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之人情社会

《人民的名义》这部爆火的反腐大剧终于迎来了结局,从 3 月 28 日首播以来至今一个月,一个全民看剧大潮呈现在眼前,无论走在大街上、地铁上、餐厅里,都会看到有人正在观看或讨论这部剧。该剧针砭时弊,对现实的警示可见一斑。剧中一直有说“中国自古以来从封建时期开始就是人情的社会”,仿佛不通情达理,有悖于伦理纲常,同时法不责众,也导致了腐败的蔓延滋生。

古今中外,无论经过怎样的世事变迁,人类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处在人情社会里。我们嘴上说着公平公正,但是社会上绝对的公平公正之事又有多少?特别是当代的中国,人情社会之典范。几乎所有人都觉得,靠人情,走关系是这个社会的规则之一,是无可厚非之事。剧中的高育良,就是这出戏中人情社会的核心人物。因为人情,自己被省委书记赵立春破格提拔成省委常委;因为人情,又想要推举明知其品性不正的弟子祁同伟上副省长;因为人情,“汉大帮”帮众自认为有了靠山便胡作非为。而高育良提拔用人除了只任用熟人外还有另一个特点,那就是只任用他认为有能力胜任的人。这点虽然比有些人乱任用酒廊饭桶好,但是任用的人有没有能力,品行好不好,完全凭他个人的经验理解,甚至因为私交会故意美化这些人,而缺少公平公正的审查过程。这也是会出现所谓“汉大帮”里祁同伟、陈清泉、肖钢玉等贪腐分子的原因。这其实就是换皮不换骨的君权思想。

中国社会学大师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写道:“欠了别人的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加重一些去回个礼,加重一些就在使对方反欠了自己一笔人情。来来往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助合作。亲密社群中既无法不互欠人情,也最怕“算帐”。“算帐”“清算”等于绝交之谓,因为如果相互不欠人情,也就无需往来了。”撇开官场上靠人情上任或提拔后拉帮结派,官官相护的事情不说。就我们普通的岗位而言,避开应聘上岗,靠人情关系获得一席之地,表面上看起来既没有伤天害理,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可是,你获得了一席之地,就意味着那些通过正常渠道应聘竞争的人,失去了一个位置,少了一分机会。可能有人要说,家庭背景,人情世故也是一个人实力的一部分。可是在明文规定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场合,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这个社会还有诚信、正义可言吗?如果自认为有实力,为什么就不敢走正规渠道和别人一试高下呢?

然而人情社会也不是一无是处。前几天刚看的一篇写日本的文章里说,日本人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自然也不喜欢别人给自己“添麻烦”。当年福岛地震,日本人就因为不喜欢别人给自己“添麻烦”,所以都不积极救灾,甚至对外国送来的赈灾物资的接收都非常消极,对受灾同胞简直到了冷漠无情的地步。相比之下,我们国家“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救灾热情和力度不知道高到哪去了。我们这个社会充满了人情的温暖,毫无疑问得益于这个从古至今都不曾变过的人情社会。但是救灾归救灾,生活归生活,工作归工作,不能混为一谈。我们要在工作中讲公平正义、铁面无私,在生活中讲人情事故、仁义礼仪。

我国老百姓乐善好施、碍于情面的传统使人情社会优势不断传承。人情社会的缺点是造成社会不公正、暗箱操作,伤害一方或其他团体的利益。人情优势与依法按章办事往往形成冲突。前者是人治社会的产物,但命运不会长远,终将被法制社会的完善取代。

                                                      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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