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大多数》摘录(二)

PART 2

体验生活

  • 反正我不觉得这是在受教育,只觉得是折腾人——虽然它也是一种生活。总的来说,人要想受罪,实在很容易,在家里也可以拿头往门框上碰。既然痛苦是这样简便易寻,所以似乎用不着特别去体验。
    • 指作者忆苦饭的过往经历

有与无

  • 但也存在了这样的可能,就是经过某些人的努力,建立了无懈可击的norm,人是不是只剩遵从一件事可干了呢?假如回答是肯定的,就难免让我联想到笼养的鸡和圈养的猪。
    • norm指常规准则
  • 我做这件事,纯粹是因为,这是我爱的事业。是我要做,不是我必须做——这是一种本质的区别。我个人以为,做爱做的事才是“有”,做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做的事则是“无”。因为这个缘故,我的生活看似平淡,但也不能说是“无”。

拒绝恭维

  • 从人们所在的民族、文化、社会阶层,乃至性别上编造种种不切实际的说法,那才叫做险恶的煽动。因为他的用意是煽动一种癔症的大流行,以便从中渔利。

谦卑学习班

  • 这道理是这样的:用不着花很多钱,受很多罪、跑好远的路洗耳恭听别人说你是傻×。自己知道就够了。

关于格调

  • 但不管怎么说,一个理论里只要有了“从权”这种说法,总是有点欠严谨。
  • 假如我要写什么,我就根本不管它格调不格调,正如谈恋爱时我绝不从爱祖国谈起。

关于“媚雅”

  • 米兰·昆德拉用出来一个词儿,叫做“媚俗”,是指艺术家为了取悦大众,放弃了艺术的格调。
  • 我的结论是:媚雅这件事是有的,而且对俗人来说,有更大的害处。

关于崇高

  • 从气质来说,我只适合当演员,不适合当编剧,但是看到脚本编得太坏时,总禁不住要多上几句嘴,就被当落后分子来看待。
  • 实际上,就是唱高调的人见了一根稻草被冲走,也不会跳下水,但不妨碍他继续这么说下去。事实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虚伪,这种东西比堕落还要坏。
  • 人有权拒绝一种虚伪的崇高,正如他有权拒绝下水去捞一根稻草。假如这是对的,就对营造或提倡社会伦理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顾浪漫煽情,要留有余地;换言之,不能够只讲崇高不讲道理。
  • 在煽情的伦理流行之时,人所共知的虚伪无所不在;因为照那些高调去生活,不是累死就是饿死——高调加虚伪才能构成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
    • 满口仁义者最终大多数言行不一,因为这种高调是不合理、反人性的。进一步推断,若有谁的格调做得好,内外都很完美,这个人不是大贤,便是大恶。

荷兰牧场与父老乡亲

洋鬼子与辜鸿铭

高考经历

盛装舞步

  • 很不巧的是,我们俩都是坚定的异性恋者,我的情况尚属一般,年兄不仅是坚定的异性恋,而且还有点骚——见了漂亮女生就两眼放光,口若悬河。当然,同样的话,年兄也可以用来说我。所以实际情况是:说我们俩是同性恋,不仅不正确,而且很离谱。
  • 文化人类学指出,不同文化、不同价值观的人之间,会发生误解,明明你在做这样一件事,他偏觉得你在做另外的事,这就是件误解的例子。
  • 不幸的是,还是有人要误解我。比方说,我说人若追求智慧,就能从中得到快乐;就有人来说我是民族虚无主义者——他一点都不懂我在说什么。

我怎样做青年的思想工作

  • 不错,痛苦是艺术的源泉;但也不必是你的痛苦……柴科夫斯基自己可不是小伊万;玛瑞·凯瑞也没在南方的种植园里收过棉花;唱黄土高坡的都打扮得珠光宝气;演秋菊的卸了妆一点都不悲惨,她有的是钱……听说她还想嫁个大款。这种种事实说明了一个真理:别人的痛苦才是你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的艺术源泉。

我看“老三届”

