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预见未来最好的方式就是亲手创造未来。
②伟大的艺术品不必追随潮流,它们自身就可以引领潮流。
③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呢,还是想抓住机会来改变世界。
④忽视是一种虐待。
⑤能够创造出在人类经验和知识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东西,是一种美妙和令人欣喜若狂的感觉。
听 前 热 身
嬉皮士:指西方国家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反权威、反习俗、反主流文化的人。
菲兹杰拉德:美国著名作家,著有《了不起的盖茨比》等作品。
精益生产:由丰田汽车首创的一种生产方式,能在大幅度降低产生成本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
书友,你好。欢迎和我们一起“多读一本书”。今天我们讲的这本书叫《史蒂夫·乔布斯传》。
乔布斯应该算是最受国人推崇的大师级企业家了,在乔布斯之前,GE的前CEO杰克·韦尔奇也在国内受到过顶礼膜拜,但他的影响力基本上只限于企业界和管理学界,在企业界和管理学界之外知道他的人不算太多。
但乔布斯不同,不仅是在企管界,在普通民众中他也极具影响力。这个从他2011年10月辞世后,广大网民铺天盖地的悼念活动中就可见一斑。
为了悼念他,中国网民甚至模仿iPod、iPhone、iPad这些苹果产品的命名方式,在悲伤的英文单词sad前加了一个i,造了一个新词isad(我悲伤的意思)来表达对他的哀思。在线下,很多果粉自发来到苹果的专卖店前,摆上他的相片和鲜花,点燃蜡烛,放上一颗咬了一小口的苹果,低头、蹲下、默哀,缅怀这位逝去的天才。
很显然,乔布斯的影响力来自他主导推出的那些革命性的产品,iMac、iPod、iPhone、iPad、iTunes、iCloud,这些产品的确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但我们讲这本书,还不仅仅只是因为乔布斯推出了那些革命性的产品,我们更感兴趣的是他为什么能推出那些革命性的产品。
就像丰田贡献给这个世界最有价值的东西,其实并不是它生产的那些汽车,而是它生产汽车的方式,也就是精益生产这种管理方式本身一样,弄清楚乔布斯为什么能促进创新,比他最终推出的那些创新成果本身显然要重要得多。
特别是现在,大家都知道,也都认同,创新是发展和繁荣的根本动力,这时候,能从乔布斯这样一个几乎是创造力和想象力的标志性人物那里得到一些启发,就非常有必要,也非常有意义了。
这本书的作者艾萨克森是美国著名的传记作家,他曾经做过《时代》周刊的总编辑和传媒巨头CNN的总裁,除乔布斯之外,他还给爱因斯坦、富兰克林、基辛格等人写过传记。
其实我们没必要太过详细地介绍艾萨克森,因为从一个细节就能看出他的影响力。乔布斯是主动找艾萨克森为自己写传记的,艾萨克森一开始还拒绝了他,而且拒绝了两次。
直到2009年乔布斯的妻子又联系艾萨克森,把乔布斯患有癌症,身体状况非常糟糕,可能会不久人世的情况透露给了他后,艾萨克森才决定接了这活儿。能让既傲慢又挑剔的乔布斯放下身段三邀两请,这本身就说明了艾萨克森的实力和段位。
01 乔布斯的生平经历
好了,既然是一本人物传记,我们就从介绍乔布斯的生平经历开始吧。
1955年2月24日乔布斯出生于美国旧金山,他的父亲是一位来自叙利亚的穆斯林,母亲来自一个德裔家庭。因为信仰不同,乔布斯的外公强烈反对女儿和乔布斯父亲交往,甚至威胁要断绝父女关系。
所以,乔布斯作为非婚生子,出生后他母亲不得不把他送给别人收养。恰巧,这个时候他后来的养母因为一次宫外孕丧失了生育能力,也在寻求领养一个孩子,就这样,乔布斯来到了养父母的家中。
乔布斯是幸运的,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养父母对他很好,把他视若己出,更重要的是他跟随他的养父母来到了硅谷,这个世界创新之都为乔布斯提供的机遇和舞台是其他地方无法比拟的。
更幸运的是,乔布斯的养父非常开明,他最大程度地保护了乔布斯的个性。比如说,乔布斯上三年级的时候,因为调皮捣蛋被学校送回家两三次,可每次他的养父都没有责怪他、惩罚他,反而向学校强调说,调皮捣蛋不是乔布斯的错,如果学校不能激起他的学习兴趣,那是学校的错。
乔布斯从小就喜欢电子学,1970年上高中的时候,经人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叫沃兹尼亚克的朋友,沃兹尼亚克也非常喜欢电子学,而且水平比乔布斯高得多。艾萨克森认为,这两个人的相遇在硅谷历史上的意义非常高,因为这两个人后来共同成立了一家叫“苹果”的公司。
