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一部情色电影(电影名就不说了,说了你也找不到啊!),一名男子囚禁三姐妹,进行日复一日的侮辱。刚开始两个姐姐还在维护最小的妹妹,但是男子很有方法,用暴力,食物,水,以及女人之间的嫉妒来控制这三个女孩。
最后男子声称,谁要是怀了我的孩子,每天就可以得到额外的物和水,女人们都争先恐后地想要与这个男人怀孕。
今天要说的是一个真实的案件,和这部电影如出一辙,甚至比电影还要残酷:河南洛阳地下室囚禁案。
2011年9月,河南洛阳警方接到一名马姓女子的报警电话,她说自己同另外三名女子,被一男性长期囚禁于一处地下室内,而现在自己正被该男子胁迫,在外卖淫,与他人进行性交易,请求解救。
接警后,洛阳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出警救人,按照小马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便找到了小马正在从事性交易的场所。
同时找到了协助男性嫌疑人一起,逼迫小马卖淫的另外两名女子,按照三人的指引,警方找到了长期囚禁三人的小区地下室,并从地下室内解救出了另外一名被困女子。
但是主犯李浩提前得到消息就立马就准备逃离洛阳,但是仅仅48小时后,洛阳警方成功将李浩抓获。
令人奇怪的是,在民警对被解救女孩询问时发现,她们对被囚禁期间的描述反映出,李浩对几人很好,甚至有人在民警调查过程试图袒护李浩。对民警的询问很是抵触。
这是很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症状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地下室的构造十分合理,俨然一个地下小社会
2008年,李浩以妻子的名义,在小区内买了一处车库,并开始挖地下室,挖出的泥土用尼龙袋装好,白天用摩托车带走,因为经常要在夜间挖掘,为了避免妻子起疑,李浩谎称自己在外找了一份兼职,晚上住在单位。
后来在警方的勘测时,地下室的洞口直径约50cm,下挖的竖井约3.4米,顺着竖井壁上的悬梯,下至底部,还有一条直径50cm,长约4.7米的横井通道,走完横井,才能到达地下室,而在竖井和横井所筑的通道中,还有5道上了锁的铁门。
另外,为了保持地下室内的空气流通,嫌疑人李浩从室外引了两根管子进入地下室内,从而保证了地下室内足够的氧气供给。
而呈现在公众面前的这个地下室不足20平方,高2.43米,在这里,除了供几名受害人休息的床铺以外,还有煤气罐,液化气灶,热水壶,电脑等,基本的生活物资都很齐全。
“洗脑大师”李浩让她们完全臣服于自己
洞穴挖好后,李浩通过各种手段,从ktv,按摩店等地陆续骗来6名女子,并将他们囚禁于此,多次实施强奸虐待。
李浩每隔两天就会输送几人需要的生活用品,李浩还买了一台没有网络的电影和图书提供给几人,让他们打发时间。
同时你不得不佩服李浩的洗脑大法,几个女子被李浩“调教有方” 对李浩言听计从,几人之间不仅毫无反抗之意,反而为“争宠”相互妒忌,大打出手。
这期间,就有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埋在几人床边。
但这并不是李浩杀死的第一人,在此之前,为了“杀一儆百”,李浩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打死后,也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
主犯李浩是一名公务员,和妻子有一个孩子,原家庭并没有什么不好且可以说得上幸福美满!那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后来在警方的询问下,李浩想要利用这几人赚钱。
李浩任意将其中一人带出车库,用电脑进行“裸聊”,50块钱半小时,100块一个小时,之后用支付宝进行转账。
为了防止女子利用网络发出求救信号,李浩每次结束后就立即将网络断掉,并把带出来的女子再带回地下室去。
但是这样赚钱还是太慢了。
李浩就准备带她们“卖淫”,小马是最后一个进来的,只有两个月,其他几人被囚禁的时间较长,基本上都已经完全听从李浩了。
一次,李浩在其他两名女子的协助下将小马带出来进行性交易,正是这一举动,让小马有机会报警,她偷偷用了客人的手机,拨打了求救电话,才得以获救。
暴力,恐惧,利诱,绝望使柔弱的女人们从心理和肉体上都成为李浩的“性奴隶”
在这20平米的小天地里,李浩是皇帝,是法律,掌握着权力,水,食物甚至是空气,女人们除了服从别无他法。
想要建立权力,暴力是必然的,对反抗自己进行暴力,甚至杀害,顺从自己的则会奖励,李浩“恩威并施”则可以让女人们从心理上完全服从自己。
面对牢不可破的囚笼,女人长时间不与外界沟通,必然会变得麻木不仁,对法律,人伦道德没有一点意识,甘愿成为李浩的“性工具”。
可怜的女人在出来后已经不适应外面的世界了!
有时候电影展现出来的只是能够在大众面前展现出来,但在现实中,可能更为残忍,不适宜展现出来。不为人知的还有很多,只是没有被一一展现出来。
在2014年1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李浩在河南省洛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