  • 我们知道,有些盲人眼睛并没有坏,是脑子里的病,假如脑袋受到重击就可能复明。假设有这样一位盲人扶杖爬上楼梯,有个不良少年为了满足自己无聊的幽默感把他一脚踢了下去,这位盲人因此复了明。但盲人滚下楼梯依然是件惨痛的事,尤其是踢盲人下楼者当然是个下流胚子,绝不能因为该盲人复明就被看成是好人。这是一种简单的逻辑,大意是说,坏事就是坏事,好事就是好事,让我们先言尽于此。至于坏事可不可以变成好事,已经是另一个问题了。
  • 对残疾人的最大尊重,就是不把他当残疾人。
    • 指的是在情感上,像对待正常人一般,但在做事上,能帮忙、多出力则是推荐的;此句也适合推广到其他弱势群体。
  • 他说“老三届”有种种特殊遭遇,所以他们是些特殊的人:这种特殊的人不怎么高明——这是一种特别糟糕的论调。反过来,说这种特殊的人特别好,也同样的糟。这个论域貌似属于科学,其实属于伦理;它还是一切法西斯和偏执狂的策源地。我老师生出来时脚心朝上,但假如说的不是身体而是心智,就不能说他特殊。老三届”的遭遇是特别,但我看他们也是些寻常人。对黑人、少数民族、女人,都该做如是观。罗素先生曾说,真正的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我以为这个原则是说,当语及他人时,首先该把他当个寻常人,然后再论他的善恶是非。这不是尊重他,而是尊重“那人”,从最深的意义上说,更是尊重自己—所有的人毕竟属同一物种。人的成就、过失、美德和陋习,都不该用他的特殊来解释。 You are special,这句话只适于对爱人讲。假如不是这么用,也很肉麻。

PART 3

我对国产片的看法

  • 国产片的一些编导犯下了双重罪孽:其一,自己不妥当;其二,把观众也培养得不妥当。
  • 莫泊桑曾说,提笔为文,就想到了读者。有些读者说:请让我笑吧。有些读者说:请让我哭吧。有些读者说,请让我感动吧……在中国,有些读者会说,请让我们受教育吧。我举这个例子,当然是想用莫泊桑和读者来比喻影视编导与观众。敏感的读者肯定能发现其中的可笑之处:作品培养了观众的口味,观众的口味再来影响作者,像这样颠过来、倒过去,肯定是很没劲。特别是,假如编导不妥当,就会使观众不妥当;观众又要求编导不妥当,这样下去大家都越来越不妥当。作为前辈大师,莫泊桑当然知道这是个陷阱,所以他不往里面跳。他说:只有少数出类拔萃的读者才会要求,请凭着你的本心,写出真正好的东西来。他就为这些读者而写。

我为什么要写作

  •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
  • 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用一生来学习艺术

  • 书籍推荐:《情人》,法杜拉斯著,王道乾译
  • 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
  • 另的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一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
  • 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

我对小说的看法

生活和小说

  • 罗素先生曾说,从一个假的前提出发,什么都能够推论出来,照我看这就是小说的实质。不管怎么说,小说里可以虚构。这就是说,在一本小说里,不管你看到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不应该诧异,更不该指责作者违背了真实的原则,因为小说就是假的呀。
  • 至于小说越来越不好看,则有另外的原因。这是因为有人要求它带有正确性、合理性、激励人们向上等等,这样的小说肯定无趣。换言之,那些人用现实所应有的性质来要求小说电影等等。
  • 因为现实世界的合理性里就包括有有趣的小说和电影,故而这样做的结果是使现实世界更加不合理了。由于这些人士的努力,世界越来越不像世界,小说越来越不像小说。我们的处境正如老美说的,在middle of nowhere。这是小说发生的地方,却不是写小说的地方。

小说的艺术

  • 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 做人要有趣
  • 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 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
  • 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王朔的作品

  • 把知识分子扣除在外,仅就一般老百姓而论,欧洲人和美国人在文化上有些差异:欧洲,尤其是南欧的老百姓喜欢深刻的东西,美国人喜欢浅薄的东西这一点连后者自己也是承认的。这种区别是因为欧洲有历史,美国没有历史所致。
  • 毛主席曾言: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

