” 灵珠心里太不是滋味了,她声音沙哑,说:“够了,你别因为白九爷那些人就对我唯唯诺诺的,你继续对我翻白眼我才习惯。” “不敢……以前不懂事。”明珩说,“七妹妹要是可怜哥哥,给点儿……那个你不要的剩菜剩饭给哥哥好吗?我想带走到路上吃。” 灵珠气的把烟头一摔,砸在水晶的烟灰缸里面,眼睛瞪的老大,活像是自己才是受了委屈的冤鬼,声音有些哽咽,说:“你带走个屁!留下来,我养你。” 明珩连连摇头,说:“不好不好,我准备去东北的,听说皇帝又要复国了,就叫满洲国,我想过去……” 灵珠知道最近东北那边一直在说皇帝要复国的消息,可是谁知道是真是假,还是又一场空欢喜? 更何况灵珠感觉得到,皇帝就算复国了又能怎么样?没有人愿意再跪下来高呼万岁的。 “我说,留下来。”灵珠在白九爷和陆先生面前可从来没有这么霸气强硬过,但是常常跟在他们那些人身边,身上总也留了几分像模像样的气势,很能糊弄人,“小昭,去厨房做点儿好吃的,尽快端上来。”她后一句是对仆人说的。 明珩被这样的灵珠吼的愣了一下,随即不再说什么,默默的站在大厅中央,低垂着头,很快,就有眼泪滑过脸颊,落在脏兮兮的衣领上。 灵珠站起来,完全顾不得这人身上脏不脏,走过去用手给对方擦眼泪,说:“你别去东北,我养你。”她好像只会重复这一句话,然后抱住对方,这种久违的属于亲情的拥抱,将过去所有的恩怨了断。 灵珠很孤独,她总在后悔自己为什么当年要一个人先逃走,所以这些年她才会独来独往,没有一个人让她感觉有一点暖意。 她就像是世外人,站在上位者的身边,看着许多人的喜怒哀乐,自己却隔离在外头。 所以哪怕是这个从小自己最讨厌的亲哥哥也行,只要他还在,自己就不孤单了,这个地方就是他们的家,乱世没有家怎么能行呢? 有了家,哪怕再打仗,也有活着的理由。 很快,小昭把海鲜面端了上来,还加了两个鸡蛋,灵珠看着大哥吃面,又点了一根烟,刚要抽,大哥明珩抬起头来,说:“别抽了,爹要是在,肯定不喜欢。” 灵珠鼻头一酸,点点头,把漂亮的金属烟盒子都丢了,说:“再也不抽了,哥,你多吃点,等会儿洗个澡,好好休息,明天我带你逛街去。” 明珩不说话,只是狼吞虎咽的吃面。 到了晚上,灵珠正不知道该怎么报答白九爷给自己送来哥哥这个大礼,也不知道该怎么和陆先生说哥哥的事情,简直要烦死了,于是连续一个星期,灵珠都没出门,也本着能少一天麻烦就少一天的念头,躲在屋里享受清静。 可谁知道一周后某晚金公馆的大门突然被撞开了。 外头迅速的上来许多杂乱的脚步声,灵珠立马就从床上起来,披上睡袍的瞬间,卧房的门就被人也踹开,进来一串巡捕,各个背着武丨器,来势汹汹。 “你们是什么人?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灵珠声音冷静,她看了一眼旁边的电话,就要给陆先生打电话。 可后来进来一个巡捕头子的笑声却直接打断了灵珠的动作。 灵珠站在电话旁边,看着这个巡捕头子走进来,突然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这个人之前仗着和周家有关系,新上任想要给周家那边钱素素开的舞厅招揽客人,就冷不丁的跑来她这边儿砸场子,想要继续讨好周家。 其实这是一年前的事情了,灵珠那时候虽然跟了陆先生,但是一直很低调,毕竟她是觉得他们的关系还没有到那种可以随便使用对方势力的地步。 可陆先生二话没说,知道了就叫人把这巡捕头子打了一顿,这还不算完,白九爷那边也不太高兴,断了这人一条腿。 