1972年,乔布斯高中毕业后进入里德学院学习,但因为必须要上一些他不喜欢的课程,他很快就厌倦了大学的生活。但有一门书法课吸引了乔布斯的注意力。这也为后来苹果产品科技与艺术的完美结合奠定了基础。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这段经历,就不会有后来像艺术品一样精美的苹果产品。
在里德学院晃荡了一年多之后,1974年2月乔布斯准备辍学,他想去印度进行一次精神之旅。乔布斯对东方精神、印度教、佛教禅宗非常感兴趣,这段印度之旅虽然只有短短的7个月的时间,却影响了他一辈子,确切地说是让他了解了另外一种思维方式。
硅谷强调的是理性思维,而在印度他发现当地人更多的是通过直觉行事。乔布斯认为直觉和理性一样有价值,甚至更加强大。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他之后的职业生涯中,他的很多判断和决策往往是基于直觉而不是理性思考。
他最著名的斯坦福大学演讲就说明了这一点,他对学生们说:你们的时间有限,不要将它浪费在重复他人的生活上。不要被条条框框束缚,那意味着你生活在别人思考的结果里。
不要让别人的观点发出的噪音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要拥有追随自己内心和直觉的勇气,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任何其他的事情都是次要的……
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是一对绝配,他们俩的合作通常是沃兹尼亚克想出一个天才的设计,然后乔布斯负责把设计卖出去挣钱。沃兹尼亚克在电子学方面的造诣比乔布斯高明很多,但他根本没有把自己的设想商业化的意识,可乔布斯在这方面很在行。
终于,1976年4月两人决定成立一家公司,推销沃兹尼亚克构想的个人电脑。这个在乔布斯的车库中成立的公司,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苹果公司。
苹果公司推出的第一款产品是Apple I,虽然只生产了200台,但作为苹果电脑的第一款原型机,却被很多人看作是为数字革命奠基的一款产品,也是因为这个原因,Apple I极具收藏价值,在拍卖会上大受欢迎,现在一台能卖到几万美元,这恐怕是乔布斯当初没有想到的。
1977年4月,苹果发布了Apple II,这款产品大获成功,它的问世把苹果公司从乔布斯家的车库推向了一个新兴产业的顶峰。Apple II的销量非常好,从1977年的2500台快速增长到1981年的21万台。
可乔布斯没有满足,这有两个原因,一是从商业角度说没有任何产品可以长盛不衰,更重要的是,Apple II是沃兹尼亚克设计的,人人都把Apple II视为沃兹尼亚克的杰作,跟他乔布斯没什么关系,这让乔布斯非常不爽。他需要一台属于他的电脑,用他自己的话说,他需要一个在宇宙中留下印记的产品。
起初,乔布斯把希望寄托在Apple III上,但1980年5月上市的Apple III因为乔布斯的固执,设计不合理,销售非常惨淡。所以乔布斯很快就疏远了Apple III,不愿意把Apple III当作是属于自己的电脑,苹果的一个工程师说Apple III就像是集体狂欢时怀上的野孩子,人人都说不是自己的。
Apple III项目失败后,乔布斯从惠普挖来两名工程师,准备开发一台全新的电脑,他给新电脑挑选的名字叫“丽萨”。多年后乔布斯承认,这台电脑是以他女儿的名字命名的。丽萨是乔布斯的女儿,可就像乔布斯自己被亲生父母遗弃了一样,他也遗弃了这个女儿,并且在很多年里不承认丽萨是他的女儿。
丽萨项目开始不久,乔布斯就因为自己的过分干预和粗暴无礼,和项目团队的工程师们产生了激励冲突。
工程师们极为痛恨乔布斯,当时的苹果董事长马库拉和总裁斯科特非常担心乔布斯的行为会分裂公司,为了在公司中建立秩序,他们秘密策划了公司重组,解除了乔布斯研发部门副总裁的职务,乔布斯失去了对丽萨项目的控制权。
被丽萨项目驱逐让乔布斯非常火大,于是决定生死看淡,不服就干。他很快就插手了公司另一个叫Mac(麦金塔)的开发项目,把原来的项目负责人扒拉到一边去,然后向丽萨项目发起挑战,发誓要做出更好的产品,击败丽萨。
原来的项目负责人愤怒地向公司投诉,但这一次乔布斯得到了总裁斯科特的支持,原因有两个,一是Mac规模很小,成败都对苹果影响不大,正好给乔布斯找点事干,免得他闲得没事去打扰别人。
