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如果说《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是“李白式离别”——用送别亲友的故事,抒发与亲友完全无关的壮心与愁绪;那么《将进酒》就是标准的“李白式相聚”——金樽玉杯、挚友亲朋、寻欢作乐,再加一点点恰到好处的失意,一切人与物都是证明李白不爱功名爱潇洒的道具。
但翻开史书,李白与潇洒真有很大的关系吗?他想走上人生巅峰,想到骨子里。诗中的李白和现实中的李白,要多矛盾就有多矛盾。终其一生,李白都在现实中苦苦追寻名利,又在诗中呐喊“我不在乎”,假惺惺。然而谁又不是这样呢?李白的别扭,也是大多数人的别扭。
正文
1. 劝酒歌
如果你身边有这样一个人,整天把怀才不遇挂在嘴边,稍微遭受一点挫折就开始怨天尤人,仿佛全世界都对不起他。他会找你喝酒,边喝边骂,含血愤天,控诉万恶的社会,连带着把古往今来的风云人物狠狠贬低一通,一会吹牛吹上天,一会又开始自暴自弃。
你想劝他别再喝了,酒钱不够了,但没用,因为他不但很有钱,而且挥霍成性。他认为,凡是了不起的人物(包括贵族和游侠)都该有这样的消费观,而凡是斤斤计较、盘算性价比、有投资储蓄意识的,都是小市民嘴脸,让人看不起。
这样一个负能量爆棚的人,你愿意和他做朋友,陪他喝酒,听他倾诉吗?
如果你知道他是李白,我相信你应该是愿意的。李白的人生也和我们普通人一样有起起落落,问题在于,在他有一点点起色的时候,马上就会发飘甚至很势利,时常夸耀有多少大人物主动来找自己攀交情。
所以李白在正能量爆棚的时候,写出来的诗往往让人觉得不太舒服。我们隔着一千多年,尚且能够产生这样的感觉,就别提当时和李白真正打过交道的人了。
相比之下,李白那些借酒浇愁,倾诉怨气的诗反而顺眼得多。他是一个格外敏感的人,心里好像天生有一个高倍放大镜,随便扔进一点什么情绪都能放大几十倍地显现出来,尤其是怨气。
普通人的气话和醉话都不讲理,很多人平时不善言辞,吵架的时候却可以出口成章,思路格外敏捷,如果再喝下几杯酒,简直可以翻云覆雨、指点江山。
李白的气话和醉话尤其不讲理,而这种特质恰恰适合诗歌。诗本来就是不讲理的,越讲理就越写不出好诗。
在李白的名作里边,《将进酒》就是气话、醉话的典范,讲得昏天黑地,只因为他太有文学天才,把满腹牢骚倾诉成了巅峰级的语言艺术。
《将进酒》原本是汉朝乐府的劝酒歌。“将”(qiāng)的意思是请、愿,“将进酒”就是“请多喝一点吧”。
李白写这首诗的时候,大约是在刚刚被唐玄宗赐金放还之后。唐玄宗对他很厚道了,虽然恭请李白离职,但礼数周到,还开出了天价的遣散费。
但在李白看来,这简直就是晴空霹雳,本来以自己的盖世才华,该被皇帝请出来做国师才对。做御用文人就够委屈了,结果连御用文人都不让自己做,实在太不尊重人才了。这样的宫廷,这样的国家,已经不可救药。
受了委屈当然要找朋友喝酒,就这样,李白和岑勋、元丹丘两位隐士一起纵酒狂歌,才有了《将进酒》这篇名作: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huái)。[韵一:来,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韵二:发,雪,月]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huán)复来。[韵三:来,杯]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韵四:生,停,听,醒,名]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lè),斗(dǒu)酒十千恣欢谑。[韵五:乐,谑,酌]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酤酒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韵六:裘,愁]
这首诗特别适合朗读,虽然内容只是喝酒泄愤,但读起来简直比岳飞的《满江红》更加慷慨激昂,壮怀激烈。
诗的语言相当随意,或者说相当口语化,并不需要太多解释,但是读起来应该怎么分段,很多人都搞不清楚。
2. 分段与换韵
分段是从换韵来的。我们读这首诗,首先要注意换韵。把换韵搞清楚之后,一路读下来才特别有酣畅淋漓、气脉贯通的体会,而这正是李白负能量诗歌的一大艺术特色。但是,换韵难道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吗?在这首诗里,还真的不是。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两句押一个韵。“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这两句换了一个韵,“发”和“雪”在唐朝人的读音里是押韵的。