现在这是……时隔一年回来找场子? 灵珠冷笑了一下,说:“原来是你。” 巡捕头子不知道使了什么关系,又爬回了这个位置,脸上的表情接近疯狂,笑的脸上皱纹都堆了起来,说:“是我,老子是回来报仇的你知道吗?!老子的腿就是被你的姘丨头们打断的,可我搞不过你那些姘丨头,弄死你还是游刃有余。” “是么?”灵珠说,“你又不怕他们了?” “你这是一天不出门,不知道外面都发生了什么吧,陆谨那个小王八蛋有一批货出了问题,现在日本人在找他麻烦,白九爷最近和钱老板走的近,你现在,什么都不是了。” “所以别给老子摆脸色,你现在就是死了,也没有人会给你收尸。” 巡捕头子呸了口口水在床上,嚣张的又笑了几声,然后迅速的拿起枪:“下辈子见。” 灵珠还以为这人是要把自己抓起来,谁知道居然现在就要崩了自己,灵珠愣了一下,一瞬间想到了很多,从陆先生是不是真的出事了,还有白九爷果然不是个好的,这巡捕脑子有病,居然在所有事情都没有尘埃落定就过来找自己的麻烦,这就是在打白家和陆家的脸,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这巡捕头子的另一条腿恐怕也会没了吧…… 最后的最后,她想到了自己好不容易留下来的哥哥,突然变得腼腆又畏生的哥哥没了自己,又要流浪了吗? 是她没用,对他不住,要是知道会有这么个不懂事务的疯子会过来,不如让哥哥去东北,那里恐怕才有哥哥想要的曾经和尊严荣耀。 她从没想到自己。 枪声突然的响彻金公馆,还在睡觉的金明珩一下子惊醒,穿着睡衣就赤脚跑了出去,看见好多军官也看见了倒在血泊里的七妹妹,七妹妹白的吓人,长发散开的像是世界上最贵的绸缎,金明珩顿时泣不成声,这可是他最后的家人了! 可没等金明珩冲过去抱住七妹妹,金公馆的外头又来了不少车,进来了一群不好惹的人,走在最前面的是一身戎装的白九爷,白九爷面色寒冷,先一步走进卧室,看见眼前一幕后脚步一顿,怒极反笑,他走过去抱起胸口开出一片血花的七格格,一言不发的走出去,等到了门口,才对自己的副官说:“把金公馆烧了,里面的人,陪葬吧。” “陪葬……吧……” “陪葬……” 灵珠皱着眉头,脑袋里面一直反复循环着白九爷这句话,她听的浑身发冷,担心哥哥也被白九爷烧死了,情急之下,挣扎着醒来,一睁眼却发现自己似乎是…… 回到了十年前……!!!第2章 世子 “王爷!王爷!七格格醒了!”一大早,肃王府一片鸡飞狗跳,穿着黑底铜钱花印服,戴着绿宝石顶珠帽子的肃王爷被吵的直皱眉头。 这是一个矮小的老头子,身材肥胖,从贵妃榻上爬起来的时候,大辫子还缠在他的脖子上:“吵吵吵,一点规矩都没有!进来说话!” 肃王爷擦了擦头上的汗,身边儿的侍女很快就凑到了旁边,轻轻的挥动团扇,扇子带来的凉风实在是很微不足道,肃王爷干脆拿起侍女的扇子自己扇动,声音懒洋洋的,说:“穿鞋。” 侍女一言不发,十分恭敬的跪在地上给肃王爷把黑面的江南布料子的鞋子给肃王爷穿上,还没来得急站起来,外头就冲进来一个年轻的小太监,扑通一下子跪在王爷面前,笑着说:“七格格醒了!烧退了,完全好了!” “珠儿好了?”肃王爷连忙从榻上起来,把大辫子往后头一甩,说,“好好好,你现在立马去给济世堂的钟大夫一份大礼!本王去看看珠儿。” 肃王爷在王府里面派头可大了,连起早了,过了个早就又躺在榻上睡回笼觉都要十几个丫头守着,现在他一走,正房里头便浩浩荡荡的一块儿起来了十几个丫头,各个儿环肥燕瘦正是二八年华,手中的小绢帕甩起来,好似一坨飘逸的云彩。 