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听说你曾经是个天才

“我要走了,这些东西带不走,送你了。”

“怎么了。”

“我觉得生活不该是这样子,想换一种活法。”

“这样子有什么不好吗,已经很厉害了啊。”

“不,还差得远。”

“为什么这么说?”

“虽然现在这么说,好像很没有说服力,但是我真的觉得这个地方不属于我,你明白那种生活被糟蹋的感觉吗,就好像每天都被人强奸一样。”

“虽然你的比喻很形象,但我还是觉得你要清醒点,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要好高骛远。”

“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既然你知道,那你还这样说。”

“就因为我知道,所以我才这样说。”

如果人生有剧本的话,他一直把那次聊天视为剧情的转折点,尽管在此之前,他已经毫无悬念波澜不惊的写完了二十多年。

早在少年时代这厮就声名远扬,或者说是臭名远扬,那时候我一直觉得这人性格孤僻,而且有暴力倾向,因为整个学校的同龄孩子都被他揍过,一旦和人有了争执,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从来不说半句废话。

所以我一度怀疑这人有沟通表达方面的障碍,并且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都期待能在下一个转角处看到他被人堵在墙角围殴,偏偏每一次都未能如愿。因为此人打架很是生猛,无论是小打大还是一打多,从未吃亏。

仅凭如此还不足以让我高看他一眼。真正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本该是不学无术、街头混混的人设,偏偏每次考试的名次都排在我前面,就连情书也写得比我好,这就让人很不能忍了。

后来看多了他写的东西,才发现不仅仅是情书,任何出自他笔下的东西,读起来总能让人觉得好。原来他很擅长观察和思考,也并非沟通表达困难,只是他更喜欢写出来,逻辑清晰,文采斐然。

我最喜欢的一种文字境界是平和而不平淡,他早早已经达到,所以高中时候一时兴起写的东西,也能被各类杂志采用,虽然从没有得到相应的稿费。

接触的越多,我就越喜欢他的才华,欣赏他的思维方式和看问题的角度,我开始叫他天才,把不愉快的回忆都抛在脑后,浑然忘记了多年来挨过的打。

对他的定位也从粗鄙武夫变成文艺青年,至于为什么小时候不爱和人解释,一言不合就出手打人,据我后来分析,也给了一个完美的解释。

可能是觉得我们这些同龄人太过幼稚,和我们说话太费时间,天才嘛,总是比我们这些普通人早熟一点。

我一直很好奇,同样是九年义务教育,为什么有的人就像经历了十年寒窗苦读。直到后来看到他那几屋子的藏书,我突然就释然了,同时暗自腹黑了一句,果然人丑就该多读书,古人诚不欺我也。

据他解释,亲戚以前是图书管理员,后来图书馆倒闭了,发不出工资,就把书全搬回来了。所以同龄人还在看睡前故事的时候,他已经在读《古文观止》了。

“没有人逼我啊,我就是喜欢看这些。”很难想象一个小孩每晚抱着一本《古文观止》睡觉的场面。

后来我才逐渐明白,一个人不厌其烦的地方,就是他的天赋所在,这是最真实的快乐,没有人能拒绝,时间久了,他就会在那个方面变得与众不同。

我以为他肯定会选择文科,结果他还是因为种种原因学了理,他挑起无所谓的眉毛,“学理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啊,你没发现吗,理性的人感性起来特别性感。”

当年网络小说盛行的时候我们也看过一些,但是他只看某几个作家写的,全部看完之后,他陷入书荒,其实我是很理解这种感觉的,看一些水平还不如自己的人写的小说,实在是很难找到阅读的乐趣。

于是他开始自己写一些短篇小说,有一次发表在校刊上,一时间,洛阳纸贵,平时等同于厕纸的校刊头一次保留全尸。

高考后我们去了不同的城市,我至今记得那个考完狂欢的晚上,他淡淡的装了一个逼,“以后的日子就没这么好过咯。”

他似乎总能预见一些东西,看到一些我们在当初还没有想到的地方,直到后来我在无数个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开始怀念过去沾枕头就睡的自己。

