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意义》四(色)

        自古以来,英雄都难过美人关,何况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再者说圣人有云:食色,性也。


        人类如果没有本能的欲望,或许早就消亡了,也不能延续到现在。既然是出于本性,那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可以任意的放纵我们肉体的私欲?断然不可,孰不知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命难逃?


        做任何事情都得把握好那个度,过则伤身,不及也伤身。《中庸》之道真的很难把握,适当的界限在哪里,怎样才能算是刚刚好?我想谁也不知晓,毕竟没有铭文规定。


        每个人总得有一样自己的嗜好吧!有的人喜欢吃,有的人喜欢喝,有的人喜欢赌,则有的人喜欢“色”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们不能单单只用道德标准来评判一个人的行为是高尚的还是卑贱的。就算你可以用你的美德来沾沾自喜,但你能确切的告诉我你身上的全是优点,没有“坏德”的缺点可言吗?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固然你可以像这样嘲笑我,但你不可以因此轻视我。我知道不能过分的沉迷其中,但也不能像修行的苦行僧一样戒色戒欲。


        色,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不要强制性的压抑,而应该有所节制有所规律的进行。它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能草率行事。


      重视并尊重我们的“色”吧!不要在遮遮掩掩羞于启齿了,我们该“光明正大”,不要再谈“色”“色”变了!只要不违法,不违背良心,符合道德规范,就让我们好色的人好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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