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自责也已深

最近陪晏在外玩公共玩具时,遇到有小朋友从他手里抢玩具,我和娃都很不高兴,但作为妈妈,我只跟晏说了一句“他这么做不对”,没有当机立断做点什么。

可以做的事情有很多,但什么都没做。

我一如往常:不会抢餐桌,不会抢挂号机,不会抢地铁座位……

不同于往常:这次是让那个宣称是全世界最爱我的人受了委屈。

可能此时的他和儿时的我一样,也不觉得有多委屈,但此时的我知道,未来的他也知道,儿时这种不争不抢,其实未来满是委屈。

从意愿上看,儿时我会觉得争抢有失风度,谦让大气讨喜,委屈吗?不委屈。大人会夸赞我的。

从能力上讲,从来也没有人教我如何争抢,该说什么,该做什么。我只会享用来自公允或权威赋予我的那份奖励。

从经验上分析,在资源不那么紧张的小地方长大的我,也的确没有经历过什么“抢回来如何重要”的成功案例,和“不抢有何损失”的惨痛教训。

意识和行为都未觉醒,可想而知,言不能传,身不能教的自己,如果没有任何改变,晏,几乎就要重蹈覆辙了。

思虑至此,懊恼不已。当时陪在他身边的人,我,应该鼓励他去要一句道歉,应该教他怎么反抗别人的动作,应该站在他身后给他勇气面对摩擦。

我不会。熊老师也不一定很会。我俩事后诸葛亮的水平半斤八两,看我们的娃4岁半以来从没和小朋友动过手就可想而知。

上次师兄家的宝宝对晏动手后,他就劝我要教孩子第一时间还手。时隔半年,我们在应对冲突这方面真是一点进步也没有。

记下如此琐碎无趣的一篇心得,于他人而言简直浪费时间阅读。这大概是我的一种演练和强化记忆,越是写得仔细,越是不易忘记,下一次越是有可能成为自己可以应用的能力。

希望自己记得并修正:

为人父母,该刚则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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