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希望你看到的寻人信

图片发自App

和被感动于孟云穿着至尊宝的衣服在街头像疯子一般的大喊“林佳,我爱你,林佳,我爱你,林佳……”不同的是,《前任3》中最让我泪崩的是女二王梓问男主的那句话:“你们还没有好好说再见吧!”

没有好好说再见,大概是因为双方谁都没有意识到:曾经熟悉到他一个眼神你就能领略何意,你懂他所有的言外之意。那是印在自己骨子里的一个人啊,突然有一天,有一次见面好像就成了这辈子最后一次相见了。没来得及静静地坐在一起,聊聊过去与未来,没来得及告诉你一定要幸福啊。你说,这该是人生多大的遗憾啊。

有人说,最后真正的那次离开,关门声是最小的,可是关门应该也是最迟疑的吧。一个以为不会走,一个以为会挽留。结果,我们都被自尊冲昏了头脑。曾有一篇以“告别要有仪式感”为大概主旨的文章火遍票圈,也是在浏览了那篇文章,并看完《前任3》后,我才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走一遭成都。

想去成都这座城市有很多很多理由,向往成都自由散漫的生活方式,惦念好几年想去看看的成都七中……但最重要的,是因为那里有你的气息。对我来说,那是属于你的城市啊。朋友问我,去了会联系你嘛?我抿抿嘴唇,笑着说:“会啊。”“可是你们都将近四年没见了,见面要说什么呢?”对啊,要说什么?

我想可能是类同于多年未见的故友说:“Hi,最近过得怎么样?”或者是云淡风轻的“来成都玩了,要好好招待我哈。”可是你是否知道所有一切都是假装的自然而然。在定好了去成都的行程之后,我每天都会在镜子里练习与你说话的语气和嘴角上扬的弧度,在每个无法入眠的黑夜之中,我都会模拟无数次与你再次相见的情景。舍友说,我疯了。

图片发自App

我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同学的升学宴上,罢了要回家时,你说:“回去给我打个电话啊。”我说:“好!”  那最后一次通话,距今已将近四年之久。四年之中,兜兜转转,是是非非,你的消息我都是道听途说。后来,我再也没有遇到一个如你一般的人。我记得你说,我是你的骄傲。我记得你说,待你有能力时,定会给我幸福。我记得你说,我是你这辈子最想珍惜的人。我记得你的眼神,宠溺的看着我,感觉是我这辈子再也遇不到的。同样遇不到的,是你给我无与伦比的快乐。

我想我可能是,听着赵雷的《成都》,坐着摇摇晃晃的绿皮火车,一步步逼近你独自生活了将近三年的城市。事实上,耳机里一直单曲循环的是“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我本来以为这些场景都是很久很久以后,久到你说过的未来。期待却又害怕面对。在成都的人民广场碰到一个弹吉他的小哥哥,我点了一首《好久不见》。然后按通了那个烂记于心的电话号码,十一个数字,我已算不清无聊时自己默念过多少遍了。

我想,可能这辈子,我都不会忘记这串数字了。听筒里没有狗血般的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当我把嗓子眼提住听你说话时,你说,你在地铁上,信号不好。然后是你近乎平静的语气发短信告诉我,你正在赶往火车站,晚上的火车回兰州。那一刻,我突然想起网上看过的一段故事:一个男孩特别特别想念前女友,但两人不在同一个城市。他瞒着所有人,买了一张去女孩所在城市的火车票,坐了二十多小时的硬座,于次日凌晨到达。下火车,在火车站吃了一碗面,买车票,又原路返回。中间逗留不到二十小时。他说,他不想打扰她。他说,他只是想看看她所在的城市。

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没有你的成都,我不如不去。身边的人都说,该放下从前了,该放下心里一直不可能的那个人去好好爱别人了。我告诉自己,成都之行就当是我对你很正式很正式的一个告别吧。回家之后,我剪短了留了六七年的长发,我记得你说,我留披肩发的样子特别特别好看。大概告别真的是需要仪式吧,就像大多女孩子减去长发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过去的一种作别。

也许命运总爱捉弄人,可是我不甘心相信这辈子最后的一次见面定格在四年之前。而从前的我自己,离开的不明不白。我也还没有听你很正式很正式的和我说再见啊。我横跨大半个中国,穿过江河湖海,为的就是能和你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起,没有从前的死缠烂打,只想能体面的说说话,那怕是说再见,是说祝你幸福。

不是他们都说,和前任之间最好的相处方式是:两人能重新坐在一起,欣喜地看到,对方变成了一个值得仰望和尊敬的人吗?

“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图片发自App

如果你能看到,请知道我很想你。 你还记得吗?有一个人,视你如生命。

亲爱的读者朋友,如果你认识那个男孩子,请帮我转告他,有一个女孩子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大概就是不小心把他弄丢了。

他叫常斌,甘肃兰州人。

你可能感兴趣的:(一篇希望你看到的寻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