另一个原因更让人哭笑不得,Mac项目的办公地点在别的地方,让乔布斯去折腾就能让他离开苹果总部,省得他成天在公司晃来晃去,既碍事又碍眼。
1984年1月24日,Mac发布,因为造型诱人,极具艺术感,而且有苹果历史上最成功的一支广告“1984”的加持,发布初期Mac引发了一阵热潮。可好景不长,到下半年它的销售就急剧滑落了下来。
原因有很多,但基本都是乔布斯的偏执和武断造成的。比如他拒绝给Mac安装风扇,因为他觉得风扇会增加电脑的噪声,影响使用体验。可这就使Mac没法散热,导致很多组件故障。
因为Mac是米色的,消费者甚至给它起了个绰号叫“米色烤面包机”。这个绰号显然无助于提高产品的流行度,当人们逐渐认识到Mac的缺陷后,销量就迅速跌落了下来。
在开发Mac的这段时间里,乔布斯还忙了两件事。一是1980年12月12日,苹果上市让他名利双收,25岁就成了亿万富翁,身价达到2.56亿美元,还让他登上了《企业》和《时代》杂志的封面。
还有就是斯科特辞掉苹果总裁的工作后,乔布斯用那句著名的“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呢,还是想抓住机会来改变世界”,成功地把百事可乐的总裁斯卡利忽悠来苹果做了总裁。只是,乔布斯当时不可能意识到,他找来的不仅是苹果的总裁,还是日后自己在苹果的掘墓人。
Mac的失败使乔布斯与公司管理层的关系恶化,斯卡利要求乔布斯交出Mac的管理权,乔布斯非常愤怒,准备发动“政变”赶走斯卡利,可斯卡利得到了董事会的支持,乔布斯被取消了经营权,只给他挂了一个有职无权的董事长的名头。
乔布斯非常郁闷,这不是耽误我改变世界吗?是可忍,孰不可忍,干脆,不和你们玩了,再成立一家公司自己玩去,顺手他还挖了苹果的5名核心员工。挖人这事激怒了苹果,乔布斯也识相,没等苹果来找他,就自己递交了辞职信,反正董事长也就是个挂名头衔,啥用没有,不要也罢。
之后,他又清空了手里的苹果股票,只象征性地保留了一股,算是和苹果彻底划清了界限。
这之后一直到他重返苹果的11年,是乔布斯一生中的低潮期。在新公司里,再没有人可以约束他了,他自由了,能够释放自己所有的天性。他创造了一系列炫目的产品,但大多遭遇了市场的失败。
可这段低潮期非常有价值,它引发了乔布斯最深刻的反思,就像他自己曾说的那样,人的想法会在自己的头脑中创建出模式,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人们会陷入这种模式,再也出不来了。要想有所突破,就必须把以前的一切抛诸脑后,不管你以前做过什么。你甚至需要离开一段时间,然后带着不同的思考方式重新回来。
低潮期的反思重塑了乔布斯,为他日后的巨大成功聚集了能量。乔布斯自己后来就不止一次说过,当时他没意识到,但事后证明,曾被苹果公司炒鱿鱼是他这辈子发生过的最棒的事情。
当然,这11年乔布斯也不是说毫无建树,至少他结了婚,给自己找了个伴儿。还有就是他投资的皮克斯动画工作室非常成功,推出的《玩具总动员》等动画电影受到了市场的追捧。后来因为皮克斯太过成功了,2006年的时候迪士尼溢价收购了它,顺便让乔布斯成为迪士尼最大的个人股东。
1996年,借助苹果收购他创立的NeXT公司,乔布斯王者归来,重回苹果。他先是做了一段时间的顾问,又做了一段时间iCEO(临时CEO),之后他把“i”去掉,正式成为苹果的CEO。
再之后的故事地球人都知道了,他进入了一生中的创作巅峰,iPod、iPhone、iPad、iTunes、iCloud,这一系列革命性产品的相继推出,把乔布斯推上了神坛。
可惜,天妒英才,2003年乔布斯被查出患有胰腺癌,几经抗争,他最终没能让病魔屈从于他的个人意志,2011年10月5日,天才陨落,乔布斯离世。
02 乔布斯的性格特点
前面我们介绍了乔布斯的生平,他从人生巅峰滑落谷底,之后又王者归来,成就不世伟业的经历的确让人印象深刻,满足了我们对一个传奇英雄的所有幻想。书中同样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有乔布斯的个性和为人,只不过,了解了他的为人之后,你恐怕不会有什么英雄幻想了,你只会英雄幻灭。
乔布斯让人印象深刻的首先是他的叛逆、反主流和反权威的个性,比如说,有一次法国总统密特朗的夫人去苹果参观,乔布斯很得意地向她显摆苹果炫酷的技术,可密特朗夫人感兴趣的却是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话不投机,乔布斯非常恼火,对翻译说,你告诉她,如果她对工人的福利这么感兴趣,随时欢迎她来这里工作。那个倒霉的翻译,脸都给吓白了。