这坨云彩以最前头留着富贵胡的王爷最是显眼,他挺着仿佛是怀胎八月的肚子,去了七格格的醉云院,里面也是热热闹闹的,肃王爷很满意,他就喜欢热闹。 可是当他走进去,看见已经穿戴好衣裳,坐在小桌子旁吃桂花汤圆的七格格时,肃王爷却还是心疼了,脸上的笑意都减淡不少,他挥退了一群下人,坐到七格格对面去,七格格却不看他,王爷觉得奇怪,但是没关系,他有法宝,他说:“珠儿,看我。” 七格格抬头就看见胖嘟嘟的肃王爷给自己做了个鬼脸,舌头吐出来,翻着白眼,嘴巴里还发出搞怪的声音。 王爷最疼自己这个格格,做鬼脸哄人的把戏是百试不爽,然而今天注定是有一点不一样的,他向来在外人面前温柔恬静对自己鬼灵精怪的七格格只是静静的看着他,然后那双肖似其母的醉人的眼睛落下滚烫的热泪,啪嗒啪嗒的砸在小巧的琉璃碗中。 王爷吓了一跳,连忙询问:“这是怎么了?是不是生病的时候哪个不长眼的下贱蹄子惹珠儿不高兴了?” 灵珠摇头,她笑着用手背抹去眼泪,笑的很开心,她是真的开心,她说:“见到爹还好好的,珠儿高兴。” 王爷心下奇怪,但他也不准备追究,只是站起来,坐到七格格的身边儿去,搂着七格格,说:“爹当然好的很,不过前儿看见了个前朝的青花瓶子,那可是个好玩意儿,只不过没有买到手,被宫里头的军爷买走了,真是可惜!那些大老粗懂什么?!就知道糟践好东西。气的爹我晚上多吃了几碗饭才好。” 灵珠默默的听着,知道爹只敢回来在嘴上抱怨,出了门可不会和那些跋扈的大军正面对上,她还记得很多,那青花瓶子价值五千两,是爹自己掏的银子,送给那位军爷的,也正是因为这件事,让有兵权的军阀们注意到了他们这些满清贵族。 不过也有可能他们早就成了俎上鱼肉,而袁大统帅的死,让军阀们彻底失去了牵制他们的绳子,乱世,就此彻底开始…… 灵珠听话痨的爹爹说了很多自己生病这几天自己出去消遣发生的事情,然而灵珠基本没有听进去,这是她的十六岁,而十六岁的自己早就听过了这些事情,现在的她是从十年后来的,她知道很多很多东西。 知道半个月后,袁大统帅死了,知道自己王府要被抄家,金银珠宝都被抢走,她知道未来会有一个叫做陆谨的商人,在天津几乎一手遮天,她还知道五年后,爹爹死在金陵,知道自己未来漂泊无根,知道这世间的苦难是任何人都背负不起的沉重。 灵珠摸了摸心口,那里应该有一个伤口,镶嵌着闪闪发光的子丨弹,然而现在那里一片柔软,没有什么伤口,更没有鲜血。 “珠儿,你在想什么呢?” 王爷后知后觉的发现灵珠的心不在焉,他没有生气,肃王爷大抵是世界上最怂的王爷,也是最平和的王爷,当然了,肃王爷只是遇见比自己强横的才会怂,遇见自己疼爱的孩子们,才会平和,那些下人呢? 对不起了,王爷没把下人当人看。 灵珠经历了十年的风雨,她思索之时,眸中仿佛点燃了什么让人着迷的光,她一抬眸,直直的看着王爷,王爷愣了一下,总觉得他的珠儿有点不一样了。 “爹,我在想,我们举家南迁如何?”七格格很坚定,她仅仅只是稍微捋了一下思路,没有太过细致的想,便被自己重生回来的时间节点刺激的浑身都开始兴奋起来,因为她发现,自己有半个月的时间准备应对那最初的变故,只要没有那一次的抄家,那么他们一家人还可以在一起! 灵珠不管未来会因为自己的举动而改变什么,她只要她在乎的人活的好好的,其他的以后再说不迟! “这……”王爷不解,在北平好好的,南迁?为何? “我看七妹妹你是烧坏了脑子!”