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0


整治形式主义,为村级组织减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中,强调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这是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的务实举措,也是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村级组织是党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在我国基层民主治理实践中,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维护村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村民提供更好公共服务方面,村级组织大有作为、大有可为。然而近年来,由于上级组织职责划分不明确、办事流程不健全、工作机制不规范,造成一些本不该其承担的责任落到村级组织头上,一些公共事务超出了村级组织的能力范围,给村级组织增加工作负担,造成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也被形式主义绑住手脚、压垮肩膀。

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最终要靠农村基层党组织来落实。只有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明确权责划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才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之所以陷入形式主义的束缚,是因为上级权责划分不清晰、推诿责任,将工作职责下压,造成基层忙乱、干部疲于应付。

松绑减负只是手段,让村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努力在服务群众、乡村振兴中有更大作为,才是根本目的。这就要求上级部门明确权责划分,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机制,以增强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整体效能为主线,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级部门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村级组织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设计和改革优化;另一方面要立足长远,提升村级组织高效运转、更好承担公共服务事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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