第二个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乔布斯的情绪化,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还经常哭鼻子。几十岁的人跟几十斤似的,动不动就哭天抹泪的。被剥夺了Mac的控制权,心里难过,哭一哭倒也罢了,但和同事争执产品的保修期应该是一年还是三个月这种事,也能让他痛哭流涕,实在叫人没法理解。
我看书的时候总想到三国时期的刘备,这两人有得一拼,都爱哭,还都哭出了不错的成就,一个哭出了三分天下,一个哭出了个苹果帝国。
第三个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乔布斯身上体现出的矛盾性。比如他信奉东方精神,尤其是佛教禅宗,却又天性粗暴、冷酷、冲动,难以获得内在的平静和内心的平和。
他是一个反物质主义的嬉皮士,终身生活简朴,素食和圆领衫是他的标配。默多克有一次去他家做客,来了贵客乔布斯也没想着要给人家整几个硬菜,就弄了几个有机蔬菜,默多克后来开玩笑说,在乔布斯家吃饭是一个很棒的经历,只要能赶在当地餐馆打烊前出来就好。
可反物质主义却没耽误他把沃兹尼亚克准备免费分享出去的发明卖了挣钱,苹果董事会准备给他1400万份期权时他却硬是要去了2000万份。
他天性独裁专制,从没想着要去和别人达成共识,但又总喜欢召集人开会讨论问题。而且,和很多人开会是要统一思想不同,他是要征求不同的声音和反对的意见。
他惯于冷酷打击他的团队成员,说他们做出来的东西是狗屎,却又总能给团队注入激荡人心的力量。苹果早期的核心员工赫兹菲尔德就说过,为了Mac,他喜欢在乔布斯手下干活,但他不确定是不是喜欢乔布斯这个人。
他认为应该保护知识产权,不允许iTunes中有盗版音乐,哪怕影响iPod的销售也在所不惜,另一方面他偷施乐公司的图形界面技术时也没手软,还大言不惭地说,好的艺术家只是照抄,而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在窃取伟大的灵感这方面,他一直都是厚颜无耻的。
奇妙的是,这些特性在他身上并没有彼此矛盾,而是完美地交织在了一起。这或许就是菲兹杰拉德所说的:对第一流智慧的考验是,在一个人的头脑中可以同时容得下两个完全相反的东西,并且还可以自如运作。
第四个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乔布斯那一身的坏毛病。艾萨克森用来形容乔布斯的词多是粗暴、冷酷、专制、霸道、冲动、傲慢、刻薄、反复无常、桀骜不驯、蛮横无理,基本上就没什么好词,赫兹菲尔德甚至说“乔布斯”这个名字就是忠诚的反义词。
从一件事就能看出乔布斯的冷酷无情。沃兹尼亚克离开苹果后成立了一家制造万能遥控器的公司,请一家和苹果合作的设计公司为他的万能遥控器做设计。
乔布斯知道这事后暴跳如雷,他翻出苹果和这家设计公司的合同,说苹果有权禁止这家设计公司为其他公司做计算机相关产品的设计,硬是逼着这家公司终止了和沃兹尼亚克的合作。
且不说万能遥控器算不算计算机相关产品,即便是算,以他和沃兹尼亚克多年的关系,以及他们共同创立苹果的经历,说他无情无义、刻薄冷血,估计没人会反对。
天理昭彰,报应不爽,这件事后没多久,乔布斯就被踢出了苹果,他成立新公司后,也想找这家设计公司为产品做设计。理所当然地,苹果拒绝了他。可乔布斯不是沃兹尼亚克,他整天没皮没脸地纠缠苹果,把苹果烦得不行,最后居然让他得逞了。沃兹尼亚克知道这事后,不知道会有多大的心理阴影面积。
虽然一身的毛病,甚至是恶习,但奇怪的是,这些阴暗面却没有妨碍他把苹果变成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公司,并赢得全世界果粉的推崇和喜爱。说什么好呢?也许,这就是我们中国古人所说的:无德必亡,唯德必危,自古成大事者,必有一德,也或有一恶。
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到,乔布斯谈不上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但他的确用他的创造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了。
或许,我们可以借用当年明月在他的《明朝那些事儿》中对朱棣的评价,来评价一下乔布斯。当年明月说朱棣不是个好人,但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好皇帝。同样,乔布斯他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但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好的创业者、好的企业家。