就在这时,有人走了进来,此人穿戴极尽富贵,腰间拴着三四个挂件,各个价值不菲,摇着唐寅的扇子吊儿郎当的走了过来,一脸高傲,掀开衣摆,转了个身,翘着二郎腿便坐在了王爷和七格格的对面,继续说,“咱家根在北平,皇帝也在皇宫里面好好的呆着呢,去南边儿和那群洋鬼子打交道做什么?” “对了,爹,我没钱了,账上每个月给的也太少了,我请几次客就没了。”长相浓眉大眼分外英挺的世子爷一龇牙便嬉皮笑脸的开始要钱,“爹你可不许只疼妹妹,七妹妹一个女孩,过不了多久就要嫁人的,嫁妆也尽够了,哪里还需要零花?以后花她那倒霉夫君的不就完了?” 灵珠嘴角一抽,虽然知道十年后的大哥敏感卑微的让她心疼,可看见这傻大个现在只知道花天酒地的德行就很想打人是怎么回事?第3章 好人(捉虫) “你这么看我做什么?”明珩把玩了一下自己的辫子,摘下帽子,摸了摸自己的大脑门,说,“我发现七妹妹是烧糊涂了,爹,这样吧,我带七妹妹出去看看洋大夫,那家伙,好的飞快,您老受累,多给我点儿钱,一部分当作医药费,另一部分久算作儿子我的跑腿费如何?” “跑你个腿!”老王爷吹胡子瞪眼,拿起旁边的白瓷茶具就要砸过去,但是发现自己拿的是明朝古董,顿时又放了回去,把放在桌面上的团扇扔了过去,说,“你就知道钱,最近府里头亏空多少你知不知道?!还要钱,没有。” “别啊。”世子爷撒娇是一把好手,比灵珠都要熟练,拉长了声音就晃了晃老王爷的袖子,说,“最后一次!真的,就最后一次!” 老王爷眼珠子给收了回来,大眼睛在那圆乎乎的脸蛋上安分了下来,伸手从袖子里又拿出两千两的银票,说:“这回给我省着点儿。” 老王爷还没有将手上的银票递给世子,世子就急吼吼的拿了过来,揣进了自己的袖子。 “您放心嘞,儿子明白。” 灵珠撑着右脸,看着这边儿一个闹一个宠的,完全没有插嘴的意思。 世子爷这边儿得了便宜,奇怪的看了一眼灵珠,觉着这七妹妹今儿是转了性了,居然没有给自己在中间横插一脚,怂恿爹什么都别给他。 再看这七妹妹的表情:“七妹,我觉着你是真有毛病了,赶紧拾到拾到,大哥招呼朋友陪你去看看,晚了就傻了!” 明珩是真担心,他虽然平日讨厌这妹妹,可到底是亲的,虽然她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像其他格格出国留学给自己长面子,喜欢暗地里使坏在爹面前说自己坏话,喜欢管着自己出去和朋友喝酒,还老朝自己翻白眼,甚至和白琬那个庶女胚子混在一块儿,但是谁叫他俩是亲兄妹呢。 灵珠是不知道这个脑袋里面装的全是吃喝玩乐的兄长居然还给自己留了一个一点儿地位,但是听明珩说的那话吧,实在不好听。 她翻了个白眼,明珩这下倒是乐了:“对、对,你还是这样我看着顺眼。” ——这句话她曾说过类似的,在十年后。 灵珠扑哧一下笑着踢了兄长一脚,站起来说:“醒了,爹你们都出去,我换身衣服就走,大哥你等等我,不然你就死定了。” 明珩向来和七妹妹不和,严重的时候他是恨不得直当没有这个妹妹,他自觉自己挺好,一切都好,在北平,谁敢和他对着干啊,但是他妹妹看他的眼神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废物,可北平哪个皇孙贵族不是这样? 虽然觉着这样糊糊涂涂和自己友善起来的七妹妹很好,但是明珩并不表露出来,他仰着高傲的下巴,仿佛是屈尊降贵,说:“快点儿,过时不候。” 一边说着,世子爷走出了外间,后面跟着的老王爷听不得这样的话,一脚踹在世子爷屁股上,说:“哪有兄长这样和妹妹说话的?!” 