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13-16+18章)

ch13:对舞弊和法律法规的考虑

P199无论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还是侵占资产,注册会计师均应当关注;如果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发现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并不必然表明注册会计师没有遵守审计准则

P200询问内容-管理层(补写背: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向上向下):①管理层对财务报表可能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包括评估的性质、范围和频率等②管理层对舞弊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过程,包括管理层识别出的或注意到的特定舞弊风险,或可能存在舞弊风险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③管理层就其对舞弊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过程向治理层的通报④管理层就其经营理念和道德观念向员工的通报

P200询问内容-治理层(补写背-监督风评风应、内控与知悉):除非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管理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①治理层如何监督管理层对舞弊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过程②为降低舞弊风险而建立的内部控制③治理层是否知悉任何影响被审计单位的舞弊实施、舞弊嫌疑或舞弊指控

P201评价舞弊风险因素-舞弊三角模型:①动机或压力(人,在一定条件下,想要/不得不):舞弊发生的首要条件②态度或借口(人,风格、态度、价值观):舞弊发生的重要条件③机会(环境和土壤):为舞弊开启了便利之门

P201舞弊三角模型-编制虚假财务报表:①管理层过于关注保持或提高被审计的单位的股票价格或利润趋势(态度或借口)②个人(控股股东)为被审计单位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动机或压力)③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顾问或治理层频繁更换or由于会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或信息技术人员不能胜任而频繁更换(机会)④管理层未能及时纠正发现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态度或借口)⑤治理层对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实施的监督无效(机会)

P207①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属于特别风险②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在所有被审计单位都会存在,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属于特别风险③注册会计师应当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评价哪些类型的收入、收入交易或认定导致舞弊风险;如果未将收入确认作为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得出该结论的理由(eg开办期or仅存在一种简单的收入交易)->即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并不适用于所有审计项目

P207针对评估的由于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①评价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②指派更有经验、知识、技能和能力的项目组成员③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

P207针对由于舞弊导致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三改):①改变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②调整实质性程序的时间(期末或接近期末、实质性程序)③改变审计程序的范围(扩大样本规模、采用更详细的数据实施分析程序)

P209针对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实施的程序(凌驾控制有三怕、测试复核加评价):①测试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1)问参与财务报告过程的人员,而非管理层2)应当测期末3)考虑测本期PS:测期末是应当,测本期是考虑②复核会计估计-1)查本期会计估计是否反映出管理层的偏向2)追溯复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反映的重大会计估计相关的管理层判断和假设③评价重大交易的商业理由(超重和异重)

P211如果识别出的某项错报是由于舞弊导致的,且涉及管理层,无论该项错报是否重大,(背)注册会计师都应当重新评价对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以及该结果对旨在应对评估的风险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P212如果怀疑舞弊涉及管理层,除非法律法规禁止,注册会计师应当尽早就此事项与治理层沟通P37对于舞弊等情况导致的错报,其金额低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该错报虽然可以不累计,但应当考虑舞弊的潜在影响,并考虑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P212当注册会计师已获取的证据表明存在或可能存在舞弊时,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尽快提请适当层级的管理层关注,即使该事项可能被认为不重要

P214违背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不属于违背法律法规,属于错报

P214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注册会计师的责任:(1) 注册会计师没有责任防止被审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也不能期望其发现所有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这是因为①许多法律法规主要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相关,通常不影响财务报表,且不能被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所获取②违反法律法规可能涉及故意隐瞒的行为③某行为是否构成违反法律法规,最终只能由法院或其他适当的监管机构认定(2)针对两类不同的法律法规,承担不同的责任:①第一类(对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金额和披露有直接影响),需要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②第二类,仅限于实施特定的审计程序(询问+检查等)

P216除非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管理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沟通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有关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但不必沟通明显不重要的事项;如果根据判断认为需要沟通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是故意和重大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此尽快与治理层沟通->沟通通常是书面形式

