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女博士带着5个月女儿跳楼身亡:妈妈,我不要这样的爱!

又一起悲剧发生!

湖南长沙,4月27日凌晨5点, 37岁的苏女士带着5个月大的女儿跳楼。


母女二人当场死亡。

具报道,苏女士和爱人都是博士,爱人在一家科研单位上班,苏女士在宁乡某机构上班。苏女士还是海归博士。

双博士的高知家庭,稳定的工作,多少人羡慕的生活!转瞬间,家庭破碎,生死离别!

很多人都关注在“母亲产后抑郁”。却很少人看到悲剧中孩子的发声:“妈妈,我不要,我不要这样的爱……”

这个案例,不是个案。

悲剧从来没有停止过!

2019年4月21,四川米易27岁的90后妈妈带着3个儿子跳河死亡。

4月28日,漳州石某梅在朋友圈中发了一封“绝笔”信后,就带着两个孩子跳河赴死。母亲28岁,两个孩子一个年仅6岁,一个年仅3岁。


是的,这些母亲是痛苦的。

从他们留下的遗书中,也能感受到他们生活的挣扎、绝望的痛苦,确实令人难受。

可是,孩子呢?孩子的诉求呢?

有谁听到孩子背后的声音?有谁看见孩子的眼泪?有谁知道孩子在面对自己妈妈“死命令”时,曾如何苦苦哀求,拼命挣扎?

新闻出来后,人们的关注点都在同情母亲上,很少有人看到背后孩子惊恐的目光、苦苦的挣扎、求生的欲望,也听不到他们“妈妈,我不要,我不要……”

不管妈妈有多么伤痛,多么不幸,多么绝望,孩子是孩子,你是你,你不是选择牺牲自己宝贵的孩子,你是在剥夺、杀害一个独立的生命。

孩子是母亲所生,骨肉相连,唇齿相依。但是,不管多么浓厚的亲情,都不能遮蔽一个事实: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拥有完整的独立人格,拥有生命的全部权利,是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不能随意剥夺的。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品,不是你的东西,你无权生杀予夺,无论以什么借口。

你无权让他用生命为你买单,无权让他成为你报复的工具,无权剥夺他的个体生命权!

在这几个母亲携子自杀案中,母亲是自杀,也是杀人,是悲催的受害者,也是残酷的杀人犯。

而孩子,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长沙女博士携女跳楼,孩子刚刚5个月,她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甚至连哭声都发不出,就被母亲处以极刑。

孩子和你是平等的,都是独立的人,你可以给他生命,但谁都没有权利剥夺对方的生命。

每一个还在把孩子当做自己附属品的父母,都要醒醒了!

请放下执念,不要再家暴、处置、甚至“杀害”自己的孩子。

请敬畏孩子的生命,也敬畏世间一切美好的、珍贵的生命!

请放下报复,放下欲望,放下怨恨,放下一切执相。

每个孩子都是天使,是此生来助你修行、度你一程的。

你应该感激孩子的出生,感激上天赐予自己做母亲的权利,让今生可以陪伴孩子一起成长,疗愈童年经受的伤痛,回归内心的平静。

爱,不是绑架,不是携带赴死,不是牢牢掌控和仅仅攥住。

爱是放手,是宽容,是接纳,是尊重,是独立,是自由。

爱是无条件的!


请尊重生命,让悲剧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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