03 乔布斯的创造力
我们在前面介绍了乔布斯的生平,以及他的个性和为人,乔布斯是以创新闻名于世的,倒不是说他自身多有创造力,而是他管理的企业,无论是苹果还是皮克斯,都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创造性。这比他个人有创造力其实更有价值。
打个比方,有创造力的个人只是一枚金蛋,而一个能让组织有创造力的人,却是只能下金蛋的母鸡,值钱多了。
那乔布斯做了哪些事,才把自己变成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或者说赋予团队创造力的呢?从传记中看,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下面我们一个一个来看。
第一方面,激励团队的工作热情。
乔布斯非常善于激发出团队成员的工作热情,这是创新的基础,一个人只有先用心了,他才会去用脑,想方设法也要把事情做好,创新自然就容易出现。彼得·圣吉在他的《第五项修炼》中就说,想把事情做好的人和只是听话照做的人区别可大了去了,前者浑身带着一股能量、热情与兴奋,这是听话照做的人绝对没有的。
想把事情做好的人不会只是墨守游戏规则,他要对这个游戏负责,如果游戏的规则妨碍他们达成目标,他会设法改变规则,也就有了创新的出现。
所以,对企业组织来说,在你强调创新之前,你先要问问自己,你的员工有没有想把工作做好的热情和意愿,如果没有这个前提和基础,却还要去谈创新,那我只能说你这人狠起来连自己都敢骗。
乔布斯一般会通过4种方式来激发团队成员的工作热情。
安·兰德说,要把事情做好,你得喜欢这件事本身,而不是喜欢这件事的结果,那只是第二位的。不知道乔布斯有没有听过这句话,但他肯定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激励员工工作热情的第一种方法,就是找到本身就对工作有兴趣的人。
比如说,1981年春,乔布斯为Mac团队招募成员时,一个主要标准就是对产品本身的激情和兴趣,他会把应试者带进一个房间,里面有一台用布盖住的Mac样机,然后像变戏法一样把布揭开,观察对方的反应。
如果应试者两眼放光,立刻拿起鼠标开始操作,乔布斯就会微笑着雇用他。他的一个朋友回忆说,他就想看到应试者们喊出一声“哇”。
再比如,在谈到为什么微软的音乐播放器Zune会在市场上惨败给iPod时,乔布斯说了这样一段话:
“随着年纪的增长,我越发懂得‘动机’的重要性。Zune是一个败笔,因为微软公司的人并不像我们这样热爱音乐和艺术。我们赢了,是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热爱音乐。我们做iPod是为了自己。当你真正为自己、为好朋友或家人做一些事情时,你就不会轻易放弃。但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会多走一步,也不情愿在周末加班,只会安于现状。”
第二种激励团队工作热情的方式是强调工作的意义,激发团队成员的使命感。他用一句“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还是想抓住机会改变世界”忽悠来一个总裁,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还有,为了激励Mac团队更好地投入工作,乔布斯总是强调Mac团队是一支有着崇高使命的特殊队伍,他说:“随着时间的流逝,这里的50个人(指Mac项目团队)所做的工作将对整个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我知道我可能有一点难相处,但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有趣的事情……未来某一天,当你们回顾这段共同度过的时光,那些痛苦的时刻,只会是过眼云烟,或者被你们付之一笑,而会将这段时光看做人生中奇妙的巅峰时刻。”
艾萨克森写这本书的时候采访了很多当年Mac团队的成员,他们都同意乔布斯的说法,承认能够为这个世界做一些事情,能够对这个世界有一些影响,是他们一生中最大的乐趣。
使命感是一个人巅峰状态的标志,当一个人处在巅峰状态时,他的创新和创意自然也就更容易迸发出来。
第三种激励团队工作热情的方式是树敌。苹果公司有一年准备启动订单生产系统,乔布斯马上把戴尔公司当成了敌人,因为戴尔公司的订单生产系统做的最好。乔布斯把戴尔公司老板迈克尔·戴尔的照片放大,投到屏幕上,还在他脸上画了个靶子,然后说:“我们来找你麻烦了,老兄。”旁边的苹果员工则是一阵欢呼。
