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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孙弃疾的十一个夜晚(二)
我的双脚竭尽全力把我拖回了小区,为此,它们付出了两个血泡的代价。一路上,它们都在跟我抱怨,但我只能装作听不到。
另外,我还能深刻感觉到的是,一股尿在我的膀胱里面憋的紧,我现在只想赶紧回到自己的出租房,一个不足九平米的出租房。
电梯里面挤满了人,楼层的按键几乎都是亮着的,而我租的房子在顶层。我感觉每停留一层,我的寿命都会减半,甚至还有一个装修工人将门卡住,反复地往电梯里面搬运东西。突然,他手上的钢板从手里面滑落,滚到了我的脚上。
我的怒气正准备发作,他突然对我笑了笑,也不说话,只是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是我又听不到声音。然后,他的一只手伸开,左右摇摆,做对不起的姿势,我才反应过来他应该是一个聋哑人。然后,他就用两只手在胸前给我比了一个心,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怒气也就消了。
但是他确实转移了我的膀胱的注意力,因为我看到他的身上几乎被汗水浸透,皮肤黝黑,脸出奇的长,但是长的非常有喜感,这也是让我怒不起来的原因之一。之所以说喜感,是因为你感觉他一直在笑,所以你也看不出他有什么坏心思,聋哑人有什么坏心思呢?他们只是在大城市艰难地生活罢了,而他们却无法表达自己的艰难和痛苦,也听不到别人的快乐。
他在十九层走出电梯的时候,仍然回头对我笑了笑,表示歉意,我也对他笑了笑,表示理解。后面十二层的时间,我短暂地想了想,一个聋哑人如何能在大城市存活?他们不能做销售,因为销售必须要跟人交流,销售就是靠嘴皮子吃饭的。准确来说,凡是需要跟人交流的工作,他们都不能从事。那么,他们还有什么工作可以选择呢?假如连最起码的认字都不会的话。他们是不是比我更苦?而我的苦还算苦吗?
我的楼层到了。
走出电梯的那一刻,我看到窗外的灯,像一颗一颗的石榴籽一样。灯光从千家万户的窗户里透出来,从路边的霓虹灯里飞出来,从走走停停的汽车中闪出来。我突然觉得生活像灯一样梦幻,扑朔迷离,一半是虚假,另一半是不真实。
我用钥匙打开了房门,闻到了一股馊味,是昨天吃的炒饭的盒子还没扔掉。但是我已经不想动了,我只想好好在床上躺一会。但是躺之前,我必须要将我膀胱里面的液体排掉,说不定也能同时将我一天的烦闷排掉。前者是生理上的痛苦,后者是心理上的痛苦,都需要尽快得到解决。
我很庆幸这时候厕所没有人,尽管这个厕所被六个租户所共用着,且这是晚上。我赶紧把衣服拿到厕所,一边痛快地排泄液体,一边拿着喷头让液体从脖颈处流下。前一种液体让我难受,后一种液体让我舒服。当前一种液体流完的时候,后一种液体突然也没了。
“妈的,没热水了!”我咬了咬牙,将水头龙转向另一侧,虽然现在正是夏天,但我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冷战。渐渐地适应了水温之后,便草草地擦了擦身体,穿上一个裤兜,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面。
九平米的屋子里面,除了一张床、一个衣柜和一个电脑桌,便装不下任何其它东西了。屋子是朝北的,除了见不到阳光,价格还算公道。
我躺在了床上,开始玩起了手机。
我先看了微信的朋友圈,何姐发了一张酒局的图片,配着这样一行文字,“今日圆满收官!”图片下面,王经理接连竖了十几个大拇指。看样子,她的别墅是卖出去了。我的内心像是突然被人从山上推下去一样。
我继续往下划了划,看到了曾经的同学在朋友圈里面晒了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我点了个赞,又取消了。
最后,我看到了前房东的一张朋友圈图片,是一张在酒吧蹦迪的图片。这张图片彻底地点燃了我的怒火,有钱蹦迪,没钱还我?
我攒着怒气,编辑着文字,写了删,删了写,最终只剩下这八个字,“再不还钱,我就报警!”
在把这八个字丢出去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勇士,但是我内心并不自信,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拨打过110,一是没有这个必要,二是不敢。
我收到了回复,“你报吧!”
看到这句话,我像一个吹破的泡泡糖一样软了下来。因为我知道,我没有合同,就没有证据,那么报警也只是一句空话而已。他也知道这是空话,所以他不怕。
我在想,法律真的能够维护正义吗?我仿佛听到法律在说:你是对的,但是你没有证据,所以你就是错的。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证据,合同就是证据,证据就是合同。没有合同,也就没有了证据;没有了证据,我就是错的。
这时,我突然想到了当时在大学发生的一起不了了之的强奸案。一个女学生声称自己被副院长强奸了,写下了万字的控诉书。控诉书呈到法院那里,法院不看,说法院是讲证据的地方,你如果真的被强奸了,法院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女孩问,要什么证据?法院说,要你子宫里面的精液。女孩又问,洗澡洗掉了怎么办?法院说,那恐怕就不容易胜诉了。女孩又问,可是我真的被强奸了啊?法院说,我知道,但是你需要证明自己?女孩不问了,当天晚上做了傻事,但是副院长最后还是那个副院长。
我又想,我是不是应该忘记这欠我的三个月的房租?也许它本来就不应该属于我,而是被一个叫“社会”的人偷走了。它不仅偷走了我的房租,还偷走了其他很多不经世事的毕业生的,只不过我不知道罢了。不,它偷走的不仅仅是房租,还有那个女学生的贞洁。
我还想,如果我杀了那个前房东,只要我不留下证据,是不是也可以逍遥法外?我从来不敢这么想,但是我至少可以把它写到日记里面,就像写小说一样,把人写死是不犯法的。我还是放弃在想象中把他杀死,因为一旦这么想象,我就会一直往后想下去。我会想我被警察抓住了,毕竟人是我杀的,我肯定经受不住审讯就会招供。我会想象我作为被告人,被三侧一米高的栅栏围着,公诉人在宣读我犯罪的事实。最后,我在自己的想象中被执行枪决而死。
我想着,手机从手中滑落,日记还没写完,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