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窗外的柳絮似乎没有往年那么肆无忌惮,心底的波澜却依然停留在情窦初开的雨季。

跌宕,但不起伏。

图片发自App

我想,人一旦到了某个年纪也许就会慢慢放下某个年纪的难以割舍,其实我们的潜意识里有这样一套“在适当的年纪做适当的事情”的理论,只是有时候看上去现实并不尽如人意罢了。毕竟,人本身就是不完美的动物,动物而已。当然,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不完美才成就了活在当下的我和你们。

待到春花烂漫时,蓦然回首,3那个人不一定在笑,但是,你一定在笑。

在笑当年的稚嫩,在笑曾经的顽劣与固执。你可能已经无法想象那个时候的你,或者他,更或者你们,哪里来的那股不可一世的勇气。可是,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埋在心底的故事,如鲠在喉,欲言又止。如果,我们找不到合适的契机把它一吐为快,那他大概就只能成为深夜里一个人思绪的倾告,也不遗憾,这份记忆是你的独属,可以不被任何窥探、叨扰,也挺好。

我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承诺,我说,我要把我们的故事写成一本书,送给我们。可是后来,关于这个承诺,关于这本书,甚至关于这个故事,我们都闭口不谈,仿佛那只是一个梦,梦醒了,我们就失忆了。这样好像不对,假装没发生过就真的没发生过嘛,并不是的啊,我真真切切地痛过;但又好像是对的,一个人的痛就像是一场滑稽的独角戏,你楚楚可怜的样子永远只能打动自己,关于你和他的过眼云烟,不过是泡沫飘零。谁又会记得餐茶饭后那句不起眼的玩笑,你的铭心刻骨在别人那里不过是场游戏,他从未当真,你却入戏了好久。

许多年之后才发现,也许那真的谈不上爱,可确实是一度不可替代的喜欢。说来也奇怪,就像刮了一阵邪风,那么的喜欢,那么的盲目,毫无缘由的支持,毫无缘由的相信。

有些难以启齿,又不得不承认,我曾偏执地喜欢,喜欢一个人五年,甚至更久。因为我并不记得到底是从哪个节点起,才好容易没有了这种喜欢。也许你会觉得,五年而已,没有什么可稀奇的,好多人爱了十好几年,几十年的也比比皆是。然而,这并不一样。我的五年,是没有回应的五年。不对,是似乎有回应的五年,若即若离;是两次深刻背叛的五年;是一个人像跳梁小丑一样上跳下窜的五年;是无法轻易释怀的五年;是我生命中不可重复的五年。

第一次说喜欢,像袁湘琴,直愣愣的,很傻;第二次说喜欢也像袁湘琴,反正我不管,我就是喜欢你,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是你也不可以喜欢别人;第三次再说喜欢,像胡一菲,不确信的爱就是不真实的,假的。小心翼翼地掩饰,可“喜欢”这种情绪总是藏不住的,“不喜欢”也一样。

“他不是不会爱,只是爱的人不是你”,当他跟我说着情话却情不自禁喊了别人的名字,当我跌跌撞撞翻看他给别人365天不间断地留言,当我稀里糊涂发现他某个时段歇斯底里的爱情博客,才突然觉得原来每个人“爱的模样”都相仿,他爱别人的样子跟我爱他的样子也一样。我非常确信他从不爱我,从不喜欢我,他喜欢的只是我喜欢他的样子,可不知道为什么,即使什么都明白,却依然放不下,大概是放不下自己那五年的青春痘吧。

“他不是不会爱,只是爱的人不是你”,等我再遇到对的人的时候,就又再一次真切地理解了这句话。

我以为的命中注定只是因为自己孤陋寡闻,我暗自庆幸的巧合也并不是上天眷顾我和他的暗示。只是,单纯的,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由同一个人陪你看了一部电影的第二部。等到第三部不就换人了嘛,要知道假装爱一个人跟假装不爱一样,都很累。

是我的天真亲手糟践了我的青春。

所以,我总说,不再责怪,不再喜欢,也不再原谅。

享受风和日丽的午后,我可以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的东西应该早就不重要了。可不重要的东西为什么会突然再度感慨,大概是因为受过伤的皮肉总会露着疤痕,每次看见,即便不再疼痛,也总会记起曾经跌倒过。

只是跌宕,但不起伏。

所以,不再喜欢,不再责怪,也不再原谅。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就让它们都随风去吧。

图片发自App

你可能感兴趣的:(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