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三号

读《自杀论》时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结论:宗教对信徒自杀率的影响不在于教义而在于所构成的集体生活,即能形成较完善的集体生活的宗教(教派)(譬如天主教与基督教)信徒相较于集体生活不完善的宗教(教派)(譬如新教)的信徒更加不容易走上自杀的道路。让我们提取一下精髓:集体生活使人的自杀可能降低。

我们常常会认为是某些具体的思想本身阻止人们自杀的举止,但是现在看来这种信仰上的特质对人思维与行为的影响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在这一方面集体生活起着更大的作用。当个人处于集体中时,他的意志不会以他个人的本身意志而首先转移,个人的意志首先要服从于集体的意识,并且与集体的主流思维在大方向上保留一致。在保留其一定主观能动性后,个人更加趋于作为集体的一份子而存在。

集体生活使自杀率减低的现象也预示着另一个结论——集体意志的选择相较于个人意志的选择是趋于明智与更优化的。集体意志下的个人往往能消除许多由于个人因素而产生的不理智冲动——更加冷静地做出正确的选择——譬如放弃自杀,当然,绝不止这一方面,集体意志对个人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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