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敲诈违背良心,差评悖论如何化解?

外卖敲诈违背良心,差评悖论如何化解?


近日,某外卖平台商家赵铭遇到了“职业差评师”,因对方“索要”1800元未果,他的新店被恶意差评连续攻击近半个月,导致店铺的评分和销量急转直下。一自称“专业刷单刷评”的账号称,其手下有多个刷单群,付钱后当天即可进行刷单,大多外卖店主找过来都是给店铺刷销量和好评,但如果需要打击竞争对手,刷评团队也可以给竞争对手店铺刷差评。(澎湃新闻11月18日报道)


中国外卖平台的兴起给无数中国消费者带来了方便快捷的美味享受,消费者省心、商家得利,一举两得的好事却因为“好评”或“差评”使得双方都不太省心:消费者购买时择优而购天经地义,自然会下意识避开评分低的商家;商家为了在激烈的销售竞争中获利,纷纷使出各种办法给消费者留下一个好印象,一旦遭遇上述新闻中的“职业差评师”,则是对店家盈利的沉重打击。


其实,不仅仅是外卖平台,电商上只要存在可以评价的平台,都会遭遇这样的恶性刷评事件,尽管最新出台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中有整改规范的意图,但实在难以根治。网络购物无法实际感受,评分系统成为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职业刷评师渐渐成为一条根深蒂固的产业链。差评悖论究竟该如何化解?


首先,商家维权之路亟待标准的完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并作出评价,但消费者评价应本着真实、客观、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故意作出虚假评价,损害商家社会形象,则可能构成侵权,商家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消费者因个人原因而恶意中伤店家,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还给商家造成负面影响,可是如何维权、如何取证、如何定义“恶意”却没有根据,评定标准的缺失使得商家的维权路苦难重重。


其次,平台负连带责任,不应无所作为。作为消费者和店家的中间人,平台的作用不能被忽视,这是因为平台所提供的评分信息是消费者进行购买的重要参考之一,当平台提供了错误的信息,选择结果就违背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因此,平台应该承担监管和举证的责任,不能独善其身。在刷评现象面前,平台需要完善评价系统的监测、需要定制合理的广告和推广机制、需要提供帮助商家维权的途径,以及需要对恶意刷屏账号进行及时处理。


最后,“职业差评师”扰乱市场秩序,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窦贤尚表示“‘职业差评师’并非普通消费者,故意制造虚假评价向商家索要钱财,不仅侵害商家财产利益,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显然是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尽管职业差评师以小数额敲诈为主难以量刑,但如果多家敲诈勒索累计金额达到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的起刑标准,且符合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形,也构成敲诈勒索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唯有严惩“职业差评师”,才能给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带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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