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3

做“对”的事情,还要把事情做“对”

 瑞波友李 2019-11-22

汉朝天下初定,分封诸侯王。诸侯王都有治国的实权,除了丞相是中央任命,其他官员的任命权都归诸侯王,从官制到官名都跟中央一样。诸侯王有权收税,有权养军队,甚至有权发行货币。

吕后倒台的时候,形势已经很明显,中央政府实力的发展速度比不上各诸侯国,而且由于汉文帝是诸侯入继,给诸侯王开了先例,同志们觉得皇帝是可以轮流做的。如果不想办法削弱诸侯,迟早有人会造反。

公元前173年贾谊在《治安策》中建议:“欲天下之治,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削藩”是“对”的事情。贾谊向汉文帝提出削藩,没有被汉文帝采纳,汉文帝觉得他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条件,也不到这个时机。

对的事情,不一定可以马上做。

景帝二年(前155年),晁错向景帝再次陈述诸侯的罪过,请求削减封地,收回旁郡,提议削藩。上疏《削藩策》,指出:“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

景帝诏令:削夺赵王的常山郡、胶西王的六个县、楚王的东海郡和薛郡、吴王的豫章郡和会稽郡。晁错更改了法令三十条,诸侯哗然,都强烈反对,憎恨晁错。

景帝下达削藩令十多天后,吴楚等七国以诛晁错为名联兵反叛,是为吴楚七国之乱。

汉景帝听从袁盎建议,为平息叛乱把晁错腰斩于东市。

削藩不成,反丢了父子性命(晁错之父在此前自杀)。晁错的教训告诉我们,对的事情未必一定能够取得预期结果。

对的事情未必一定能够取得预期结果。

晁错生为国远虑,力主削藩,结果大志未酬,身被屠戮。他的这一构想是被主父偃最后完成的。

汉武帝时期,大一统帝国的国势已相当强大了。可是当时有三大问题存在:一是,诸侯王尚有一定的政治、军事势力,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二是,土地兼并严重,社会动荡不安,阶级矛盾不断发展;三是,匈奴不断入侵,两越不停制造事端,使得西汉王朝边境不宁。这三个因素促使汉武帝决心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以避免外敌还未进攻,而王朝内部就先行瓦解的局面。

晁错死去二十多年之后,公元前127年。

主父偃对汉武帝说:“藩国一旦强大,就容易造成变乱,使国家动荡不安,应该想办法削弱藩国的力量。”

汉武帝说:“你说得对,可是怎么操作呢?难道直接下令削藩吗?”

主父偃说:“直接以法令削藩会激起藩国反抗,先帝时的晁错就是活生生的教训。”

武帝问:“那你说怎么办呢?”

主父偃说:“有办法。如今的诸侯王们,哪个都有十个八个儿子。照以往的做法,都是选定一个儿子作为继承人,继承封地和爵位;其他的儿子就得不到封地——这怎么公平呢?大家都是亲骨肉,却不能平等对待,这对实行孝道大大有害。因此,陛下可以发布一项推恩令,下令把‘皇恩’推及到所有的刘姓子孙,让大家都能享受封地;具体办法是:诸侯王死后,他的封地由子嗣平分,大藩国拆成小藩国,拆不过三代,诸侯国的力量就很弱了,那时候随便找个什么罪名,就可以撤销藩国,您看怎么样呢?”

《推恩令》指导下的削藩取得预期成功;“对”的事情让主父偃做“对”了!

德鲁克:领导者要做“对”的事情。

      瑞波忠告:

          管理者要把“对”的事情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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