P216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且未能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充分反映,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P216如果怀疑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涉及管理层或治理层,注册会计师应当向被审计单位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等更高层级的机构通报;如果不知如何做,应当考虑是否需要征询法律的意见

ch14:审计沟通

P220沟通的事项:①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②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与治理层沟通计划的总体情况包括识别的特别风险,重要性概念非数值;不宜沟通具体审计程序和重要性金额)③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实务重大方面的质量的看法、审计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已与管理层讨论或需要书面沟通的审计中出现的重大事项,以及注册会计师需要的书面声明,影响审计报告形式和内容的情形eg增加强调事项段等)④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书面沟通)⑤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应当书面沟通)⑥补充事项

P221审计中遇到的重大困难(不配合):①拖延、不提供、不配合②不合理地要求缩短完成审计工作的时间③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要付出的努力远超预期④无法获取预期的信息⑤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施加的限制⑥管理层不愿意按要求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或不愿意延长评估时间

P221关于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1)对于上市实体,治理层可能需要在批准财务报表前收到注册会计师的书面沟通文件2)对于其他实体,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在较晚的日期致送书面文件,但书面沟通文件受到及时完成最终审计档案归档要求的约束//无论何时书面通报,都可以尽早向管理层治理层口头通报这些事项

P223: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①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②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其他根据职业判断选择书面或口头

P223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与治理层之间的双向沟通对实现审计目的是否充分,但不需要设计专门程序以支持其对治理层之间的双向沟通的评价

P223沟通不充分的应对措施-如果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之间的双向沟通不充分,并且这种情况得不到解决,注册会计师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根据范围受限发表非无保留意见②就采取不同措施的后果征询法律意见③与第三方、被审计单位外部的在治理结构中拥有更高权利的组织或人员(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对公共部门负责的政府部门进行沟通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解除业务约定

P224与治理层沟通的记录:①口头形式:应对将其包括在审计工作底稿中②书面形式:保存沟通文件的副本③被审计单位编制的会议纪要,若适当可以将副本作为审计工作底稿,若不适当且差别事项比较重大,一般会另行编制恰当记录,并将副本与被审计单位编制的纪要一起致送治理层,并提示两者差别。

P224:前后任->审计业务&换所&拟解聘(可能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P226前后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总体要求:①后任负有主动沟通的义务②需要征得被审计单位的同意③可以书面或口头④后任应当将沟通的情况记录与审计工作底稿⑤保密(即使未接受委托)

P226接受委托前:如果被审计单位不同意前任作出答复,或限制答复的范围,后任应当向被审计单位询问原因,并考虑是否接受委托。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一般是拒绝接受委托,除非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知必要的事实,或有充分证据表明审计风险水平非常低

P226接受委托前沟通(必要)的内容(背补写):①是否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②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③前任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治理层通报的关于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④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实务所的原因

P227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时,只有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才会成为后任注册会计师;当多家事务所正在考虑接受委托时,前任注册会计师在被审计单位明确选定后任注册会计师后,才作出答复

P227接受委托后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不是必要程序,沟通最常用、最有效的方式是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

P227在被审计单位同意后,前任可自主决定是否允许后任查阅、复印或摘录部分工作底稿

P227后任可以在工作底稿使用方面作出较高程度的限制性保证,以增加前任提供审计工作底稿的意愿

P229发现前任审计的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①后任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②必要时,后任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安排三方会谈无法参加三方会谈:(1)如果被审计单位不告知或前任不参加或后任不满意,则应当考虑潜在影响与是否退出当前审计业务(2)后任可以考虑向其法律顾问咨询

ch15:注册会计师利用他人的工作

P231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表审计有关的所有重大事项独立作出职业判断,不应依赖内部审计的工作:①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②重要性水平的确定③样本规模的确定④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评估等

P233评价内部审计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是否利用):专胜客->①内部审计是否采用系统、规范化的方法(包括质量管理)②内部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③内部审计在被审计单位中的地位,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程度P235是否直接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直接协助:客观性与胜任能力

P233确定能够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域和程度(用在哪、用多深)的考虑因素:①内部审计已执行和拟执行工作的性质和范围②这些工作与注册会计师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相关性--->较少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情形:①判断多②风险大③客观弱④能力低

P235注册会计师不得利用内部审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以实施具有下列特征的程序:①在审计中涉及作出重大判断②涉及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③重复性的工作:涉及内部审计人员已经参与并已经或将要由内部审计向管理层或治理层报告的工作④用不用的决策:涉及注册会计师按照规定就内部审计,以及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或利用内部审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作出的决策(③④背)