你说这迈克尔·戴尔是招谁惹谁了?不仅仅是对戴尔,对微软和IBM,包括对苹果内部的丽萨项目团队,乔布斯都这么干过。
第四种激励团队工作热情的方式是突出员工个人,给他们成就感。比如说,乔布斯就曾把Mac团队成员的名字刻在每一台Mac电脑的内部,而且用的是Mac团队成员亲笔签名的字体。
乔布斯赋予团队创造力的第二个秘密,是他尊重和鼓励多元思想。
相似的观点和观念相遇时,不会碰撞出创造性的火花,只有不同观点和观念的相互交锋、交流、碰撞和融合,才最有可能激发出创新和创意。所以,如果一家企业不能容忍多元化的思考,整天就想着统一思想,那它基本上也就和创新绝缘了。
乔布斯对这一点的认识非常深刻,他经常和他的音乐人朋友波诺讨论,为什么是那些来自湾区的、沉溺于摇滚乐、吸着大麻、穿着凉鞋的叛逆反主流文化分子,最终帮助创建了个人电脑产业。乔布斯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些人会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和思考问题,这种思维方式非常有助于人类对一个尚不存在的世界展开想象。
而美国东海岸、英格兰、德国以及日本的等级制度不鼓励这种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所以,这些地方就很难创造出一个全新的产业。
真正可贵的是,尊重多元思考并不只是乔布斯一种理念,不知道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插柳,乔布斯已把它制度化了。
首先,在招聘员工时,乔布斯就非常关注求职者的反叛精神和异质特征,他对招聘流程的控制非常严格,就是想找到那些具有创造力、绝顶聪明,还又略带叛逆的人才。他会故意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考察求职者在突发状态下的思维能力,看看他们有没有幽默感和反抗精神。
其次,员工入职后,乔布斯还会有意识地给他们灌输叛逆精神,这从他要求团队成员当海盗,不要当海军,以及苹果历史上最著名的两支广告“1984”和“非同凡响”中可以非常清晰地体现出来。
看看“非同凡响”的广告词: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不想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他们或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
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都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乔布斯自身就是一个鼓励叛逆和不同意见的活榜样。虽然他天性独裁专制,从没想着和别人能达成什么共识,可又矛盾地能够容忍不同的理念和反对的声音。比如说,因为乔布斯的粗暴、傲慢和反复无常,Mac团队曾设立了一个“最能勇敢面对乔布斯奖”,虽说这个奖项有玩笑的成分,但也有认真的意味。
有趣的是,乔布斯知道这个奖项,而且居然还“挺喜欢它”。再比如,在开发iPad时,乔布斯最初计划在iPad中应用英特尔的芯片,但因为采用英特尔芯片会造成电池续航时间过短的问题,iPad的开发工程师托尼•法德尔极力反对。
但乔布斯非常固执,没那么容易被说服。结果在一次会议上,法德尔发飙了,他愤怒地把自己的名牌拍在会议桌上,威胁要辞职。乔布斯立马就怂了,还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咕囔了一句:“我听你的,我不会反对我最优秀的员工。”
苹果现任CEO蒂姆•库克也很早就认识到,和乔布斯相处得拿捏好平衡,一方面你要对他恭敬有加,但同时也要反驳他的想法,并乐于和他争论。
库克说:“如果你不说出自己的意见,他就会把你赶走。他会采取对立的立场以激发更多讨论,因为这样做可能会带来更好的结果。因此,如果你不习惯反对他的想法,那么就没法在苹果呆下去。”
乔布斯赋予团队创造力的第三个秘密是创造非正式环境。
没人会觉得,一个员工上班比上坟心情还沉重的环境,能产生出创新和创意。环境氛围轻松,员工能敞开心扉,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观念,才更有利于创新和创意的出现。乔布斯的团队氛围就相当随意,这可能是他的个性造成的,毕竟他本人就是一个叛逆、反主流、反权威的嬉皮士么!