萧伯纳的《巴巴拉少校》

  • 萧伯纳的剧作《巴巴拉少校》是萧翁的精彩之作,新中国出的两种萧伯纳戏剧集都收了。如果哪个热爱文学的人没有读过,实为一大憾事。青年人一般爱读小说不爱读剧本,我也如此,但是萧伯纳的剧本与众不同,不可不读
  • 这里,我们需要研究一下,斯泰芬的品质是怎么来的。这些品质是他过的那种生活的产物,教育只是其中一个侧面而已,他什么也不要想,什么也不用记,只要过这种生活,品质就自然地形成啦。也可以说,这种品质不是知识,不是学问,只是一种情绪罢了。凭着这种情绪,我们不难把世界上的一切分为好和坏两大类,不难“明辨是非”,但却不能做成任何一件事情。看到这儿真让人为安德谢夫捏把冷汗,不知他能给他儿子找个什么事做。可是他居然找到了。
    • (摘)噢!正合他自己要干的那一行。他什么也不懂,而自以为什么都懂,就凭这一点,到政界准能飞黄腾达。……
  • 让我们回到关于“明辨是非”问题上去。“明辨是非”并非毫无必要,但是如果以为学会了“明辨是非”就有了什么能力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学会了把世上一切事物分成好的和坏的以后,对世界的了解还是非常非常可怜的。我们还要继续学习一切是如何发生、如何变化的。这些知识会冲击我们过去形成的是非标准,这时我们就面临一个重大抉择,是接受事实,还是坚持旧有的价值观念?事实上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却成了接触世界与了解世界的障碍,结果是终生停留在只会“明辨是非”的水平上。可以这样说,接受了一个伦理的体系不过达到了小学四年级的水平,而接受一个真理的体系就难得多,人们毕生都在学习科学,接触社会。人们知道得越多,明辨是非就越困难。

盖茨的紧身衣

  • 真正的小说家不会喜欢把小说写得像电影。
  • 杜拉斯写过《华北情人》后说,我最终还原成小说家了。这就是说,只有书写文本能使她获得叙事艺术的精髓。这个结论使我满意,既不羡慕电影的镜头,也不羡慕比尔·盖茨的紧身衣。
    • 杜拉斯,即《情人》作者,成为作家后转过当导演,现回归为作者(小说家)。

个人尊严

  • 北京的某些街道很脏很乱,总要到某个国际会议时才能改观,这叫借某某会的东风。不光老百姓这样讲,领导上也这样讲。这话听起来很有点不对味。不雅的景象外人看了丢脸,没有外人时,自己住在里面也不体面这后一点总是被人忘掉。
    • 望能自醒自改
  • 罗素说,中国文化里只重家族内的私德,不重社会的公德公益,这一点造成了很要命的景象。费孝通说,中国社会里有所谓“差序格局”,与已关系近的就关心,关系远的就不关心或少关心。结果有些事从来就没人关心。龙应台为这类事而愤怒过,三毛也大发过一通感慨。读者可能注意到了,所有指出这个现象的人,或则是外国人,或则曾在国外生活过,又回到了国内。没有这层关系的中国人,对此浑然不觉。
  • 人有无尊严,有一个简单的判据,是看他被当做一个人还是个东西来对待。这件事有点两重性,其一是别人把你当做人还是东西,是你尊严之所在。其二是你把自己看成人还是东西,也是你的尊严所在。
  • 说来也奇怪,中华礼仪之邦,一切尊严,都从整体和人与人的关系上定义,就是没有个人的位置。一个人不在单位里、不在家里,不代表国家、民族,单独存在时,居然不算一个人,就算是一块肉。这种算法当然是有问题。我的算法是代代界
    个人独处荒岛而且谁也不代表,就像鲁滨逊那样,也有尊严可以很好地活着。这就是说,个人是尊严的基本单位。知道了这点,火车上太挤了之后,我就不会再挤进去而且浑然无觉。

君子的尊严

  • 中国的君子独善其身,这样就没有了尊严。这是因为尊严是属于个人的、不可压缩的空间,这块空间要靠自己来捍卫—捍卫的意思是指敢争、敢打官司、敢动手(勇斗歹徒)。我觉得人还是有点尊严的好,假如个人连个待的地方都没有,就无法为人做事,更不要说做别人的典范。

居住环境与尊严

  • 中国这地方有一种特别之处,那就是人只在家里(现在还要加上在单位里)负责任,出了门就没有了责任感(罗素和费孝通对此都有过论述,谁有兴趣可以去查阅)。大家所到之处,既无权利,也无义务;所有的公利公德,全靠政府去管,但政府不可能处处管到,所以到处乱糟糟。一个人在单位是老张或老李,回了家是爸爸或妈妈,在这两处都要顾及体面和自己的价值,这是很好的但在家门外和单位门外就什么都不是,被称作“那男的”或是“那女的”,一点尊严也没有,这就很糟糕。我总觉得、大多数人在受到重视之后,行为就会好。

饮食卫生与尊严

  • 但我确实感到了,假如别人都不尊重我,我也没法尊重别人,假如所有人都一直斜着眼看我,粗身粗气地说我,那我的确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 我以为,假如一个人在生活条件和人际关系上都能感到做人的尊严,他就按一个有尊严的人的标准来行事,像个君子。假如相反,他难免按无尊严人的方式行事,做出些小人的行径。

你可能感兴趣的:(《沉默的大多数》摘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