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

《富兰克林自传》是本很朴素的自传,读起来很快,但确实值得反复阅读,他出身普通多子女人家,却最终成为美国如此重要的历史人物,其自传本身就非常值得普通人借鉴。现在流传贫寒家庭再难出贵子的论调,我一度曾相信这种论调,的确,富人占据了资本和资源优势,这是贫寒人家难以企及的。但看了《富兰克林自传》后,我相信,不管什么社会环境下,个人是可以通过自我努力实现梦想的,当然,最终结果如何,取决于个人的努力程度、努力方向和个人格局。

1,勤奋,无论在他人生早年,还是后来开办印刷厂,勤奋是伴随他一生的美德。也是他在开篇之初就提出来,希望他孩子继承的美德之一。

2,阅读,他是个自学成长的勤奋娃,没有上过多少时间学,却成为通才,阅读伴随他终身;

3,写作,他在书中多次提到他从写作中受益。

4,格局、大爱、规条、务实、自由。读他自传的时候,我正在学习生命地图,我看到这几个字贯穿了富兰克林一生,虽然他的自传里并没有说自已有多大格局有多么崇高有多么大爱,但这些关键品格的确融贯在他一生中。他创办的讲读俱乐部、图书馆、医院、大学,他对财富的务实态度,他对政治和宗教的态度,他的道德13条,他的《穷理查宝典》,甚至他的科学实践,以及他中年后对个人兴趣的追求,还有最后的《独立宣传》,均是这些品格的集中体现,尤其是追求自由是他一生的道路,也成就(或部分成就)了美国对自由的理解和追求。特别推荐青少年阅读。

作为父母,我还特别关注到富兰克林的父亲其实是位非常善于引导孩子的家长,虽然家里有十几个孩子,父亲没有财富自由,但其父在社区有一定影响,而且常常邀请三五友人来家里探讨一些话题,为富兰克林打开了一扇窗。其兄弟早年创办的报纸及结交的青年才俊,不能不说对其没影响,他早年接触到的几本书籍也对他产生了重大影响。

附注:【摘自百度百科】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起草人之一,发明家,被誉为智慧宝典的《穷理查宝典》的作者,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名校都授予了他名誉学位,英国皇家学会、法国科学院多年成员,U Penn宾夕法尼亚大学创始人,而这样一个人居然出身贫寒,没上过学,完全自学成才,甚至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也是自学而成的。《富兰克林自传》是美国第一部现代自传,它以朴素的语言,叙述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富兰克林出身贫寒,十二岁为做印刷匠的哥哥詹姆斯做学徒,在詹姆斯出版的《新英格兰报》上,富兰克林开始成为撰稿人。后因兄弟二人关系破裂,而离家出走。辗转纽约、费城等地,从打工仔成长为成功的老板。后来通过刻苦自学,最终成为功勋卓著的政治家、有多项成果的科学家、成功的实业家。

[3] 第一部分写于1771年英国南部的都怀福德村,如述家常地叙述了富兰克林家族史和逸事、到他哥哥的印刷铺当徒、兄弟失和、独闯费城、在费城独立经营印刷工厂等少年经历以及思想观的形成、合伙创办印刷所、创办讲读俱乐部、办报成功、结婚、建立订阅图书馆等经历。

第二部分写于1784年巴黎附近的帕西村,在友人艾贝尔·詹姆斯和沃恩则的敦促下,他写了自传第二部分,提出了著名的十三种美德。

第三部分写于1788年美国费城的市场街,描述了他的政治观,宗教信仰、编报心得、苦学多种外语、回到波士顿、读书俱乐部壮大、出入政坛、热心公益事业、事业取得成功、发明新式火炉、开办学校、关注市政建设、担任西北边防军务、自然科学成果、出使英国、被扣在纽约等经历,其中以致兰卡斯特郡、约克郡和坎伯兰郡居民的公开信形式,记叙了富兰克林为军队征集战马和马车的故事。

第四部分是前三部分的补篇,补记了富兰克林出使英国,于1757年7月27日抵达伦敦,不辱使命,于1762年11月1日返回费城。[2] 备注:我读的是唐长孺翻译,由国际文化出版社出品的Kindle版本。

你可能感兴趣的:(富兰克林自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