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梅花三弄

她的三次人生,唯有一件事情同样的成功:成功讨厌过去的自己。


01 暴发户

  那孩子生在一个奇怪的家庭,她记事以来,人生的最初是跟奶奶一起度过,见过乡下的田地,去插过秧,偷偷地用小镰刀割过杂草,喜欢用石子在墙上写字,夏天会拿着旺旺碎冰冰跟小伙伴一起边吃边绕着家门前的柱子转圈圈。

  那孩子是个可爱的人,但是那孩子进了城。她见到两个陌生人,奶奶说她认识的,她先前就是向这两个叫做爸爸妈妈的人物抱怨过奶奶将糖藏起来的事情,别的就记不起来了。

  “我小时候一定是成天在睡觉,所以回忆起过去,基本什么也想不起来了。”那孩子后来会这么说。但她记得的也不少——

  谁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这孩子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有喜欢的男孩子了,甚至想要伸出手臂去抱抱对方。“真奇怪啊,我那么小就有这种意识了。”“而且我小学的时候总有一种错觉……最初的时候啦,觉得,男生女生做同桌,以后就会是夫妻的,现在想起来……好怪哦……”

  尽管想法怪,那孩子小学一年级就自己回家,倒是很厉害。记忆里是妈妈在外面乱跑不回家,爸爸工作忙,给她两个钱倒也开心得狠——去小卖部买辣条什么的一下就熟络了。“我那时候好大胆,据说附近就有人贩子,我还去男同学家里玩,到晚上七八点才回家。”

  这还是去的第二次,第一次很早就回了,第二次却因为进去了那男孩子家里,人家母亲还给好心洗了头发,一玩就到晚上了,“说不清楚,我好像一直挺喜欢鬼混的。”“现在想起来,真要庆幸去的是老实人家。”那孩子贪玩是真的,后来也是跟人玩到晚上回去结果被爸爸骂了,怎么着也不让晚上出去玩了,白天依然玩,还结识了一个高年级的大哥哥,出去美其名曰地“探险”,但那孩子后来跟他闹了矛盾,就不再联系了:“我如今也不知道他还在不在这住了,也许他在我面前我也认不出了,但是,我讨厌他。”真奇怪啊,那孩子却算得上敢爱敢恨嘛。

  至于想在学校穿裙子,又不知道学校让不让穿,于是穿了裙子塞在裤子里,放学了才把裙摆放下来,算得上愚笨么,可她后悔极了,因为被老师发现了——这还牵扯到另一件事,学校不让带钱,她向来都带的,被老师查出来只好骗说是别人给的,又去了别的班硬塞给了一个女孩子,至于那个女孩……“以前是我朋友,现在……现在不是了。”

  提起钱,那孩子后来喜欢偷钱,她知道妈妈有个专门放硬币的袋子,不时拿几块买点吃食或者玩具,吃食解决了便罢,玩具却骗妈妈是老师奖励的,同时瞒着爸爸,因为爸爸发起火来打人:“至今也如此的,我早参悟到这个道理,以前还学他打母亲。”“但是现在想想,我拿那么多钱,母亲肯定知道了,只是她偏袒我。”

  说起幼儿时期的事,就是那孩子傻得精明,到了三年级时候,写了点小故事,竟鲤鱼跃龙门了,自那次提拔后,她就像一个暴发户一般,诚惶诚恐,又一发不可收拾。

  那孩子的人生,便在三年级结束了。


02 大雅之堂

  这家伙变得洋洋得意了,在一二年级,她实在算是个小透明,三年级却不一样了。她“借鉴”着别人的小说写的故事被老师夸赞了,便以为自己是大作家了,那时候开始,这家伙的作家梦就昏天黑地的。“那时候的手稿早扔了,毕竟灵感也不是我的,也没什么思想可言,留着没多大益处。”

  其实中间还有很多事情,比如,她愈发浑浑噩噩在与异性的交往上了。她跟同桌上课聊天,倒也不值一提,至于后来情窦初开对恋情有了点小概念后,便整日心里想着要喜欢谁了,其实一开始并不真的,同学们一起哄,便也真了。“我给他写情书,算得上是吧,他竟然还给我,现在想真是搞笑得狠,只是那时候,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呢。”“难过?却也难过,但我那时候就懂得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哈,其实就是花心罢了。”至于又去男同学家玩,以及送给男生东西云云也不值一提了,如果将这家伙的感情史列出来,绝没有哪个人愿意喜欢她了,尽管可怜的是,她不仅一直是单恋——“至今为止,一个人也没跟我表白过。”这是否算物极必反也未可知。

  却也是那几年,她真正开始践行她的作家梦了,写的小说也有些像样了,可惜她爱张扬,将小说借出去,就再也没有了音讯。那家伙就要写完的一本丢了,自此她也一蹶不振,完结的长篇故事屈指可数了。

