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蒋受尘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
高中时偏爱文学,尤其是爱恨情仇的小说抑或诗文,诸如张爱玲、席慕蓉之类,某次在书店翻看文学书,看见三毛的系列书架,满满的几层,眼花缭乱,由于才疏学浅及先入为主的观念,致使我从听由这个作家之初,便认为和电视屏幕里《三毛流浪记》动画片有莫大的联系,若说动画片倒是很触动我的心灵,而既然是谈论文学,我为什么要去关注这样一个作家呢?却也疑惑不见《三毛流浪记》原本,都是《温柔的夜》、《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等等,于是拿起又放下,拿起又放下,和三毛的邂逅,也就由此开始。
初读便是《撒哈拉的故事》。
我阅读的版本是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系列丛书,我很喜欢封面简约的风格,墨色般的浸润很是符合我的心境,翻开书来,在扉页上就写着:
三毛本名陈懋平,因为学不会写“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
十三岁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逃学去坟墓堆读闲书。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
她没有数字观念,不肯为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
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地跟着去了。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了,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的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一种文化现象!
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她差点要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撼动人心。
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人知道的远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她就是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
──永远的三毛。
书还未读,便已是热泪盈眶。
如今我已经对书中每一个细节有着背诵般的熟悉,心里却时常落寞,我错过了这样一个女孩——她天真、性情、孩子气,浪漫地如同三毛般潇洒,到今天,谈过的女友都有她的影子。
如今,想分享三毛的作品,已不仅仅是一部《撒哈拉的故事》,更多的是希望读者能看到三毛不受羁绊的灵魂。
而“结婚记”中三毛轻描淡写的文字,却是让我感动最深,又让多少攀图物质的待婚男女无地自容。
以下为原文:
“......这时我看到荷西公司的司机正开吉普车经过,我赶快跑上去叫住他:“穆罕默德沙里,你去公司吗?替我带口信给荷西,请告诉他,他明天跟我结婚,叫他下了班来镇上。”穆罕默德沙里抓抓头,奇怪的问我:“难道荷西先生今天不知道明天自己要结婚吗?”
我大声回答他:“他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司机听了看着我,露出好怕的样子,将车子歪歪扭扭的开走了。我才发觉又讲错话了,他一定以为我等结婚等疯了。
荷西没有等下班,他一下就飞车来了。“真的是明天?”他不相信,一面进门一面问。
“是真的,走,我们去打电报回家。”我拉了他又出门去。“对不起,临时通知你们,我们事先也不知道明天结婚,请原谅——。”荷西的电报长得像写信。
我呢,用父亲的电报挂号,再写:“明天结婚三毛。”才几个字。我知道父母收到电报不知要多么安慰和高兴,多年来令他们受苦受难的就是我这个浪子。我是很对不起他们的。“喂,明天你穿什么?”荷西问我。
“还不知道,随便穿穿。”我仍在想。
“我忘了请假,明天还得上班。”荷西口气有点懊恼。“去嘛,反正下午六点才结婚,你早下班一小时正好赶回来。”我想当天结婚的人也可以去上班嘛。
“现在我们做什么,电报已经发了。”他那天显得呆呆的。“回去做家具,桌子还没钉好。我的窗帘也还差一半。”我真想不出荷西为什么好似有点失常。
“结婚前一晚还要做工吗?”看情形他想提早庆祝,偷懒嘛。
“那你想做什么?”我问他。
“想带你去看电影,明天你就不是我女朋友了。”
于是我们跑去唯一的一家五流沙漠电影院看了一场好片子《希腊左巴》,算做跟单身的日子告别。
第二天荷西来敲门时我正在睡午觉,因为来回提了一大桶淡水,累得很。已经五点半了。他进门就大叫:“快起来,我有东西送给你。”口气兴奋得很,手中抱着一个大盒子。我光脚跳起来,赶快去抢盒子,一面叫着:“一定是花。”“沙漠里哪里变得出花来嘛!真的。”他有点失望我猜不中。
我赶紧打开盒子,撕掉乱七八糟包着的废纸。哗!露出两个骷髅的眼睛来,我将这个意外的礼物用力拉出来,再一看,原来是一付骆驼的头骨,惨白的骨头很完整的合在一起,一大排牙齿正龇牙咧嘴的对着我,眼睛是两个大黑洞。
我太兴奋了,这个东西真是送到我心里去了。我将它放在书架上,口里啧啧赞叹:“唉,真豪华,真豪华。”荷西不愧是我的知音。“哪里搞来的?”我问他。
“去找的啊!沙漠里快走死了,找到这一付完整的,我知道你会喜欢。”他很得意。这真是最好的结婚礼物。“快点去换衣服,要来不及了。”荷西看看表开始催我。
我有许多好看的衣服,但是平日很少穿。我伸头去看了一下荷西,他穿了一件深蓝的衬衫,大胡子也修剪了一下。好,我也穿蓝色的。我找了一件淡蓝细麻布的长衣服。虽然不是新的,但是它自有一种朴实优雅的风味。鞋子仍是一双凉鞋,头发放下来,戴了一顶草编的阔边帽子,没有花,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菜别在帽子上,没有用皮包,两手空空的。荷西打量了我一下:“很好,田园风味,这么简单反而好看。”于是我们锁了门,就走进沙漠里去。
由我住的地方到小镇上快要四十分钟,没有车,只好走路去。漫漫的黄沙,无边而庞大的天空下,只有我们两个渺小的身影在走着,四周寂寥得很,沙漠,在这个时候真是美丽极了......”
《撒哈拉的故事》全书十八篇章加一些书信,每篇都写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之事。“沙漠中的饭店”中幽默的菜名、“结婚记”中朴实的婚礼、“娃娃新娘”中令人悲愤的习俗、“哭泣的骆驼”中槌人心血的场景以及三毛那种把陋室变为宫殿的本领,由她带来,仿佛我已亲身经历一般,于是我去阅读她、体会她、了解她,渐渐地,我也终于变为她。
我希望能活成三毛的样子,在这浮华绮丽的世界里仍然能保持天真的性情,而成人的无奈,注定让我无法如三毛一般超凡脱俗,即使是一个可能破灭的念头,那我也愿意为此去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