世子爷揉着屁股回头就巴结着老王爷,说:“又偏心,爹,我才是你传宗接代的儿子啊!” 老王爷白了他一眼——可见这翻白眼是遗传的——又从袖子里单独拿了一张一千两的银票,说:“我瞧着外头那些好玩儿的东西多,珠儿喜欢的,你就直接给她买了,钱不是问题。” 世子爷一脸麻木,他已经习惯老王爷的不公平对待,自己好说歹说要来几千两,这边儿还没开口就主动送过去一千两。 “得了得了,我清楚。”明珩说,“我先带七妹妹去医院瞧瞧脑子,再带她随便逛逛,让她也出去见识见识那些有趣的事情。” 王爷此时才没有嬉皮笑脸,他摸了摸自己尾指上的扳指,翡翠的扳指分外漂亮,在阳光下折射着莹润的光色:“见识你个屁,别让珠儿去那些不三不四的地方,八大胡同那一片儿都不许去。” 明珩连连点头,说话间,灵珠从里头出来,她是找了许久才找出自己这身生辰时别家送的衣裳,这不是旗人装束,属于袄裙,七分的倒大袖与精美简约的刺绣让藕荷色的衣裳分外清爽文雅。 王爷本人很守旧,但是明珩不,他就喜欢看外头穿着旗袍的女人,十分的高贵优雅,然而这个王府还是王爷说了算。 所以府里面一应的穿衣打扮都还时正统的旗人服饰。 王爷瞧见灵珠这样出来,微微皱了皱眉头,但是也没有说什么,他知道穿着格格服出去太不现实,于是点点头,示意两人可以出门了。 明珩只要一出门,就跟抽了大烟一样兴奋,招呼了自己的几个随从就说:“行,走吧,外头人力三轮多,咱们一出去,斜对角就是。” 世子爷是喜欢赶时髦的,现在北平的公子哥不少都喜欢买那些东西充面子,穿着西装戴着高帽子,好似整个人都变了,只不过大脑门却和那些东西不太搭配。 “七妹妹我跟你说,等会儿出去你可得听我的,我叫你朝东你要是朝西可就会被外头那些军阀头子拐走,回都回不来,那些大老粗啧啧……”世子爷原本还想往下说,可觉得再说下去,的确是不太好。 灵珠在民国混了那些年,什么没见识过啊?笑着看了兄长一眼,感觉这个时候的大哥,似乎只是纨绔子弟而不是又坏又蠢,如果从现在开始改变大哥,以后的以后,他们的结局,肯定都不一样吧…… 灵珠坐姿端庄,骨子里透着一点儿天然的冷艳,这一在阳光下便暴露的彻彻底底,惹得路上不少人侧目。 明珩是天天见七妹妹,向来只觉烦人,今日他也好好的看着灵珠,只见到灵珠白皙的手指头交叠着规规矩矩的放在腿上,见着七妹妹那浓密纤长的睫毛上跳动的阳光,看着七妹妹好像一下子也长大了的成熟冷静的眼神,愣神片刻,那之前因为要出来玩而躁动的心顿时就也安静了下来,周遭一切叫卖声,吆喝声也仿佛离他远去。 “大哥。”忽然的,七格格开口说话了,她声音温温柔柔的,丝毫没有暴露她倔强的本性,迷惑性极强。 “嗯?”世子爷下意识的也轻轻发出声音,认真的听,于是就听到以下这句话: “给我找家成衣店,我要换衣裳,不去医院,去八大胡同。”灵珠心中有模模糊糊的法子,她要想保住全家,现在暂时没有办法搬家,那也要清楚到底是谁抄了她的家,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做出判断。 上辈子白九爷就是这样,总说吃亏是福,然后一面和和气气的笑着,一面做准备,在合适的时机,反杀回去,斩草除根,半分情面没有,就这样的玉面修罗还喜欢在她面前装纯善,双手一摊,装作无奈的说: 【金小姐你别怕我,我真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