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公示的三种境界

        清末民初国学鸿儒王国维在其《人间词话》里说过“古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的话,对世人做学问、干事业、谋人生都有启迪和激励作用。

        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也有三种境界:“要你年报”、“我要年报”和“自觉年报”。

        回想2014年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施行后,年报工作刚刚开始,那会儿,辖区市场主体只知年检,不知年报,对基层工商、市场监管人员来说,年报工作也是一项新业务。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如何宣传、培训、指导年报工作,基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费了不少心血,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宣传年报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让年报理念根植于企业、商户的头脑中。为让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年报专管员一次次上门督促指导年报公示,面对面、手把手教如何年报,可谓磨破了嘴、跑断了退、费尽了心,截止2015年6月30日,2013、2014两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公示率分别为87.55%和85.12%,年报率并不高,此年报公示“要你年报”之第一境界也。

        2015、2016年度年报的时候,国家工商总局专门下发了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年报公示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要求企业树立自主年报意识,也明确了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宣传督导和服务的职责和任务,以及开展年报数据统计分析的工作职责。为此,国家工商总局制作发布了2016年度企业年报宣传短片,宣传年报的方法以及不按时办理年报公示的后果。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认真做好年报公示各项工作,辖区市场主体年报意识有所增强,“我要年报”的呼声渐起,自主寻求年报专管员帮助年报的事儿逐渐增多,2015、2016年度年报率有了新的提高,分别为88.32%和90.45%,此年报公示第二境界也。

        2017年度年报工作开始后,国家工商总局再次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培养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公示即监管”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在原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综合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同时,要求依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净化市场环境,探索推进未年报企业惩戒工作,加强信用约束,在巩固年报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年报质量。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响应,迅速掀起年报工作高潮,年报工作也在如期推进中。但需要强调的是,此时尚未达到“自觉年报”的境界,或有少部分市场主体完成了“自觉年报”,多数仍处在“要你年报”和“我要年报”的阶段中。

       毋庸危言,我们的年报工作中,也曾出现过许多误区或波折,或消极年报,认为年报是企业、商户的事,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无关,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只起督促作用;或过头年报,盲目追求年报率,年报成了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部门的年报,个体工商户“被年报”的事儿时常发生。

      完全的“自觉年报”,是年报工作的最高境界。要达到这一境界,须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作出不懈的能力。

       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要达到这一境界,已为期不远。

        为此,我们愿孜孜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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