1983年5月,斯卡利第一次参加苹果会议时发现,乔布斯坐在会议室前面的地板上,盘着腿、打着赤脚,竟然还在心不在焉地玩着自己的脚指头。会议开着开着就走了样,变成自由交换观点、提出抱怨和进行争辩的活动。
乔布斯首先攻击丽萨项目团队,说他们制造了一个垃圾产品。丽萨团队也没惯着他,马上就怼了回来,说你们的Mac还没发布呢,你干什么不等到自己的产品问世了再批评别人呢?
斯卡利被吓了一跳,因为在他的老东家百事可乐公司可没人敢这么怼领导。后来,斯卡利在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参加那次会议让他想起以前听说的一个笑话:“苹果和童子军有什么不同?答案是,童子军有大人管着。”
还有更搞笑的。乔布斯天天给他的Mac团队灌输做海盗的思想,然后,有个叫卡普斯的程序员就开始行动了,他找了块黑布,又找人在布上画了骷髅头和交叉的腿骨,做了一面海盗旗。
到晚上,卡普斯爬到Mac团队工作室的楼顶,升起了这面海盗旗。结果这面海盗旗让丽萨团队看着很不爽,他们选了一天晚上,突然发难,偷走了海盗旗,然后还给Mac团队发了个通知,让他们拿钱去赎。
Mac团队表现得非常强硬,不谈判、不妥协、不给钱。但他们也没放弃,卡普斯组织了几个人,突袭了丽萨团队,成功地从丽萨团队手里夺回了海盗旗,又重新挂了起来。这种瞎胡闹的事乔布斯却非常喜欢,一直到Mac项目完成,他始终让那面海盗旗飘着。
乔布斯赋予团队创造力的第四个秘密是促进交流。
我们每个人听到的都只是观点而不是事实,看到的都只是视角而不是真相。而且,就像盲人摸象的故事说明的那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性,都有自己的思维盲点。所以,人与人之间自由、随意和开放式的沟通和交流,自然更有利于创造性地去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
惠普公司的一位高级经理人就说过这样一段话,他说:“我们真的不清楚创新过程倒底是如何进行的,但有一点我们却非常清楚,员工之间有效的沟通是必要的。
员工之间能够自由自在地交流应成为企业考虑的一个问题,不管我们在做什么,不管我们采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尝试什么样的制度,这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损坏这个基础。”
最广为人知的促进沟通的案例来自谷歌,这家互联网巨头为了能让员工更多地沟通,把员工排队等餐的时间控制在4分钟左右,因为谷歌发现,少于4分钟很难进行一次完整的沟通,超过4分钟很多人就把手机掏出来玩了。
乔布斯也非常推崇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交流,他说在网络时代,认为通过邮件和网络即时通讯工具聊天,就能产生创新和创意的想法是愚蠢的。创意产生于自发的谈话和随机的讨论中,只有你遇到某个人,面对面地交流和沟通,头脑中才会蹦出各种各样的想法。
为了促进员工间的交流和沟通,乔布斯也是蛮拼的,他干了一件非常搞笑的事,可能全世界也只有他才会有这么奇葩的想法了。
皮克斯建总部大楼时,乔布斯准备把大楼设计成了一个推崇“偶遇”和“计划外合作”的场所。他说如果一栋大楼没有这样的功能,就会失去很多由于偶遇而产生的创意和奇想。
那怎么才能让员工经常遇上,然后聊上一聊,碰撞碰撞呢?乔布斯觉得最好的方法是在整栋大楼里只设计两个大的卫生间,这样员工就肯定能碰上了。
不用说的,乔布斯的这种奇葩想法引起了皮克斯员工的强烈反对,皮克斯的总经理帕姆•克尔温在接受艾萨克森采访时回忆说:“他一定要坚持这么做。但我们有些人觉得这有点儿夸张了。有个怀孕的女员工说她不可能为了上个厕所就要走上10分钟的路。”
乔布斯可能确实有些夸张了,但也许矫枉有时必须过正,传统组织中妨碍员工自由交流的官僚之风太盛了,不摧毁它,组织就没可能发挥员工的智慧和创造力。
乔布斯赋予团队创造力的最后一个秘密是强调行动导向。
所谓行动导向,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先干起来再说。我们知道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做事情有很多制度和流程管着,好处是处理问题的时候有标准、有规范、好控制,不容易出纰漏。
可任何事情有利就有弊,一家规范经营的企业遇到问题时,往往会采取过于严谨和理性的反应,他们忙于调查、分析、研究、讨论、规划、报告,随之而来的还有各种检查、复核、批准、生效等等一系列既死板又迟缓的决策流程。
