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光武帝集军权于中央

      东汉开国以来,削弱地方军权是刘秀军事制度上最重要的改革。

      东汉建立不久,就废除了执掌地方兵权的郡国都尉,并其职于守。后又取消了各郡、国的轻车、骑士、材官、楼船4种常备兵,还取消了一年一度的都试制度,只保留了少量维持地方治安的郡县兵,由太守令长兼领。虽然在某些沿边及民族矛盾紧张地区仍复设都尉,但终东汉一世,地方军队的数量是不多的。

      在削弱地方军队的同时,刘秀还逐步扩大中央军队。东汉中央军队主要有4支,其中首都两支继承了西汉南北军旧制,但有所扩大,南军分两部,一部归光禄勋管辖,下设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羽林左监、羽林右监7署,掌守卫宫殿和待从;另一部由卫尉管辖,掌守卫宫门。北军由北军中侯统领,下分五营宿卫军,每营设校尉一人,掌营兵、宿卫京师。地方上的两支,一为雍营,驻雍(今陕西凤翔南),主要任务是守卫三辅,是首都洛阳西面的屏障;另一为黎阳营,驻黎阳(今河南浚县东),主要任务是守卫黄河以北,是首都洛阳北面的屏障。另外,在边防地区,有边防军,也是中央军队的一部分。国家军队兵员主要靠招募农民或征发刑徒组成,指挥权完全集中在中央和皇帝之手。

      光武帝刘秀削弱地方军队,加强中央军队的措施,不仅加强了皇帝镇压农民、控制全国力量,而且对地方的控制,减少了州郡豪强掌握本地军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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