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粗放经营的承压测试

个人视角看来,渐增的监管压力下,中国人寿这几年来的的运营,主要是保费增长和销售模式在承受压力测试,而且显现其品质瑕疵的几率增大。

这种承压测试暴露的风险敞口到底多大,很大程度上不会是完全充分的,这里有所谓共和国长子的行业地位的影响力考量,注定是有序的,可控的,但是也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据普华永道《2021年二季度保险行业监管处罚分析》报告显示,2021年二季度,银 保监会及其分支机构对34家人身险公司共开出罚单143张,罚款金额合计1355.5万元。

其中,中国人寿保险累计收到罚单30张,平均罚款金额超11.6万元,罚款金额合计348万元,为当季人身险公司之最。

2931年3月25日,中国人寿发布2020年业绩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末,中国人寿总销售人力约145.8万人,人力规模位居行业首位,较2019年末的184.8万人减少21.1%。其中,个险销售人力137.8万人,较2019年末的161.3万人减少14.57%。个险减员达23.5万人,为A股上市五大险企之最。

其他渠道的数据:2021年以来,各家险企得益于开门红、重疾险炒停售使一季度保费得到增长,但随着个险渠道转型的剧痛,新增代理人数量大缩水,保费增速接连下滑。以上市人身险公司为例,上半年国寿股份、平安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保险、人保寿险、太平人寿、国华人寿7家险企合计揽获保费1.13万亿元,同比仅增长0.55%。

而同时期,65家非上市险企的保险业务收入合计7287亿元,同比增速却高达10.59%。虽然二者统计口径有所不同,但粗略来看,非上市公司业务增速要整体快于上市公司,上市寿险公司业务基数大、个险人力下滑导致新单标保同比大幅下滑,或是拉低保费增速的主要原因。

呵呵,个险人力下滑或是主要原因,这是表面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在职人力的产能无法达到年资、职级、个人收入的标准,从而总体上无法支撑规模的增长需要。内在的本质是考量一下业务发展模式就可以清晰原因的主要方面。

中国人寿副总裁詹忠在业绩发布会上表示,一是疫情的影响比较深远;二是公司收紧了入口端,主动清理了一些达不到要求的代理人。未来队伍发展策略坚持不变,提质扩量,注重质态提升,同时用有效队伍驱动业务的发展。未来要根据市场的情况和队伍稳定的状况制定标准。

这里詹总不能明确说明的是,提质扩量的保障机制,在无法保证甄选体制有效建立和运营的情况下,净增人数、增员率的考核无疑使得这种追求只能北辙南辕。

以此作为注脚的是:

近日,上海银保监局连发6份“个人接受调查通知书”,寻找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已离职的“失联” 业务员 。

通知书显示,上海银保监局近期接到举报,称田某、王某、杨某、龚某、卢某、钟某在担任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业务员期间存在违规行为。

上海银保监局称,曾拨打上述人员在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留下的电话号码,但均无法联系到。根据调查工作需要,上海银保监局现要求涉事人在限定日期内携带身份证件到上海银保监局接受调查,就举报事项做出说明。

《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询问当事人及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今年1月起施行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从业人员,离职后被发现在原工作期间违反保险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也就是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险代理人有如实接受询问、协助调查、提供证据的义务。保险代理人即使离职,仍需对之前的销售代理行为负责。

电话通知不到,公告仍具备法律告知的效果。问题是视为已告知之后,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决定如何落地执行,这是可以拭目以待的。

根据脉脉的新闻稿,编辑并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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