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梦一则

若干年前我犯了罪过,被囚禁在一座潮湿的石牢里,死神屋顶开了一户天窗,说什么洁白的月光可以洗涤我内心的污浊。当我的双腿拷上生锈粗壮的铁链时,我恐慌地盯着死神挂在脸前的面具,它悬浮于空。屋顶不断漏水,我一字不发地坐着,直到他消失了也不敢问为什么将我囚于此处。窗外的铁架上立着一只黑的发光的乌鸦,乌鸦的背后是整轮新月。

它说:主人惩戒世间的叛徒,所以你在这里。

若干时间单位流逝。

刑满释放的那一夜,月朗星稀。我披着一件黑色的大袍,给那位死神鞠躬之后,在他眼底下碎步地离开了。那只黑乌鸦送我走出森林,离别前再次告知:你们人类,因爱情而受罚的人数不胜数,主人对你已是慈悲,我现在送你回到人世中去,但愿不会再见到你。

“我不明白。”

“你不明白什么?”

“我何罪之有?”

“你明白什么是爱吗?”

“我不明白。”

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噩梦。 我之爱情世界被冠以理智一词,这是一种非中性的理智,仿佛我的言语一下成了一头嗜血的猛兽,我的付出不应获得待遇与满足。世间那种奇怪的言谈这样说:你的爱情不再是诗歌小说或者戏剧的主要题旨,你的爱是社会学家所忽视的浪漫,它对于经济或政治改良计划来说,毫无作用。因此我只听得一声“砰”,我的爱情观页面被重重地砸上了一个“BAN”的章印。万劫不复的我时常得不到理解,倒是也习以为常,就连我在潮湿地里埋头的伸冤,也成了消失的浪漫主义运动。我使劲把五指插入柔软的湿地之中,发誓我的爱非绝反理智,林间却笑倒了一片乌鸦。它们穿过树林来鄙视我,争先抢答我:“陷你与此境的,就是你们人类最龌龊的爱情。”

那什么是爱呢?

有个传闻感性又浪漫的英国人,叫雪莱。他说过一堆我从前听不懂的狗屁玩意:当我们在自身思想的幽谷中发现一片虚空,从而在天地万物中呼唤寻求与身内之物的通感对应之时,受到我们所感,所惧,所企望的事物的那种情不自禁的强有吸引力,就是爱。人从生下来那一刻起,内心就一直在寻觅一种与自身灵魂相关联的东西,那东西用来填满思想的幽谷中的空虚。然而我认为这大抵也是一种需求感,怎么就敢确定是爱呢?

斯泰恩是英国十八世纪的感伤主义小说家,既是感伤主义,对爱想必有一定的理解,他说:假如我身在沙漠,我会爱上柏树枝。这还不是选择性的爱情吗?选择哪能不经过理性的筛选呢?你需要柏树枝才会爱上它,倘使我身在酒吧,我也会爱上那杯红酒;我身在怡红院,当然也会爱上那群仙女。爱虽说是非定向的,但也是有需求的,有需求的就是私欲。爱情没有浪漫家神化的那般圣洁。那个死神为什么要来囚禁我呢?你若囚禁我,何不把培根也抓来。他说了什么你不知道吗?他称:爱若参与了正事,就扰害了人们的福利。人性之中有一种隐秘地爱他人的倾向和趋势,这倾向若不消耗在一个人或少数人身上,将很自然的普及于众,并使人变的仁慈。我们要博爱仁慈,为了天下苍生遁入空门吗?死神啊,你要抓你该抓这群扯淡的人啊!我尊重爱情,尊重女性,你何不看看说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孔夫子老头,何不囚禁说出“到女人那里去,切莫忘记带鞭子”的尼采。

我还是那个理智对待爱情的人,可不是疯子,反倒是那些自称理智地浪漫主义诗人、疯子才是真正最不理智的人。我自傲同龄段勉强算博学,不屑唯心论,用哲学来看待爱情,要以唯物主义来研究。生物学上,爱情分为吸引,激情与依恋三个阶段。身体内的多巴胺、肾上腺素以及生长因子决定了我对自己女朋友的神魂颠倒;睾丸酮与性荷尔蒙的猛烈,使我忍不住每天都蹂躏我的爱人;驱动我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是催产素和血管加压素。可是激情之爱早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枯竭,那时候依恋之爱才会变成主要阶段,直至白头偕老。此时我二者正茂,自当激情得不能再激情了。

我再想到那个潮湿滴水的石牢,身体不由的打紧,冷颤地想抽烟。幸亏我没有再回到那片黑暗地,可说实话挺想念那只黑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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