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读笔记:王阳明《传习录》(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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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以方录【12】

【原文】

问“致广大”二句。

曰:“‘尽精微’即所以‘致广大’也,‘道中庸’即所以‘极高明’也。盖心之本体自是广大底,人不能‘尽精微’,则便为私欲所蔽,有不胜其小者矣。故能细微曲折,无所不尽,则私意不足以蔽之,自无许多障碍遮隔处,如何广大不致?”

又问:“精微还是念虑之精微,事理之精微?”

曰:“念虑之精微,即事理之精微也。”

[译文]

黄以方问《中庸》中的“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这两句。

先生说:“‘尽精微’的目的就是用来‘致广大’‘道中庸’也是‘极高明’的原因。应该说心的本体原本就是广大地,人如果不能‘尽精微’那就一定是被私欲所蒙蔽,就变得再小不过了。所以,心要能够做到细微曲折、无所不尽,那么私欲就无法蒙蔽它了,没有这些私欲的障碍遮蔽,怎么会不广大呢?”

再问:“这里所说的精微是思虑的精微还是事理的精微?”

先生说:“思虑的精微就是事理的精微。”

[解读]

按照阳明先生的理解,“致广大”就是致我之良知到事事物物,良知之光普照到生命之旅的每一个角落。“尽精微”自然就是“致广大”的另一种表述,广大的事事物物都被“致”了,细微之处自然被囊括进来。“道中庸”和“极高明”的关系也是如此,人的行为处处合于不偏颇不变易的理之本然,自然就是“极高明”的修为。

最后王阳明说的“念虑之精微,即事理之精微也”,只要我们透彻理解了“心即理”的含义,这里的意思也是不言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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