P236在利用内部审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监督、指导与复核->不独立&部分工作)之前,注册会计师应当:(1)从拥有相关权限的被审计的单位代表人员处获取书面协议,允许内部审计人员遵循注册会计师的指令,并且被审计单位不干涉内部审计人员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工作(2)从内部审计人员除获取书面协议,表明其将按照注册会计师的指令对特定事项保密,并将对其客观性受到的任何不利影响告知注册会计师

P240确定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背补写):①评价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如果是外部专家,应当询问可能对外部专家客观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利益和关系)②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③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根据需要形成书面决议)④评价专家工作的恰当性(询问专家、复核专家的工作底稿和报告、实施用于证实的程序、必要时与其他专家讨论、与管理层讨论专家的报告->评价结果或结论的相关性和合理性、评价重要的假设和方法的相关性和合理性、评价重要的原始数据的相关性、完整性和准确性)PS:原始数据可能由专家测试或注册会计师测试

P240除非协议另有安排,外部专家的工作底稿属于外部专家,而不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分;必要时,非无保留意见时可以提及专家的工作,无保留意见不应提及专家工作

P241在许多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测试原始数据。然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果专家使用的是其领域中高度专业化的原始数据,该专家可能测试这些原始数据。如果专家已测试,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询问专家、监督和复核专家的测试来评价数据的相关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P242无保留意见->不应提及专家的工作;非无保留意见->可以提及专家的工作

当注册会计师需要对识别除的特别风险予以特殊考虑时,应较少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不应利用内部审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

ch16:对集团审计的特殊考虑

P244重要组成部分:①财务重大性(单个组成部分对集团具有财务重大性:可能确定一个或多个基准,15%)②特别风险(由于单个组成部分的特定性质,可能存在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比如从事外汇交易、执行特殊的退货安排、从事远期外汇合同交易、使用衍生工具进行交易、存在大量过时存货、新收购的组成部分等)

P245集团项目组对整个集团审计工作及审计意见负全部责任,这一责任不因利用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而减轻。除非法律法规要求,否则不应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即使提及,也应说明这种提及并不减轻集团承担的责任

P246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需要将在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中识别出的超过集团财务报表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的错报通报给集团项目组

P246集团项目组为组成部分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整体);组成部分重要性设定低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无须按比例;组成部分的汇总数有可能高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如果计划在集团层面对不重要的组成部分实施分析程序,无须为该组成部分确定重要性;P249如果仅在集团层面对某些组成部分实施分析程序,就无须了解这些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

P246集团项目组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需要确定组成部分层面实际执行的重要性,如果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审计工作,集团项目组应当评价在组成部分层面确定的实际执行重要性的适当性

P248集团项目组应当亲自测试或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代为测试集团层面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P249了解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内容(原文背3+1):①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是否僚机并将遵守与集团审计相关(集团所在地要求)的职业道德要求,特别是独立性要求②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③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是否处于积极的监管环境中④集团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程度是否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P249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重大疑虑的处理:集团项目组可以通过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实施追加的风险评估程序或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消除对非重大疑虑的专业胜任能力(缺乏专门的行业知识)、或未处于积极有效监管环境的影响

P250集团项目组应当确定由其亲自执行或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代为执行的相关工作的类型。在确定拟执行工作的类型以及参与组成部分注册师工作的程度时,考虑因素包括:(1)组成部分的重要程度(2)识别出的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3)对集团层面控制的设计的评价,以及是否得到执行的判断(4)集团项目组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了解

P251对组成部分执行工作(执行工作的类型):①重要组成部分(1)财务重大性(广泛):由集团项目组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运用该组成部分的重要性,对该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计(2)特别风险(局部):执行一项或多项工作->全面审、局部审、特定审②不重要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应当在集团层面实施分析程序(最低要求,可以针对汇总的财务信息,但若开展进一步工作,则应该对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单独实施)

P251已执行工作不能提供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应选择某些不重要的组成部分执行一列或多项工作:①全面审②局部审③特定审④使用组成部分重要性对组成部分实施审阅

