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的多元解读

放眼世界,在中国文化高度发达繁荣的今天,判定一个中国人的标准不是语言,不是肤色,也不是国籍,而是他的行为方式和心理气质,即文化认同。

文学的两个作用:一是抒情,二是欣赏;对于文学创作者来说就是抒情,欣赏则是相对于读者而言的。

读书的目的也有两种:一种是拿来用的书,像工具书和技术类的书籍,读这种书用大脑就行;第二种是拿来品的书,不但要用大脑思考,而且还要用心去感受体会,因为它和精神相连直通读者的灵魂深处,直接影响和作用于读者的三观,像先秦诸子百家等文哲书籍。

我认为一部好的文学作品标准就是能触动人心让更多人产生共鸣。触动人心就是让人陷入沉思,或者提醒人们去思考问题,所谓产生共鸣就是一部文学作品的蕴籍通过来自社会不同阶层,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基于不同的认知和理解水平所产生的不同的情感触觉,即“岐义”,而且这种“岐义”在文学领域是允许的,从而达到“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情境。先秦著作《关雎》就说明了这一点,当时的《毛诗》出于教化天下苍生目的,认为其中表达了“哀而不伤,乐而不淫”传统婚恋观,是首歌颂“后妃之德,风之始”的颂诗;但当时的其它派系基于讽刺挖苦立场,却认为是首有伤风化的野合之诗;而当时的文学才俊们,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屌丝”们都一致认为就是一首单纯懵懂的爱情诗。当然,尽管文学作品的解读是多元的,但同时文学的解读也是有原则的,那就是在坚守文本的基础上的引申和推论不能忽略或附加任何细节,以免造成过度解读甚至无效解读,可见合理阐述和过度阐述是有明显边界感的。

所以在写一些东西时,首要考虑的是有条不紊的思想情感和情绪的完美有效的表达,其次才是注重文字的准确运用,即先意韵后句读。千万不可为了一味地迎合文章的体裁形式而影响思想情感的发挥,大文豪巴金也说过,“我之所以能写文章,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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