  “有些事情我不记得了,我闺蜜却告诉我,也让我讨厌极了过去的我。”那家伙哪里知道自己成日殴打的对象,在未来会是她不可分割的闺蜜呢?况且如此好脾气的人也是少见,能一直忍耐下来成了她的朋友,或许正是难能可贵的。除了打,骂更是泛滥,但是从不骂脏话却很可贵:“我现在脾气好,脏话却是开着玩笑说出来,也很怪,我那时候怎么能憋住不说脏话的?”但她喜欢怒吼、尖叫,她想威慑对方,殊不知自己像个小丑,当她在说“这个世界都在欺负我”的时候,也许怎么也想不到连自己的闺蜜都在嗤笑这一份中二。“她跟我讲这事我完全不记得,的这话真是我能说出来的,我甚至能想象到当时的场景,可悲又可笑。”

  “只是我现在觉得,中二也没什么不好的。”

  那家伙的人生尽管令人憎恶,却也令人向往,那是人懂得享乐之后而又最有空闲享乐的时候,只是终究迎来了终点,步入初中,又是私立学校,那家伙的生命彻底消亡了,可她不会在乎,毕竟“不怕黑也不怕脏 大便也舔上为了要前往光鲜的监房”(《摩天动物园》歌词)


03 坠落

  那姑娘最讨厌别人叫她“傻姑娘”,可连她的老师都这么叫她,有什么办法呢?

  在这所声誉向来很好的学校,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打击,第一次见到了真正所谓学霸的人。如果只是这样,也许只是一直碌碌无为下去罢了,可她又遇见新的桃花,而且这深情、沉溺也是空前绝后的,她从未感到如此爱一个人,一个男孩子。

  她真是不愧于“傻姑娘”这个名号。

  花费了一整年去建设这段感情,却安于一个朋友的身份,她单纯地想掩耳盗铃,可事实露骨,那姑娘怎么能忽视别人看她的眼光,就好像看着一个技女而怅惘其淫荡,于是一种变态的憎恶从她心底油然而生,尤其在抓住了那男孩子的把柄之后,愈发想在世人面前毁谤这个自己所爱之人,仿佛这样会给她可悲的自尊添一丝慰藉似的。“我怎么能讨厌他?即使我现在已不喜欢他了,我也不可能讨厌他啊!”

  毕竟,比起冷血的理智之人,既然思想飘忽不定甚至混浊之人能给她带来温存,为何不选择后者呢?

  那姑娘将爱写成信给他,将爱摆成环围住他,将爱绣在圣诞帽上温暖他,可他只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人罢了,自然显得她自作多情。

  那姑娘对德不配位怕得要死,所以做出自我鞭挞以赎罪的事,直到某次发挥超常考进了年级前五十,她彻底变了一个人了。

  那姑娘还是那个傻姑娘,只是对于爱更阴晦也更大胆了,只是对于荣耀更能仰起头追逐了。有资格考上提优班的人,怎么会再在那可笑的小情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于是那姑娘更肆意地妄想,更沉沦地前进,也更丧气地成长了。

  一切悄无声息地向她所不曾希望的方向发展。

  一如那天四楼坠落的影子,围成一圈而手足无措的人群,怅然若失的傻姑娘以及她身下的血迹。

  是什么让她成为了这样呢?

  傻姑娘?

  “我不傻,我觉得我从未如此理智过,以至于我是脱下了外套,上过了厕所才去的,至今都这样觉得,我也很讨厌那时候的自己,为什么总要沉溺于感情,像个缺爱的技女一般……”

  那姑娘确实是缺爱啊,可这不是她的错,但她自己的评价,我们如何去质疑呢?


  梅花三弄,三番成功,只有悔恨自恼,究其本质,却是原生家庭所带来的悲哀,我有一段故事还未叙述,关于缺席又刺痛了她大半个人生的角色——


04 第四季为冬

  我在想,如果不曾进城,不曾在父亲的养育下长大,我是否真的能成为一个健康而乐观的傻姑娘。

  他天生就是凶相,相由心生对他实在适用,他骂我、打我,大晚上我回到家他向我扔玻璃杯,不顾我在楼道里呜咽嘶吼;她当着亲戚的面打我,磕得我身上总有淤青;我溜冰受伤了护理伤疤,长裤粘在膝盖的疤子上,我怕疼不敢撕,他就往我伤疤上打;他摔坏了一个座机、一个风扇、一台电视,他也摔过手机,不过没坏,他还摔了我的魔方,撕了我的钱包——尽管那里面没有一分钱,吃了我的薯片还骂我为什么要买,破坏了我辛苦做成的手工……诸如此类,即使过了再长的时间也忘不掉,往事历历在目,还有他凶狠的面孔。

  如果我不是初中成绩好,绝不会有机会跟他透露心声,我日记里的东西,我以前每看一遍都要哭一遍,我终于鼓起勇气跟他谈判,他却跟我搞冷战,我心灰意冷,只能寄托感情于那个男孩了——他是那么纯粹,即使愚笨又如何,我把我的爱连同我应得的那一份都倾注给他了。可他说的他的最好的朋友,却不顾我的感情,刺痛我,教唆我,控制了我的精神使我走向灭亡。

  ——这就是那姑娘生前最后的独白。


-改编自真实故事-


写完,我又想到我朋友常提起的一句话“昨日清晰遥远,血迹斑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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