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的这一巴掌,可能会响很多年

最近,各大平台上都在讨论公交车上女乘客打了司机一巴掌,随后被法院判了四年有期徒刑的事情。对此我只想对法官说:干的漂亮!


对于这个内容引起极度舒适的视频,我反反复复的看了不下五十遍,所谓看视频一时爽,一直看一直爽!


此次事件大部分的舆论都是一边倒的,几乎都是站在法官这边,为法官的决定拍手称快!然而,依旧还是有一些不一样的声音,觉得法院量刑是否过重,对一个普通人太严之类云云。


看完这些言论,我觉得四年太少了,十年起步可好?对于这些无视他人生命,践踏公共法规的巨婴,不来点真的,光靠键盘能镇得住吗?


上次抢公交车方向盘的惨剧貌似过去还没多久吧?满满一车人,就因为一个巨婴的任性,就搭上全车人是性命,值得吗?光靠键盘敲字谴责,抗议有用吗?



中国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所依赖的,甚至是唯一可以依赖的强有力武器,就是法律。过去的文人讲究以德服人,武人讲究以暴制暴,而如今,我们更习惯以法制人。


为什么此次事件的判罚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呢?


一个是让我们看到了法治社会的希望,从过去对巨婴的束手无策,到现在有法可依,有理可循的变化,何尝不是一种进步呢?这个社会并不是一尘不染的,但是并不妨碍我们去做的更好!


另一方面,只能说是更加严谨了法律的含义,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带来的影响也并非是完全向上的。


法律的每一次执行,法官的每一次判决,都会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往久远的说,从接受教育开始,我们就被教导“向雷锋同志学习”,可是五十年的“学雷锋”教育,抵不过一个“彭宇案”,甭管后续报道是怎样的反转,孰是孰非早已没人在意。只因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让助人为乐变成了人人敬而远之的红线,甚至还衍生出来“碰瓷”这个新型职业,实属可悲。


究其根本,是因为法律的认可,才给了这些另辟蹊径的人,一个强大的挡箭牌。同理,前一段时间,某知名图片网站,利用版权发横财的,最后膨胀到国徽国旗都纳入版权名下。

谁赋予的勇气?答案很清晰,不是梁静茹,而是我们所有人都依赖、都拥有的武器。好人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那么坏人也同样可以用法律来伤害我们,这就是双刃剑。


试着打个比方,地铁快开了,有人恶意堵门,地铁没法正常运行怎么办?执法人员束手无策,动粗会被投诉,甚至可能会被起诉;讲道理,脏口就来骂人的话,素质教育下的我们骂不过泼妇。


“闹一闹就好了,你们不敢把我怎么样!”我想每个公众场合撒泼的人心里都是这么想的,反正闹完我目的也达到了了,也没啥影响,那么何闹而不为呢?所以撒泼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所以这次的这一巴掌,可能会响很多年。


不光扇在了司机脸上,更扇在了那些还继续心存侥幸的人心坎上,之所以说此次事件意义重大,就是为了警示那些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后果是什么!


也许今后,至少在这四年里。某些人撒泼打滚之前,会依稀想起上一个这么干的,现在还蹲在牢里,想到这,他刚扬起的巴掌,可能又会默默地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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