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

这部小说前部分读起来非常不适,对男主角甚至有恶心感,中间有弃读的冲动。但是在小说结尾部分,像有一道光,穿透了我的灵魂,为我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在最后我才读懂了Strickland,为他感动的眼角湿润。

当你年近半百,家庭美满幸福,事业有成,你会为了年轻的一个梦放下一切,执着去追寻年少未知的热情吗?我想,现实世界几乎找不到这种人,毕竟人始终靠理性控制着自己的人生。小说中Strickland却放下了所有,不顾一切去追逐当年的那轮月亮。毛姆表面上似乎在谈艺术与生活中间的衡量,背后却点出了人在文明与野蛮,社会道德与原始欲望中间如何做出抉择。书中Strickland因为自己的欲望夺走了真心帮他的朋友的妻子,最后却又抛弃了她,导致她的自杀。读这一段的时候我全身每个毛孔都在反抗男主角,不明白毛姆怎么会将这类人定义为“伟大”,但想想,也许我也是站在文明社会的道德角度去评判主人公,而毛姆本身是不屑于世俗标准的。

读到Strickland在原始部落生活的那一段,我才开始领略到主人公的“伟大”,他活得太过真实,不在乎身边的环境,不在乎别人如何看他,不在乎陪伴,甚至都不在乎他最基本的生存欲望。他只需要那轮月亮,低着头默默在那儿作画,从没想过他的画好不好,能不能卖个好价钱。在他即将去世时,他甚至要求土著人妻子烧掉他的旷世巨著,可见他来人世一遭,只为自己,没想过留下什么。

Strickland在摆脱婚姻和事业的时候,就选择了放弃追求物质生活,在夺走朋友之妻的时候,就选择了放弃道德底线和爱的需要,在决定烧掉壁画的时候,就选择了放弃精神上的执着,毫不留恋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他反抗了人的所有社会属性,打破了一切枷锁,却又是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一个人。这可能也是毛姆在试图突破人的定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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