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利益分配的调节器 《薛兆丰经济学讲义》读书心得三

根据百度词条解释,知识是人类在实践中认识客观世界(包括人类自身)的成果,它包括事实、信息的描述或在教育和实践中获得的技能。但是知识的定义在认识论中仍然是一个争论不止的问题,罗伯特⋅格兰特指出,尽管"什么是知识"这个问题激发了世界上众多伟大思想家的兴趣,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界定。

在经济学体系里,知识一词有自己独特的意思。诺贝尔奖得主哈耶克曾经写过一篇文章《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他在文中提出,对于经济学体系而言,更多更重要的知识,是关于谁在什么地方,愿意以什么样的代价,购买什么商品的局部信息。这些局部信息被他称为“知识”。这种知识具有“独特性”、“善变性”和“分散性”的特点,它存在于每个人的大脑里,很难集中,而且每个人的想法还是会经常改变的,过去、当下、未来,对于一件商品的看法可能会截然不同。

简单理解经济学体系的“知识”,其实无非就是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如何指导商品(服务)的生产;二是商品(服务)如何进行分配。

在如何指导商品生产的问题上,历史上有一直存在两种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是经济是可以计划的。认为人和自然界一样,都会依照一定的规律行事,只要人类对经济运行的规律掌握的足够充分,计算能力也足够强大,就可以预测经济甚至控制经济。但是由于每个人对不同商品的个人估值不同,标准不一;每个人对于自己的想法只存在于自己的大脑中,无法集中;而且对未来预测的正确与否,没有奖惩。这三个因素严重制约了计划经济的发展。第二种意见则认为人类社会跟自然界有很多根本的不同,人类社会是不可预测的。同意第二种意见的经济学家们提出用价格体系来解决计划经济中存在的障碍。通过价格,人类就能够找到一把共同的尺子进行衡量。价格可以传递稀缺的信息和数据,什么东西缺了,那件商品的价格就上升了。价格还能对预测的对错做出恰如其分的奖励,因为创新者和奋发者提前对价格信号做出了反应,于是占据了先发优势,享受到价格的红利。在书中,作者提到了一个发国难财的例子,感兴趣的人可以去看看,到底有没有道理。

前面的文章曾经提到过,经济学理论是建立在稀缺的基础上的。因为“资源有限、需求无涯”,必然导致稀缺是常态的,是永恒的。既然稀缺是永恒的,那么如何分配资源、分配商品必然会导致竞争,有竞争就会产生竞争的规则。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历史上产生过很多竞争规则,比如:依靠武力,武力是最古老而常见的竞争方式;依靠智力,老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依靠论资排辈,这个在体制内的人可能更有体会;依靠随机分配,买车没有排到号的人感触会更深;依靠先来先得,以前排队买票就是此类。依靠按需分类,这是我们的终极理想,现在还达不到。最后一种规则,就是当下社会最常见的一种竞争办法,即按照出价的高低,有钱就能买到。

这些规则,到底哪个更好呢,或者说哪个更公平?屁股决定脑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因为每个人的禀赋不同,胜出的机会就不一样,要让每个人都同意哪个规则更公平是不可能的,所以这些规则是没有哪个更好、哪个更公平。既然如此,为什么现在社会大多都采用出价高低的办法呢?这是因为凡事都用出价高低来竞争,人们就会努力去赚钱。为了赚钱,人们就须生产别人需要的商品,因此从效率的角度讲,从社会财富积累的角度讲,出价高低的竞争方式更有效率,更有可能带来社会财富的高速增长。改革开放40年,一个简单竞争规则的转变,给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一句话,如何分蛋糕,决定了蛋糕能做多大。

正是:

市场变幻因素多,

成岭成峰各自洽。

若把价格为标准,

却把蛋糕能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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