接下来的“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继续押“发”和“雪”的韵。“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两句又做了一次换韵。
如果你对古诗有一定了解的话,在这里就会发现疑点:从规矩上讲,一首长诗每到换韵的时候,换韵部分的第一句一定和第二句押韵。也就是说,“天生我材必有用”的“用”字应该是韵脚字,和“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来”字押韵,否则读起来就不流畅。
为什么今天的很多初学者感觉不到这种不流畅呢?这是因为用现代汉语的读音来读唐诗,很多本该押韵的地方都已经不押韵,大家见怪不怪了。既然很多句子都不押韵,单独一两处的不押韵也就显不出来了。
那我们较一下真,“天生我材必有用”的不押韵,是因为李白写诗纵横驰骋,完全没有规则意识吗?这倒也符合他的性格。但问题是,李白写诗有一气呵成的气势,如果这一句不押韵,气势就贯通不上了。
这么别扭的写法,不是李白的风格。唐朝人留下的手抄本给我们提供了答案:这一句写作“天生吾徒有俊才”,于是就顺顺当当地接上“千金散尽还复来”了,这应该才是李白《将进酒》的原貌。
接下来“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又换了一组韵脚,一直换到“惟有饮者留其名”。这一段里的“但愿长醉不愿醒”,“醒”在唐朝是平声字,如果你想读出更好的音律感,可以读星xīng。
接下来“陈王昔时宴平乐(lè),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酤酒对君酌”,这四句又是一组韵脚,乐、谑、酌三个字都是入声字。
现代汉语里边已经没有入声了,所以你会觉得这几句完全不押韵。今天我们读这首诗,也没法让这几句硬去押韵了,但你该知道这几句是相对独立的一段。
另外,经常有人把平乐(lè)读成平乐(yuè),让它和下一句的“斗酒十千恣欢谑”押韵,这是不对的。
在唐朝人那里,如果是音乐的乐(yuè),反而和欢谑的“谑”不押韵,同样也没法和下一个韵脚里的“酌”字押韵。而且从语义上讲,平乐指的是汉朝的平乐观(guàn),取的是“和平安乐”的意思,不能读成平乐(yuè)。
这一段结束之后,从“五花马”到“万古愁”又换了一组韵脚,成为全诗的最后一个段落。(六组韵脚标注见前文)
这首诗用到的典故,只有“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一处。陈王是指曹植,曹植有一首诗叫作《名都篇》,描写大都会豪门子弟的奢华生活。“名”是“大”的意思,而不是“著名”的意思。比如“名山大川”,意思是大山大河。
在繁华的大都会里,豪门子弟白天去打猎,晚上办宴会。“我归宴平乐,美酒斗十千”,宴会的规格太高,一斗酒就价值十千。数字当然不必拘泥,我们也不必考证当时的物价,总之酒很贵,排场很大。
曹植是在炫耀这样的生活吗?显然不是,因为诗的最后说:“白日西南驰,光景(yǐng)不可攀。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这是隐隐的批评,说做人不该这样虚度时光。
李白用这段典故的时候却不管这么多,只取自己想要的内容。这是诗人特有的任性,只因为仕途受了挫折,经世济民的抱负没法实现,索性就说“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李白难道不知道古来圣贤有很多都不寂寞吗?难道不知道曹植并不是因为“我归宴平乐,美酒斗十千”才在青史留名的吗?
他当然知道,但激愤之下就是口不择言,甚至信口雌黄,颠倒黑白。拉这些古人给自己背书,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愁怨不是自己一个人的愁怨,而是古往今来所有圣贤的愁怨。所以现在“会须一饮三百杯”也不是自己一个人借酒浇愁,而是用这些酒来浇“万古愁”。
如果从事实上看,这些话简直虚假、夸张到极致了。但正是事实上极致的假,道出了情感上极致的真。所以我们读李白的诗,不妨跟着他一起迷狂,冷静才是李白诗歌的最大天敌。
众人烂熟于心的字句,很可能并非原作者的手笔。比如“天生我材必有用”,此句几乎达到了“不会背不是中国人”的普及度。但从声韵和唐人手抄本上判断,它很有可能不是《将进酒》的原貌,李白写的应该是“天生吾徒有俊才,千金散尽还复来”。
文学作品不是史书,史书尚且是胜利者的一家之言,何况随心而发、自由挥洒的文学作品?所以对于古诗词中的一些掌故,要怀着游戏的态度来读。诗人为达成创作目的常常“不择手段”,可能仅采用全部史实的某一方面,也可能把史实加工成自己的独家记忆。
今日思考
你见过比李白的《将进酒》更精彩的抱怨吗?