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床——抱的是老婆,而不是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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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是否和我一样,每天晚上还没躺床上,先把手机充上电。钻被窝第一件事不是抱媳妇而是打开手机,以最舒服的姿势开始属于自己的夜生活。

晚上十点钻进被窝,追电视剧,每天更新的两集是根本不够看的,必须把后两集的预告看完。一看表,才十二点,听着旁边媳妇儿和儿子的呼噜声已经均匀有规律,就稍微打开点声音,再来盘三国杀吧,属于深夜枭雄的时间才刚刚开始。

在区时上,北京时间属于东八区,就是说比位于英国的格林尼治时间早八个小时。当中国凌晨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欧洲大部分地区的时间还是前一天下午四五点,也正是英超、西甲、德甲等豪门足球比赛的时间。北京时间零点和两点四十五一般都是重要比赛的时间,熬夜也就在所难免了。

有些人是为了自己喜欢的球队看比赛,有些人是为了打发无聊看比赛。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有时看着看着睡着了,一觉醒来,发现手机还在手里,赶紧再强撑着看两眼,有时直接睡到闹钟响,按了闹钟接着睡。

不想睡的时候是真的睡不着,想睡的时候是真的醒不来。

好几次熬夜看完比赛,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三四点,倒头便睡,往往醒来时已经到了上班起床时间。心里开始起床一分钟倒计时,不知道数到几就又睡着了。再次醒来时,万念俱灰。真后悔自己为啥熬夜,只好找借口请假,不是路上堵就是见客户,时间一久,竟然被公司行政部门列为重点“考察”对象,位列“黑名单”之首。

一看要迟到了,用一分钟时间穿衣,一分钟时间洗漱(包括洗头),一分钟时间下楼开车,路上的每一个红绿灯多少秒都一清二楚,如果在八点十分还开不到金水路农业东路就一定会迟到。

幸运的时候,一路绿灯,开到公司楼下还能从容的走上去;不幸的时候,一路红灯,好不容易来到公司楼下,还没有停车位,转来转去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停车位,已经迟到。

时间回到十年前,高中时期,熬夜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只是当时是披星戴月的头悬梁、锥刺股,为了大学梦挑灯夜战。有信念、有目标、有理想,即使熬夜到两点,第二天依旧可以六点起床。

等上了大学,发现手里有大把可以挥霍的时间。身边有一群志同道合的玩伴,信念、理想和目标就变成了游戏、麻将和三国杀,翘课成为家常便饭,很多玩伴成绩挂科,甚至重修和留级。

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这一直以来都是我为熬夜而找的借口。不知是透支生命,却以为是延长了白天。作为公司“黑名单”之首,这确实没什么好炫耀的,但把责任推给十多年前养成的习惯,又不负责任。

扪心自问,不熬夜会死么?

当然不会,专家会告诉我们,经常熬夜会导致猝死。很多媒体人熬夜写稿子,奋战在新闻一线,过早的透支了生命。但明明知道熬夜的后果很严重,为什么现在的人仍这么喜欢?为理想死去的叫牺牲,浪费时间死去的叫自杀。

写着写着,感觉因为熬夜,整个人都不好了。

熬夜衍生出来的拖延症,让工作效率大大降低。客户说,发票已经提报给财务了,让过去领承兑票,答应了周一过去的,一直拖到周五,周五再过去的时候,客户说本月的票已经全部放出去了,等下月有了再说吧。没有回款就没有工资,跟钱过不去,脑子有问题。

不吃早餐,让身机能备受煎熬。熬夜加抽烟,让食欲大大降低,很多时候不是不想吃,而是没有胃口。十年前体重一百一十斤,眼看着身边的人都从小鲜肉变成了大胖子,自己数十年如一日,体重一直保持不变。肝和胃早已被不良的饮食习惯折腾成了残废,好东西进肚子就是不吸收,往往是一喝酒就出血,难受的还是自己。

睡眠不足,形容枯槁、面如死灰,神智混乱,头脑不清。小时候,我喜欢跑步,因为跑起来时,我的头发都会随风摇曳,那时候,我认为自己是最好看的。现在,我的头发越来越少,用手一抓就会掉,头顶已经有了脱发的迹象。就在昨天,媳妇在我的头发中看到了五根白头发,前面三根,后面两根,一口气全薅了下来,又秃了一点。哈欠连天,曾经拥有梁朝伟一般的眼神已经变成了风流眼,眼角还布满了鱼尾纹。当我不再自拍,一代美男就此老去。

懒得交流,让人际关系陷入停滞。记得上学的时候,每当班里转来了漂亮女同学,我都有能力在三天之内让她知道我的名字和帅气的容颜,总是能毫不尴尬的找到共同话题;上课老师提问,不管回答的正确与否,总是积极的抢答,临场发挥偶尔也能爆出阵阵笑声;大学积极参加学校活动,每年不一定得奖学金,但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的称号上演过大四喜。心态的积极,给人留下了好的印象。或许很多人还对我保留着那份最初的印象,而我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逗比。

暴脾气,一言不合就发飙。开车,前面快速车道总会有车在龟速前进,我不能忍,非要不停的按喇叭,甚至超过去别一下;单位,稍有不顺心的事,就会口无遮拦,面对一些人,我已经控制不住我自己;最让我难过的是对自己的亲人,往往是有口无心,真应了那句歌词:我最深爱的人,被我伤的最深。

真是熬夜一时爽,早进火葬场。

既然知道熬夜有如此多的坏处,那为什么还依然乐此不疲,不知悔改?怕失去和怕错过的心态再作祟。总想第一时间知道天下事,像批阅奏章一样看朋友圈,发朋友圈。人都想要存在感,是不是有了存在感,别人就会喜欢上你?当然不是,微商就是朋友圈的存在感之王,却不怎么招人待见。

这么说来,还不是因为手机吗?但把责任全推给一个不会说话的电子产品,又难以服众。我想,如果你和我一样,也有着同样的苦恼,从今天开始,上床抱老婆,丢掉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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