没由来的想起高考完后他写在课桌上的一段话。“我们冲出了隧道,走入了迷宫。”我突然明白了他那时候的感觉。

之前的十八年是一条漫长的隧道,洞口的光明隐约可见,脚下的道路一条笔直,所有人随着大流奔涌而去,当冲出洞口的那一刻,沐浴在阳光下,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我们感觉到自由,感觉到世界很大,充斥了无限可能,可是随着短暂的欢畅逝去,你将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迷茫。

突然努力读书不再是成功的唯一方法了,突然选择的重要性足够决定成败了。再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奋斗方向,即使有了方向,也没有人会告诉你正确的方法,只能在一次次摸爬滚打中慢慢的摸索。

心生怀念之余,我再次叹服与他与年龄不符的思维和眼界。我想,像他这样的人,在这个迷宫里,应该走得比我们更轻松一些吧。

大学毕业后,我听说他去了专业对口的某工程局,我还是无法将这个人和工地联系到一起。也想象不出荒郊僻岭里他带着一帮工人挥汗如雨,坐在山头吹牛扯淡是什么模样,唯一能确信的是,这不是他喜欢的事情。

可是紧接着我又听说他入职半年,表现不错,前途大有可期。我其实并不吃惊,如果你是某个领域的天才,你最大的优点也是你最大的缺点,那就是凭着天才的领悟力和基础条件,即使是做不喜欢的事情,你也能做得不错,但是只有在做喜欢的事情时,你才是天才。

就像篮球迷们那个永恒的猜想,如果乔丹没有中途退役去打棒球的话该多好,公牛可以八连冠的。

在这个期间我见过他一面,在广州的一个小清吧,我差点没认出来面前的这个人,他晒得很黑,留着最简单的短发,胡子没来得及刮,抽烟的频率也比从前更凶,后半夜的清吧人并不多,老板用店里的投影仪放着《头文字D》。

简单的寒暄后进入了漫长的喝闷酒模式,果然工地很锻炼酒量,一杯接着一杯,我已经快喝得失了智,他伸出手指头在我面前晃了晃,然后回头望向身后的屏幕,我用迷蒙的眼神跟随他的视线望去,看到电影里夏树正在对拓海说那句台词。

“我记得曾经有人跟我说过,人最重要是找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只有找到属于自己的世界,人生才有意义,拓海,我想赛车才是属于你的世界。”

他看着屏幕开始发呆,我看了一眼那张怔怔出神的面瘫脸,终于支撑不住,感觉有些东西一并涌上喉头,不吐不快,然后就当机立断的吐了一地,紧接着干脆利落的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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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就传来了他辞职的消息,似乎是某天早上起来就上交了辞职报告,交接完工作,拎着两个包就走了,一场毫无征兆的裸辞。朋友圈里也更新了近照,皮肤还没有白回来,但是胡子已经刮了,虽然还是那张面瘫脸,但是又有了几分记忆里熟悉的感觉。

生活方式有很多种,他选择了看上去最难的那种。

汝之蜜糖,彼之砒霜,如果你不是那种人,你就不会明白被内心的自己逼疯是什么感觉,也不会明白为什么有的人会这么固执的一定要离开一个安稳的地方。


很多人都会问,不做所谓喜欢的事会死吗?

顺着眼前的路按部就班的走下去不行吗?

一定要去作死?喜欢值几个钱?谁明白?谁在乎?

以为义无反顾的去做了就能成功吗?

现实会用反差告诉你什么叫天真。


后来我也打听过他的近况,似乎最初的几个月过得并不是很好,无人理解,无人支持,一个人处理着一系列麻烦的事情,维持着生计。就一言不吭的挺了过来,用完全不对口的专业找了新的工作。做着很多尝试,向喜欢的方向慢慢靠近。

这确实不是一条很容易走的路,哪怕是所谓的天才,也并不能走得比我们更轻松一点。只是看着他那个样子,我却想到了很多看过的电影,和一段中二的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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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此去欲何?”
“踏南天,碎凌霄。”
“若一去不回…” 
“便一去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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