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硬度一一薛兆丰的经济学

预习题
1、你的邻居想买下你家的地来盖住宅,你有多大的权利说不?
在正常情况下,我能百分百的拒绝;但如果对方是黑恶势力,采用非法手段逼迫,那我可能就没拒绝的权利。
2、政府想要买下你家的地来盖消防局,你有多大的权利说不?
可能没有拒绝的权利,但是我会收到补偿。
3、你喝醉时把你家的地给卖了,事后你有多大的权利说不?
如果只是口头答应,尚未实施交易手续,应该是可以完全拒绝的;如果已办理相关手续,应该是不可能撤销了。
4、不同的情况下,行使权利的空间是不同的,这样合理吗?
我认为是合理的,但是说不出为什么。

本周(1.057一1.060)内容大意
本周主要讲述了产权的兴起以及产权的保护方式。
产权的兴起,主要是交通的便利、人口的密集,使陌生人跟陌生人之间的协调,各种资源之间的协调,也变得非常的紧密,于是就产生了产权。因为产权给人们带来了足够大的利益,所以人们才会研究如何界定产权、行使产权、保护产权。
产权由收益权、使用权及转让权三个部分构成,其中转让权决定了你是不是真的拥有该项资产。
产权保护有三种基本的方法,本周讲了两点。第一个方法,财产原则,也就是某项财产的转让是你情我愿的,也即你的付费,必须付到我满意为止。在财产原则下,政府只对产权的改变进行了一次干预,那就是确权。
第二个方法,责任原则。比方说,你在路上才撞到我,把我手里的一个二瓷碗打碎了,我认为这是我过逝的爷爷留给我的,除了碗的价值外,还有感情因素在里面,所以我要你赔1百万,但你认为这只是一个破旧的碗,且不具古董价值,连十元都不值,所以你最多赔200元;这时,我们谈不拢,这就需要第三方来进行定价。在责任原则下,政府干预了两次,第一是确权;第二是对产权的定价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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