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墨读书《许三观卖血记》(十八)找爹

一乐这个小兔崽子,不认我这个爹了,找他亲爹去了。咋回事?

说实话,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咱确实做的有点不对,估计是伤了孩子的心。

这天晚上不是去饭店吃饭嘛,改善改善伙食,吃顿好吃的,都喝了好几个月的稀饭。

出门之前,媳妇还特意打扮了一番,穿上了过年才穿的衣服,又洗了一遍脸,擦上了雪花膏,平时都是每天早上洗一次,现在,为了去饭店吃饭也是蛮拼的。

我对媳妇说:今天不能带一乐去吃饭,你也知道为啥。你去跟一乐说说,给他钱,让他自己去买个烤红薯。

媳妇死活不去,觉得我不公平。说:你不愿意把卖血的钱花在一乐身上,这我理解,就因为他不是你亲儿子。但你给那个胖女人花钱的时候你咋不想想?她不是你老婆,没给你洗过衣服,做过饭,生过孩子吧,你却愿意把钱花在她身上。

干嘛哪壶不开提哪壶,都是过去的事了,陈芝麻烂谷子的,有意思吗?你不去说,拉倒。我去,说。

我把儿子一乐叫过来,对他说:好儿子,为了能让你们吃上一顿好吃的,我拿命去换钱了,但这个钱不能花在你身上,花在你身上,那就太便宜姓何的那个王八蛋了。我和你妈还有你弟弟今晚去饭店吃面条,你呢,拿着钱去买烤红薯,好不好?

我本来以为这小子挺善解人意的,他平时是最听话的,等着他痛痛快快地说个好字,没想到好字是说出来了,但多了一个不字,闹着非要跟去。

最后软磨硬泡,连哄带骗的才算是答应了。走的时候还问我:爹,如果我是你亲生儿子,你会带我去吃面条的,对吗?

我说:那当然,我会带你天天吃。

有时候,我经常会想这样一个问题:一乐是我亲生的该多好,我一定会最爱他的。他平时也是最懂事,最听话的一个。其实,现在虽然他不是亲身的,我也很喜欢他,偏心吗?算是吧,这与血缘还真没啥关系。这就是命,是命咱就得认。

反过来一想:是亲身的一定就好吗?现在父子反目成仇的比比皆是,养儿防老早就变成了养儿防啃老了,亲生的一定就能靠得住?未必。

我们吃完饭,回到家,一乐还没回来。我心里还在想,这小崽子,吃个红薯要这么久?比去饭店吃饭还费时,难道还要慢慢品味吗?

等了一会,回来了,看样子不太高兴,直说自己饿。

不是给钱了吗,没吃饱?

他说:那个买红薯的看他是小孩,就给了一个最小的,还说什么小孩就应该吃小的,大的是留给大人吃的。

这什么混账逻辑?

儿子对他说,小的他吃不饱。

那个卖红薯的就骗他,你还没吃咋知道吃不饱,吃了才知道。

等儿子吃完了,连皮都吃了,还是没饱。

再去找他,他这样说,红薯好吃吗?儿子点头。然后说,好吃的东西都吃不饱,其实,你已经饱了,回家找你妈去吧。

我一听,气坏了,这不是骗小孩无知吗?我认识这个卖红薯的,叫王二胡,改天我得找他算账去。

儿子说:我找了你们一大圈,找了好几个饭店,才找到你说的那个,但你们早走了,吃的那点东西也早就消化了。

你们吃好的喝好的,我还饿着肚子呢,哪有亲爹自己跑去吃独食,不给儿子吃饱饭的?我现在不认你这个爹了,我要找自己的爹去。

嘿,这个小兔崽子,你爹不是在这里,还去哪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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