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有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谈谈这样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今天,群里有了这么一段文字,我看了,心里觉得怪怪的。如下:

做人,别丢了信任!

一个人可以一无所有,

但不能没有诚信。

穷死,也不能欠钱不还;

难死,也要说出话就算;

饿死,也不能随意欺骗;

累死,也要把诚实放心间。

透支了信任,等于透支了人格;

失去了信任,等于失去了人心;

毁掉了信任,等于毁掉了感情。

        这段话,不是那种“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翻版吗?是不是有一股迂腐烂朽的酸臭味?

        并不是说,诚信无用,诚信不可取。但真的没有必要提拨到谈生论死的地步。(引)

        我们都知道,事物的两面性和多面性,而且事情也不是由单一的、孤立的因素所决定的。所以,单独的鼓吹一个因素的作用,鼓吹成事之成败得失的决定,鼓吹成包治百病的妙药灵丹,是不好的,也是不对的。任何事情,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都要衡量义利得失而分个轻重缓急。就是古人,都没有那么迂腐,又何况于今时今日?

        俗话说,除死无大事。没有什么,可以与生死相谈并论。比如,一个女子受了侵犯,那不是她的错,错的是那些侵犯她的人,应该受惩罚的是那些侵犯她的人,凭什么要她寻死觅活的?

        又比如说,为国家做事,又岂能为一己之私信而损害了人民?正所谓,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才是真正的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大信不信,也就是这个意思。

        虽然也有舍死取义的,但如此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个说话是迂腐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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