员工想干点什么,给这么折腾一圈下来恐怕早就没兴致了。要是网购个东西,物流总是要3个月才能到,你看马云破不破产。更可悲的是,折腾一圈下来还很可能会被说“不”,不给你批准,你该干嘛干嘛去。
谷歌就曾经发现,过于理性的控制会阻碍创新的出现,谷歌原来“我认为我行”的文化,陷入了变成“不,你不行”的官僚文化的危险境地。
所以,一个让员工三缄其口、噤若寒蝉、难以沟通和交流的环境固然难以闪现出创造性的火花,可一个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层层报告、审核、研究和批准的环境同样是赶跑创意、限制革新的罪魁祸首。
而受佛教禅宗的影响,乔布斯对直觉的相信更甚于逻辑和分析,对分析、调查、研究、讨论,以及检查、复核、批准、生效这一套极为反感,有什么想法先干起来再说,这让他完美避开了规范经营的坑。
例如,苹果早期的核心员工阿特金森想把Pascal语言移植到Apple II上去,这是一种比Apple II原来采用的BASIC更高级的语言,乔布斯不以为然,但他可没让阿特金森提供什么可行性研究报告,只说了一句:“既然你对这个有这么大的热情,我就给你6天时间来证明我是错的。”
6天后,阿特金森做到了,从此乔布斯对他高看一眼,在乔布斯不是天才就是笨蛋的分类中,阿特金森也被划分到了天才的一边。
很多创新,特别是那些塑造需求式的创新,在消费者没有接触产品之前,他们是不会有明确需求的。所以,当有记者问乔布斯是否做市场调查时,他回答说“不,因为人们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
《新闻周刊》记者丹尼斯·莱昂斯在2010年1月苹果发布iPad时曾给予刻薄评价,但到4月iPad上市后,他立马自我打脸。他说,看乔布斯演示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那就是一个大点儿的iPod Touch,但拿到手试用了一下后,立马就爱上它了,也想要来一个。
之后,他又说:“乔布斯有种不可思议的能力,能够创造出一些小工具,我们原先不知道自己需要它们,等推出以后我们却发现自己离不开它们了。”
给团队注入激情、尊重和自己不一样的逻辑、氛围轻松,团队成员能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观念、促进不同观点和观念的交流与碰撞、鼓励尝试和行动,摸着石头过河,所有这些,可能就是乔布斯能够打造出极具创造力的组织的最重要因素。
好了,到这里这本书的解读就全部结束了,我们来做一个简单的回顾。
我们首先介绍了乔布斯的生平,从他出生被遗弃,一直到他离世西去。这里面乔布斯的三段经历值得关注,一是他在里德学院对书法课的兴趣,为后来苹果产品科技与艺术的完美结合奠定了基础。或许没有那段经历,就不会有后来像艺术品一般精美的苹果产品。
二是他的印度之旅,虽然只有短短7个月的时间,却改变了他的思维方式,使他在之后的生涯中更相信直觉而不是理性。再有就是他被苹果驱逐的经历,那段经历促使乔布斯做出最深刻的反思,重塑了乔布斯,为他重回苹果后的巅峰期集聚了能量。
之后,我们评价了乔布斯的个性和为人,他叛逆、反主流、反权威,但这也让他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去看待问题。他过于敏感和情绪化,像刘备一样爱哭鼻子,也像刘备一样哭出了不凡的成就。
他身上充满着各种矛盾,但也拥有融合矛盾的第一流智慧。他一身的坏毛病,但却没妨碍他建功立业,走上神坛。总之,他谈不上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但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创业者、好企业家。
最后,我们介绍了为什么乔布斯能够促进创新的发生。他能给他的团队注入激情和能量,他尊重和他不一样的观念和逻辑,他叛逆、反主流、反权威的个性造就了轻松的团队氛围,他极力促进不同观点和观念的交流、交锋、碰撞和融合,他反感分析、研究、规划、报告那一套,而鼓励尝试和行动,有想法就先动手干起来。所有这些,让乔布斯变成了一只能下金蛋的老母鸡。
任何伟大人,伟大的成功,都难以复制。我们解读乔布斯传记,也不是为了鼓励大家去模仿,而是为了种下一颗好奇的种子,邂逅一个有趣的可能。或许,有一天,种子就长成了参天大树,用一树繁花装点你的生命。
好了,这本《史蒂夫·乔布斯传》的解读就到这儿了,感谢你的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