P251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风险评估:集团项目组应当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以识别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背):①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或组成部分管理层讨论对集团而言重要的组成部分业务活动②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讨论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③复核组测部分注册会计师对识别出的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

P251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特别风险:集团项目组应确定是否有必要参与(两会两核走流程)进一步审计程序

P253表格:集团项目组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均可对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工作

P252①如果集团项目组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测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计,集团项目组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审计程序,以识别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日至集团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可能需要在集团财务报表中调整或披露的事项②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执行组成部分审计之外的工作,集团项目组应当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告知其注意到的、可能需要调整或披露的期后事项

P255重要组成部分审计范围受限,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需要考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不重要的组成部分审计范围受限,仍有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ch18:完成审计工作

完成审计工作阶段的主要工作:评价审计中的重大发现、评价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错报、运用分析程序进行总体复核、关注期后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财务报表等

P281除非法律法规禁止,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将审计过程中累计的所有错报与适当层级的管理层进行沟通,并要求管理层更正这些错报,如果管理层拒绝更正沟通的部分或全部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不更正错报的理由,并在评价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时考虑该理由

P281重新评估重要性:注册会计师在确定重要性时,通常依据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结果的估计,因此此时可能尚不知道实际的财务结果。在评价未更正错报之前,注册会计师可能有必要依据实际的财务结果对重要性作出修改

P282除非法律法规禁止,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沟通未更正错报,以及这些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对审计意见的影响,仍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沟通未更正错报

P282错报抵销:①某一单项错报是重大的,则该项错报不太可能被其他错报抵销;对于同一账户余额或同一类别的交易内部的错报,这种抵销可能是适当的(应收-甲写成应收-乙)

P282分类错报:确定一项分类错报是否重大,需要进行定性评估。背:由于该错报不影响经营业绩和关键财务指标,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项错报不重大(eg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没有及时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P284项目组内部复核-一般要求:①内部复核贯穿审计全过程②经验丰富为经验较为缺乏的项目组成员进行监督、指导与复核;对较为复杂、审计风险较高的领域,需要指派经验丰富的项目组成员复核,必要时可以由项目合伙人执行复核

P285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合伙人(对管理和实现审计项目的高质量承担总体责任)复核(审计报告日或审计报告日之前):①重大事项②重大判断③根据职业判断,与其职责有关的其他事项->应当复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

P287第一时段期后事项的审计-责任:①注册会计师负有主动识别的义务(第二、三时段没有义务实施任何审计程序)②注册会计师应当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越接近审计报告日越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所有在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调整或披露的事项均以得到识别(并非所有)③无须对之前已实施审计程序并已得出满意结论的事项执行追加的审计程序

P287第一时段期后事项的审计-程序:①了解管理层为确保识别期后事项而建立的程序②询问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确定是否已发生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期后事项③查阅在财务报表日后举行会议的纪要等④查阅最近的中期财务报表(如有)

P288第二时段期后事项的审计-处理:①管理层修改财务报表->完全延伸、两仅换一仅(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②不修改但审计报告未提交->按照规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不必然要修改意见,例如本来就是非无仍为非无)③不修改但已提交审计报告->通知修改与通知财务报表使用者不得信赖

P291尽管书面声明(不包括财务报表及其认定以及支持性账簿和相关记录)提供必要的审计证据,但其本身并不为涉及的任何事项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管理层已提供可靠书面声明的事实,并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就管理层责任履行情况或具体认定获取的其他审计证据的性质和范围;但不提供会影响

P293书面声明(涵盖审计报告中提及的所有期间)的日期应当尽可能接近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即审计报告日)的日期,但不得在审计报告日后。由于书面声明是必要的审计证据,在管理层签署书面声明前,注册会计师不能发表审计意见,也不能签署审计报告

P294即使在提及的所有期间内,现任管理层尚未到任->仍然需要向现任管理层获取涵盖整个相关期间的书面声明

P294管理层不提供要求的书面声明:(1)措施:①与管理层讨论②重新评价管理层的诚信③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确定该事项对审计意见可能产生的影响(2)发表无法表示意见:①对管理层的诚信产生重大疑虑,认为书面上声明不可靠②管理层不提供基本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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