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贝勃定律”一词引发的

今天看到一个心理学名词——“贝勃定律”,说的是当人经历强烈的刺激后,再施予的刺激对他(她)来说也就变得微不足道。就心理感受来说,第一次大刺激能冲淡第二次的小刺激。这个词语我第一次看见,并产生了很大的认同感。

在十七岁左右,我的感情世界很“玄幻”,用这个词语形容我的心理世界一点也不夸张,后来我知道,原来每个人的青春都不平凡,这也就是人到中年那么多人怀念它的原因。

贝勃定律告诉我们,那个年纪经历了强烈的刺激,以后的爱情都成为了将就。对于漫长的人生来说,十几岁是三观建立的关键时期,在感情这片白纸上面,你想写点什么,已经定了个大概。你可能恰好听到暗恋的人对你说“我想你”,并为这个人的眼神狂喜不已,你可能因为想看见一个人的身影蹲守操场几个小时,只因为荷尔蒙和肾上腺素的化学反应,火花的产生,真的很神奇。

后来,你慢慢成年,该经历的已经经历,再给予你相同的刺激威力已经减弱,甚至没有什么反应,所以人们才对新鲜感难以抗拒。人生是一辆列车,到站的人必须要下车,这不是你不愿意就能够改变的,而那些猛烈的刺激就逐渐停留在记忆里,发酵、发酵、发酵,成为著名的白月光或者朱砂痣。

很长一段时间,我因为感受不到爱人的能力,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病,我以前那么相信爱情,谁知道现在却像一坨石头,冷冰冰的,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连我自己也觉得匪夷所思。我曾经对纳兰容若推崇至极,喜欢红楼梦到废寝忘食的地步,如果阿难当着我的面说他愿化身石桥,我会向天再借五百年直接捐给他用。那个时候不想听老师上课,即便亮起考不起学的报警红灯,我也无所谓,珍惜正少年的你吧,也许这个时候的你,拥有人生最大的勇气。

最近,我偶尔会梦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人,白天完全不想,晚上也会做梦,梦到一些不想醒来的美好时光,所以我在想,是不是当初把感情全部用完了,才得了报应。朋友说是因为我最近过得不快乐,所以才怀念以前,我一想有道理,也就不理会了,最近心情好一点,果然再没有梦到。

说到底,人生真的很无奈,原本想的,梦的,要的,爱的,好像都背道而驰了,而很多得到的,又欲求不满,最后还是累人累己,成年人的世界,真的没有简单两个字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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