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法

最近连续曝出的大白天街上杀害年轻女性的新闻,实在让人胆战心惊。

已经不需要缘由,随便捏造的事实,无聊产生的念头,都可以和杀人成为因果。

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这种感觉,但我觉得 杀人好像变成了一件不大的事情。

不知从何时开始,杀人变得非常容易解释,变得轻易就被合理化,生气了可以杀人,一时脑热可以杀人,发泄不满可以杀人,对方有错可以杀人。

可以吗?什么时候杀人变成“可以”了呢?

杀了一个人,上了新闻,然后被一群人闲言碎语,这就是现代社会对杀人的概念。

如此看来,确实无足轻重,不过和明星八卦一样是茶余饭后的话题。

网络本是打开人对世界感知的最佳渠道,让人不在拘束于物理空间,能足不出户观天下事。然而在愚钝的人身上,网络使他们更加彻底地进化成了垃圾桶。

大量信息的涌入让他们本就不善思考 只会人云亦云的症状加重到了极致,只能跟着别人挥舞的旗帜一窝蜂跑来跑去,而对事情本身更加麻木不仁,因为标题已经替他们概括了。

而标题偏偏都是捏造之物,为了快速吸引眼球,媒体想方设法颠倒黑白 夹带私货,去刺激已经麻木的人的神经,就更需要言过其实的猛药。

于是我们看到大量的标题,先说受害人做了什么,然后被杀了, 这样一个语句就在给人一种暗示:我不这样做,就不会被杀。 也就潜移默化地将受害者有罪论植入很多人的潜意识。

当然,一个病态的东西,在最开始也不会显出症状的,当人们习惯了看起来还有罪可循的杀人行为后,人们对杀人的标准终于从【无论如何都不能杀人】降低到了【做了这些事就可以杀人】。

标准看起来是一个保护线,但它其实是一个模糊的区间。一旦绝对的标准被打破,剩下的都是模棱两可,而这个模棱两可又可以因人而异。

数学里有一种叫做模糊数学,其中有一个例子,比如,怎么界定一个人是不是秃子?能够具体到头发的数量吗?很明显不能,如果五百根头发是秃子,五百零一根的时候呢?

法律标准也是同样,一旦媒体营造出来这种模糊区间,无论之后法律是否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因为媒体不怎么报道,对大部分人来说 法律已经消失很久了】,在一般人的心里,杀人就逐渐变成了普通的事情。

以至于如今的无理由杀人,大白天杀人,在结伴出行的女生 母女等各种情况下 堂而皇之地杀人。

如果你问他们忘了法律吗?我可以说他们基本上忘了,甚至我可以问你你看到新闻的时候,还有感觉法律的存在吗?

当杀人变成高发事件的时候,你真的相信法律存在吗?

互联网把人和人之间的距离高度模糊化,很多人甚至对新闻和看电视剧没有什么感受上的差异,对他们来说,那都是屏幕上显示的东西,都与自己没有关系。

为什么现在有人能聚到车祸现场看,举起手机拍,甚至来回走直至被车撞,他们已经忘了物理世界的存在,而把自己当成了躲在屏幕后最安全的人。

在很多人出来发声呼吁的当下,依然不会改变大部分人麻木不仁的现状,甚至因为有人呼吁,他们进一步放弃了自己的感知,只要等着有人发声 自己再体会一下就好了。

以前我觉得夸张,有人说未来的人可能变成圆球,可能呆滞,现在却感觉这个未来在逐渐变得清晰。

人类这样一个物种,因为数量太多,因为是群居动物有抱团习性,有羊群效应,有各种心理学可以解释但不能解决的效应。

所以越是有人去拉拽,人却变得越呆越蠢,昨天看到一句话说 因为随着他人的价值观活,是最轻松的事情。 我一直认为,那是痛苦的事情,但确实,也是最轻松的事情。

轻松与痛苦是不矛盾的,就像人可以忍耐恶劣的生存环境,可以忍受不合理的待遇,因为只要那些都是别人在安排的,自己即便有不满,也只需要抱怨,更何况对于空虚的人来说,抱怨本就是他们最喜欢的事情。

但这样的人,最终就会变成恶魔,能够麻木不仁的,从来都不会做好事。

任何事情之所以被定义为好事,是因为对现状的问题做出了反应,是需要思考的,而只需要像毛毛虫一样跟在他人身后的,只会是无意义的事或是对错误的纵容,乃至最终化为恶魔。

有人说,路西法效应可以三天将一个精英变成恶魔,更何况现在这样的社会和制度呢?

是啊,如果有人告诉你可以犯错,谁不会去试一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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