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日志:读《原则》,再谈接受“原则”

      我们以不同的方式得到自己的原则。有时我们通过自己的经验和反思总结出原则;有时我们从其他人,比如从父母那里接受原则;有时我们接受一整套的原则,例如宗教原则、法律框架等。


      有看到我昨天发的文章《读书日志:读《原则》,谈接受“原则”》吗?复盘是个好习惯,今儿看了看昨天的感受,结合今日工作,对于接受“原则”,又有了新的体会。

      前段时间,渠道负责人陈总邀请了非常优秀的另一位陈总,分享他是如何帮助高端客户解决他们的潜在风险问题的。当然,此处就不说嘉宾陈总带来的头脑风暴啦,只提我们陈总的一段经典语录:保险公司是洗脑,就像学生上学、企业培训都是洗脑,重点在于是传输正确的知识与正向的人生观。

      今日,利用晚上的碎片时间,与优秀的恬姐畅聊工作观点和模式,提到了从业时启发式营销与促成式销售。我提出两点看法。

      第一是服务客户,既有启发式带来成交,促成式也是必要的。启发式让客户可以明明白白的配置适合的保险,促成式销售也会发生。因为人们有时候需要专业或者有决策力的人帮助,做出认可的决定。

      第二是作为保险行业正确从业的领路渠道,利他之心不仅体现在服务上,同样体现的助人为乐上。我们不断将正确的方式和方法教给客户,引导客户认识风险与风险防范工具,非常正确;而知晓他们的风险点,多做一些努力,早日将风险管理起来,让客户处于更加安全的人生路上,意义非凡

      为客户着想,为客户服务,做好正确保险知识的传递使者,让客户为我们的服务和专业而买单,让客户对人生更具安全感和幸福感。

      秉承这样“原则”的我们,是幸福和荣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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